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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履行国际海事组织《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OOPRC90)的义务,中国大陆已建立了《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及重要海区的溢油庆急计划,包括《台湾海峡水域溢油应急计划》.这些应急计划已经交通部和国家环保总局批准装饰.本文集从《台湾海峡溢油应急计划》入手,认为《台湾海峡溢油应急计划》仅是台湾海峡大陆一侧的实施内容,海峡两岸在溢油应急合作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和前景,对此提出两岸合作的设想和建议,实现对台湾海峡溢油的预控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