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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是被国家列为全国第二批砂浆“禁现”城市,从2008年7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属江西省第一个砂浆“禁现”城市。一年来,我们的工作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等六部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和《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两个法规文件,全面启动了预拌砂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