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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商场经营模式出现了新的变化。一些有规模有影响的大商场逐渐采取“联营”的方式吸引其他经营主体(生产厂家、代理商等)入场经营,而自身则由直接从事商品经销的经营者退而成为商场物业的管理者。面对商场经营模式新变化,市场监管方式部门,必须不断改革、完善监管,以适应这一变化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