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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忘记带身份证而被考官拒之门外,陈女士的考研经历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尽管这是一个偶发事件,但却引发人们思考:严格的考试纪律,可容得下几许温情?而这样的“宽容”,是否会让纪律本身出现漏洞,并影响其应有的意义?
据1月16日《华商报》报道,为了考研,36岁的陈女士在上班之余,苦苦复习了一年多,可她到考场后发现没带身份证,急忙给家人打电话,待她拿到身份证时,开考时间已过了半小时。陈女士两次跪在考场工作人员面前求进考场,但还是被拒于考场之外。
目前有不少关于此事的评论,许多人都对保安和老师的举动表示支持,认为不应该对下跪女生网开一面,纪律面前就应该铁面无私。既然是考试,遵守考场纪律是理所应当的,对此,笔者是没有异议的,毕竟我们是法治社会。但法律、纪律之外是否就无情理可言?
罗素曾说过:那些主张铸出生铁般制度的人,缺少的恰恰是对人的尊重。化用这句名言:那些执行规则生硬刻板、断章取义的人,恰恰是规则的破坏者,缺乏以人为本的执行理念。有两种坏现象,一种是人不遵守规则,另一种是执行者曲解规则,后一种祸害更无可救药,再完美的规则也靠执行,执行变味,再好的规则也变形。
有过高考经历的人都知道,现在高考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入场,但如果个别考生因特殊原因忘带身份证,可向考场说明情况,征得考场主考核实同意后,允许进场参加当科次考试,同时通知家长补带齐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在当科次考试结束前送考场验证。这是一个颇具人性的规定,受到考生好评。
笔者以为这一规则在高层次的研究生入学考试中也该适用吧?如果陈女士被允许考试,场外家人肯定会在考试结束前补齐身份证,事实也证明,开考后不到半个小时身份证已经被家人送来。如果工作人员对此规则不生搬硬套而是认真领会,陈女士就不会错过人生中重要的一次拼搏机会,也不会委屈地两次下跪。
考场规则设计初衷是维护考试的公正、公平、客观,防止考试舞弊、替考等违纪行为,规范考试秩序,充分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规则是人制定的,目的还是为考生服务,执行规则的前提必须是“以考生为本”,组织考试就是为考生提供一个优质的服务环境,确保每一个考生顺利应考。然而,某些执行者对规则的生搬硬套、断章取义,把本该“有情”的规则搞得“冷冰冰”。
忘记带身份证而被考官拒之门外,陈女士的考研经历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尽管这是一个偶发事件,但却引发人们思考:严格的考试纪律,可容得下几许温情?而这样的“宽容”,是否会让纪律本身出现漏洞,并影响其应有的意义?
据1月16日《华商报》报道,为了考研,36岁的陈女士在上班之余,苦苦复习了一年多,可她到考场后发现没带身份证,急忙给家人打电话,待她拿到身份证时,开考时间已过了半小时。陈女士两次跪在考场工作人员面前求进考场,但还是被拒于考场之外。
目前有不少关于此事的评论,许多人都对保安和老师的举动表示支持,认为不应该对下跪女生网开一面,纪律面前就应该铁面无私。既然是考试,遵守考场纪律是理所应当的,对此,笔者是没有异议的,毕竟我们是法治社会。但法律、纪律之外是否就无情理可言?
罗素曾说过:那些主张铸出生铁般制度的人,缺少的恰恰是对人的尊重。化用这句名言:那些执行规则生硬刻板、断章取义的人,恰恰是规则的破坏者,缺乏以人为本的执行理念。有两种坏现象,一种是人不遵守规则,另一种是执行者曲解规则,后一种祸害更无可救药,再完美的规则也靠执行,执行变味,再好的规则也变形。
有过高考经历的人都知道,现在高考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入场,但如果个别考生因特殊原因忘带身份证,可向考场说明情况,征得考场主考核实同意后,允许进场参加当科次考试,同时通知家长补带齐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在当科次考试结束前送考场验证。这是一个颇具人性的规定,受到考生好评。
笔者以为这一规则在高层次的研究生入学考试中也该适用吧?如果陈女士被允许考试,场外家人肯定会在考试结束前补齐身份证,事实也证明,开考后不到半个小时身份证已经被家人送来。如果工作人员对此规则不生搬硬套而是认真领会,陈女士就不会错过人生中重要的一次拼搏机会,也不会委屈地两次下跪。
考场规则设计初衷是维护考试的公正、公平、客观,防止考试舞弊、替考等违纪行为,规范考试秩序,充分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规则是人制定的,目的还是为考生服务,执行规则的前提必须是“以考生为本”,组织考试就是为考生提供一个优质的服务环境,确保每一个考生顺利应考。然而,某些执行者对规则的生搬硬套、断章取义,把本该“有情”的规则搞得“冷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