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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志愿消防制度有200多年的历史,已经比较完善。德国法律规定,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有献身精神的德国公民才可以申请成为志愿消防员。担任志愿消防员满2年以上者,可优先录用为职业消防员;人口在十万以上的市、镇建立职业消防站,人口五万至十万的建立以职业消防员为中心、志愿消防员参加的消防站,人口五万以下的建志愿消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