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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深圳市卫生局发出通知,要求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检查作为体检的常规项目,开单检查前应征得体检者本人的同意或体检者单位的授权,同时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消息一经公布就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大家在肯定深圳卫生部门此举有助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同时,对该新举措推出的可操作性以及实际效果也提出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