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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财政、金融体制的改革发展,人民银行不断地调整金融机构财政存款缴存范围,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缴存财政存款业务的管理,但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迟缴、少缴、漏缴或不缴财政存款的问题。文章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建议:规范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营业部门报送会计资料的管理;整合、完善缴存财政存款相关制度文件;适当提高缴存财政存款手续费计付标准,或对缴存的财政存款进行计息;明确缴存财政存款业务的管理职责和分工;制定明确的缴存财政存款相关处罚规定;完善对缴存财政存款的监督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