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不记得我的生日该离婚吗?

来源 :妇女生活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sq22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心语姐姐:
  我今年37岁,结婚16年,孩子上初中。老公平时对我不错,我们在别人眼里也算恩爱夫妻。可是这么多年,我的生日他竟然一次都不记得。而我,自从跟他认识,已经给他过了17个生日。想想我就特别生气,感觉跟这样的人在一起一点意思都没有。心語姐姐,您对此怎么看?期待您的解惑!
  阿玉
  阿玉妹妹:
  结婚16年老公不记得你生日,你却一个不落地给他过,这不能说明你们谁更爱谁,只能说明男人和女人是来自不同星球的两个物种。
  他也许不是真的记不住,可能偶尔也会想起来,但是,因为你特别在意,所以,即便偶尔想起来,他也装傻了。因为今年过了,明年就还得记得。否则,你更不依不饶了。
  你的生日自己记得,也希望他有所表示,那就提前通知他啊。不能通知的根本原因是矜持,是想要他“主动”和“在意”。这种矜持,说明你虽然结婚16年,还是小女孩儿的心态。
  其实,过生日这种事儿,很多妻子都烦恼过,但烦恼来烦恼去,最后会发现,烦恼都是自己的,老公完全不在意。久了,自己也就放下了。自己放下了,家庭生活自然就更幸福了。祝福你!
其他文献
1.吃对食物 除巧克力外,我们日常所吃的食物中还有很多都有缓解痛经的功能。比如,鱼油和富含亚油酸或亚麻酸的南瓜子、芝麻,都可以促进有助于缓解痛经的前列腺素PG1与PG3的形成。含有大量维生素E、B族维生素的全麦,含钙、镁、钾元素的蔬菜,含生物黄酮素和维生素C的水果都有减少肌肉紧张度,缓解痛经的作用。  2.多做运动 尤其在月经来潮前,多走路或从事其他适度的運动,将使你在月经期间较舒服。练瑜伽也有缓
期刊
丈夫被富婆包养,她恨得牙痒痒,认为夫妻感情反正已经破裂,不如趁机把老公“转让”给富婆索要一笔补偿。殊不知,50万元转让费到手,她也触犯了法律,被法院判处缓刑。痛定思痛,她决定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丈夫出轨傍富婆  2015年12月22日晚,彭芸坐上丈夫何立扬开的出租车,准备和丈夫一起去一家羊肉汤馆吃饭,顺便修复一下夫妻感情。夫妻俩虽然结婚时间不长,但吵的架比多年的老夫妻都多。彭芸坐在副驾驶位置
期刊
公安部日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接待询问的首位民警为首接责任人,负责对办理事项进行全程盯办;能夠内部核查的,一律不再要求群众提供证明材料。  (摘自2018年9月18日《南方都市报》)
期刊
心语姐姐:  我由于先天生殖结构异常不能生育,非常自卑,婚姻之路也异常坎坷。上段婚姻因为没有孩子已经结束了几年。本来我再找一个带孩子的成家比较符合现实,可我对当后妈挺抵触的,总觉得孩子不可能跟我亲。我也想过自己过,无牵无挂,但想到老年的孤单无聊,又很害怕。心语姐姐,我该怎么办?  阿长  阿長妹妹:  我的观点是:养一个孩子是必要的,即便不为防老,也可以让自己内心有一份温暖。所以,我支持你领养孩子
期刊
心语姐姐:  前年弟弟迷上了网络赌博,输急眼了就去借了高利贷,结果没钱还债被一次一次追债。我妈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我和妹妹没敢让她和父亲知道,想尽办法替弟弟还了钱。后来,我们一次一次替弟弟还钱,父母最终也知道了,把房子都卖了。可弟弟还是不知悔改。如今,家里什么都没有了,我和妹妹也一无所有,弟媳妇早就离开弟弟走了,只剩下一個侄儿,弟弟还欠着债让我们还,说不帮他还他就不活了。我该怎么办?
期刊
我国首个老年食品的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老年食品通则》(征求意见稿)日前发布,将老年食品分为三类:易食食品、老年营养配方食品、老年营养补充食品。限制了饱和脂肪酸供能比值,將膳食纤维、EPA、DHA作为必须添加成分,限制钠的摄入量,提高了钾、维生素的摄入下限。  (摘自2018年9月19日中国食品报网)
期刊
编辑同志:  我今年49岁,身体健康,但我总认为自己是病人,因为22岁那年我被查出乙肝表面抗原,但肝功能正常,属于乙肝健康带毒者。虽然肝功正常,27年来未出现任何症状,但我还是不放心,担心乙肝演变成肝癌。请问,肝癌有哪些早期症状?如何预防肝癌?  读者 王亦婧  王亦婧读者:  肝癌是一种在早期没有特别明显症状的疾病,通常患者在发现的时候已经属于中晚期,因此,早发现早治疗意义重大。肝癌的早期症状大
期刊
国家卫健委日前发文提出,推進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允许医师在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药师在线审核处方及配送药品等。  (摘自2018年9月13日央视网)
期刊
全国快递业务量上半年累计完成220亿件。在特大城市中,快递包装垃圾增量已占到生活垃圾增量的93%,部分大型城市则为85%至90%,快递包裹减负势在必行。  (摘自2018年9月19日《經济日报》)
期刊
一名女子因看不惯邻居管教孩子的方式,在微信朋友圈发帖进行抨击。邻居因此受到很多网友的指责、谩骂,生活、工作受到很大影响,遂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女子告上法庭。女子则提出,她在朋友圈发的内容真实,没有捏造、散布虚假事实,也没有诽谤当事人,不构成侵权,不应承担法律责任。那么,他们究竟谁有理呢?2018年9月18日,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给出了答案。看不惯邻居粗暴教子上网发帖“打抱不平”  现年35岁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