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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校园安全是学校工作中的最重要的一板块内容,国家重视、家长期待、社会监督,学校和老师在安全方面也是如履薄冰,顶着巨大的压力。然而即使学校和老师做足了所有的安全工作也会难免会发生意外,防不胜防,因而就可能会造成学生的伤亡,就会引发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矛盾纠纷,再加上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造成的伤残或死亡索赔金额逐渐攀升,这些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地教学秩序,造成了学校不安全和不稳定,也给学校和老师带来了不少的负面影响。因此,如何应对、妥善解决和处理好校园学生伤害事件的矛盾纠纷,国家教育部早在2002年颁布出台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这一行政法规,给学校带来了处理此类问题的法律规定基石。但是,在实际处理相关问题时,并不是一蹴而就的由于各种原因还是会遇到不少的麻烦和阻力,学校必须费九牛二虎之力才能化解矛盾和纠纷。作为学校的安全管理干部,尤其是近几年来就处理了这样大大小小的烦心事不计其数,就我校本学期开学以来此类事件不完全统计大大小小就有二十多件,脑海里很多时候都伴随着思索、烦躁、焦虑。现在我把在如何处理好校园学生伤害事件的一点心得做了一个小结:
(1)伤害事件发生后,学校相关人员如班主任、科任教师或学校领导要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报告。要重视对家长事件的首次通报以及第一次会面谈话。要把事件第一时间告知双方家长,特别是在告知受害者一方要注意一定技巧,既要在真实事件的基础上,又要注意照顾家长的情绪和想法,特别要让家长知道事件发生学校在第一时间做出了积极的处理,争取家长对事件的理解和配合支持学校的处理工作,打好后续处理事件基础。
(2)要注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一些政策理论知识,维护学校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有家长提出无理要求,又不易调和时,必要时能够给家长说一定的法律条文政策要求来,力求有理有节,破灭家长的无理要求。我觉得我们真的应当很好地熟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内容以及厘清学生与家长、学生与学校之间的监护与监管的关系,这对于我们解决纠纷时有一定的帮助。
(3)较大安全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报告情况,以得到上级和相关部门的正确指导。要成立专门事故处理小组,并派专人负责,必要时多部门人员配合,群策群力这样既能保证处理口径前后一致,又不至过多干扰学校的正常秩序。这一点我相信大家都有类似的感触,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当遇到棘手问题时,多一个人就多一分的力量,比孤军奋战的效果要好得多。
(4)站在学校的立场要体谅双方,同情受害方。即使在双方当事人情绪失控时,我们也要冷静克制,耐心劝导,做一个和事老劝导双方,找准切入点从心理和情感上让双方接受,因而做好打持久战和耐心站的准备。对受害方要给予尽可能的安慰,但学校若无过错,则决不能赔偿。学校一旦轻易做出让步,“蝴蝶效应”以后就会更加难以收场。學校只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可以给予受害方一定的慰问。
(5)必要时可借助双方亲友、邻居的作用,走曲线解决问题的道路。我记得2015上学期,我校一名幼儿小男生独自跑步去上厕所,结果撞在厕所棱角的瓷砖上,造成额上一个长口子,说实话还是有点破相,当时学校承诺承担近6000元的医疗费外再补偿1000元,然而幼儿家长还是不依不饶,一大家上下三代几个人以各种理由要求学校补偿2万元,学校干部好说歹说了四五次都不肯让步,经常到学校来吵闹,有时一坐就是一下午,没有满足他的要求,就是不离校啊,很是伤脑筋,最后还是我们张校长通过联系幼儿家长所在的村上干部去调和,事件才得以解决,最后学校还是只补偿该家长1000元。
(6)不怕上法庭,不受要挟。这将是今后学校经常要面对的现实,校方应主动寻求司法途径,相信司法公正。要做好上庭的各种准备,包括法律知识、事故事实、物证的准备,以用法律和事实维护学校权益。去年下半年我校就在法庭上接受一件诉讼,事件是发生在几年前的2012年下学期一天放学后,一名学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一辆大货车压断腿造成终生残疾,出院后通过了交通事故赔偿和保险理赔后,对方家长还认为保险公司和学校还有责任并提出近20万赔偿,最后把我校起诉到东兴区人民法院,当然最后通过法院判决学校是完全没有责任的。
(7)要利用案例,及时在学校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要经常在教工和学生会议上通报事故处理过程,统一大家的思想,让大家学会今后遇到相似问题时的最佳处理办法,做好预防工作。
(8)“晴天备伞”。要为学生上好“校园伤害险”和“学生平安险”,鼓励和提倡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为孩子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以降低出险后的处理难度。目前学生伤害事故的理赔主要通过三个途径,首先是新农合、然后是学平险、最后是监护人责任险或者校方责任险,基本上医药费能够解决得差不多。要注意及时报案。
