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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合作社类型划分为同质同构型、同质异构型、异质同构型、异质异构型四种基本类型,将研究聚焦为异质型社员进行深入的案例分析,得出“异质同构型”合作社更有利于合作社规范发展的结论。基于此,政府应从加快土地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改变传统政绩观等方面去着力,逐步建立起“同构”程度更高的、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的异质同构型合作社,以实现新阶段下农民合作社的转型升级、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