总之一个总的感受就是,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后,只要按照一定的思路,注意章法,因势利导,细心加耐心,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问题来相对比较顺利,力求收到“坏事变好事”的效果。
以上是我们在处理学生安全事件时的一点点切身感受和体会,由于能力和水平不足,要学习的东西很多,有些想法和思路存在谬误或缺憾,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地改进。当然,最好的办法还是学校具有完善健全的各类安全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各类安全教育,尽量避免发生校园学生安全事故。希望学生们每天高高兴兴地来校,平平安安地离校,学校每一天都是和谐的、平安的。
(1)伤害事件发生后,学校相关人员如班主任、科任教师或学校领导要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报告。要重视对家长事件的首次通报以及第一次会面谈话。要把事件第一时间告知双方家长,特别是在告知受害者一方要注意一定技巧,既要在真实事件的基础上,又要注意照顾家长的情绪和想法,特别要让家长知道事件发生学校在第一时间做出了积极的处理,争取家长对事件的理解和配合支持学校的处理工作,打好后续处理事件基础。
(2)要注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一些政策理论知识,维护学校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有家长提出无理要求,又不易调和时,必要时能够给家长说一定的法律条文政策要求来,力求有理有节,破灭家长的无理要求。我觉得我们真的应当很好地熟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内容以及厘清学生与家长、学生与学校之间的监护与监管的关系,这对于我们解决纠纷时有一定的帮助。
(3)较大安全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报告情况,以得到上级和相关部门的正确指导。要成立专门事故处理小组,并派专人负责,必要时多部门人员配合,群策群力这样既能保证处理口径前后一致,又不至过多干扰学校的正常秩序。这一点我相信大家都有类似的感触,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当遇到棘手问题时,多一个人就多一分的力量,比孤军奋战的效果要好得多。
(4)站在学校的立场要体谅双方,同情受害方。即使在双方当事人情绪失控时,我们也要冷静克制,耐心劝导,做一个和事老劝导双方,找准切入点从心理和情感上让双方接受,因而做好打持久战和耐心站的准备。对受害方要给予尽可能的安慰,但学校若无过错,则决不能赔偿。学校一旦轻易做出让步,“蝴蝶效应”以后就会更加难以收场。學校只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可以给予受害方一定的慰问。
(5)必要时可借助双方亲友、邻居的作用,走曲线解决问题的道路。我记得2015上学期,我校一名幼儿小男生独自跑步去上厕所,结果撞在厕所棱角的瓷砖上,造成额上一个长口子,说实话还是有点破相,当时学校承诺承担近6000元的医疗费外再补偿1000元,然而幼儿家长还是不依不饶,一大家上下三代几个人以各种理由要求学校补偿2万元,学校干部好说歹说了四五次都不肯让步,经常到学校来吵闹,有时一坐就是一下午,没有满足他的要求,就是不离校啊,很是伤脑筋,最后还是我们张校长通过联系幼儿家长所在的村上干部去调和,事件才得以解决,最后学校还是只补偿该家长1000元。
(6)不怕上法庭,不受要挟。这将是今后学校经常要面对的现实,校方应主动寻求司法途径,相信司法公正。要做好上庭的各种准备,包括法律知识、事故事实、物证的准备,以用法律和事实维护学校权益。去年下半年我校就在法庭上接受一件诉讼,事件是发生在几年前的2012年下学期一天放学后,一名学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一辆大货车压断腿造成终生残疾,出院后通过了交通事故赔偿和保险理赔后,对方家长还认为保险公司和学校还有责任并提出近20万赔偿,最后把我校起诉到东兴区人民法院,当然最后通过法院判决学校是完全没有责任的。
(7)要利用案例,及时在学校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要经常在教工和学生会议上通报事故处理过程,统一大家的思想,让大家学会今后遇到相似问题时的最佳处理办法,做好预防工作。
(8)“晴天备伞”。要为学生上好“校园伤害险”和“学生平安险”,鼓励和提倡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为孩子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以降低出险后的处理难度。目前学生伤害事故的理赔主要通过三个途径,首先是新农合、然后是学平险、最后是监护人责任险或者校方责任险,基本上医药费能够解决得差不多。要注意及时报案。
总之一个总的感受就是,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后,只要按照一定的思路,注意章法,因势利导,细心加耐心,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问题来相对比较顺利,力求收到“坏事变好事”的效果。
以上是我们在处理学生安全事件时的一点点切身感受和体会,由于能力和水平不足,要学习的东西很多,有些想法和思路存在谬误或缺憾,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地改进。当然,最好的办法还是学校具有完善健全的各类安全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各类安全教育,尽量避免发生校园学生安全事故。希望学生们每天高高兴兴地来校,平平安安地离校,学校每一天都是和谐的、平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