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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介绍了将乐县通过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措施,分析其取得的成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以期促进当地农村土地流转,进一步推动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农村;土地流转;措施;成效;建议;福建将乐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4-0336-01
近年来,伴随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农村劳动力到外地经商、务工的人数激增,农村主要由农业生产向二、三产业转移,这为农村经济发展带来新机遇、新挑战[1]。将乐县各级党委、政府审时度势,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把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同农村土地流转相结合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扶持土地流转,并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服务平台,保持全县土地流转总体态势良好,有力地推动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组织化,有效提高了土地产出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截至2013年底,全县各种形式的土地流转面积约3 660.67 hm2,占耕地总面积的29.3 %,其中集中连片33.33 hm2以上的规模流转10宗,面积达603.92 hm2。
1 主要措施
1.1 加强领导
为了抓好土地流转的管理,规范流转秩序,促进规模流转,将乐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农村土地的流转工作。
1.2 强化服务
具体指导过程中,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依据流转双方的意愿完成单个农户之间零散土地的流转;以农民自愿为第一原则,并同时依据流转农户的数量,形成统一的决议来实施大面积土地的集中流转;可以通过先以其他流转户的好地置换积极性不高的农户差地的方法,然后再请积极性不高的农户参加流转。与此同时,将乐县大力发展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的建立,通过在县级和乡级成立二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并在乡下属的各个行政村中也同时设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通过这种点面结合,全面开花的服务网络,将全县的土地流转平台搭建起来,从而规范将乐县土地流转工作。这些机构的建立可以收集和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制定流转相关的规划,从而使得土地流转程序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起到了土地流转的服务者和监督者的作用。在最终的土地流转服务中通过按照对土地等级划定,提供相关流转参考价格为土地流转双方参考。
1.3 促进规模流转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发现农户间存在小规模、自发性的土地流转,不仅不规范、纠纷多,而且对聚集生产要素、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作用有限。为了提升土地流转效益,发展现代农业,将乐县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出台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引导农户规模流转,培育、引进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做大做强新兴农业产业,大力发展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农业项目,助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如将乐县万安镇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提出要以民为本、以效益为中心,促进土地在流转中升值,给农民如流转业主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2-3]。为促进土地规模流转,农业规模化经营,该镇于2012年引进了利农集团和金森公司分别建立设施果疏和花卉苗木基地,促进土地向产业化集中。其中,利农集团规模流转土地100 hm2,金森公司规模流转土地53.33 hm2,涉及万安、孙坊、寺许等3个村325户农户,公司发展设施农业,年产值达到45万元/hm2以上。在利农集团和金森公司2个农业规模化经营项目中,主要采取了出租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先由用地企业确定用地的规模和范围,由村集体负责与农户签订土地出租合同,再由村集体与企业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年租金按粮食产量的50%计算,由企业支付给农户,村集体另外每年收取750元/hm2的管理费。这种以村集体与企业进行土地流转的方式,避免了企业与各农户之间直接进行土地流转,提高了企业的工作效率,也提高了企业的效益。利农集团和金森公司2个企业均实现了当年投资当年收益。农业企业在规模经营过程中,统一建设大棚,实行专业化、集约化、一体化生产,形成了集种植和产品分级、包装、冷藏、速冻、配送及直销等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有效提升了农业产业化水平。
2 主要成效
随着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土地流转规模逐年扩大,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是提升了农业产业化水平。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化基地,实现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实现了由传统的粗放型向高效益、集约化发展。二是促进了农民增收。通过土地流转,农民既得到了地租收益,又可到企业就业。例如万安镇目前到利农和金森基地务工的农民达500余人。土地出租后部分农民又可安心在外务工,目前全镇外出经商、务工人员达到4 500余人。全镇农民人均年收入已从2009年的8 000元增加到2013年的10 417元。三是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村集体向农业企业收取了一定的管理费用,增加了村财收入。
3 建议
下一阶段,将乐县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一是加大扶持发展经营性服务组织[4]。以农机服务、植保统防统治等为重点,鼓励创办一批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合作社,为农户提供“全程式”或“点单式”服务,提升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水平。二是扎实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要求,加快将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和风险防控力度,为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制度保障。三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土地流转经营模式。借鉴土地流转“沙县模式”,争取在2014年3月底前成立县级土地流转信托有限公司,使将乐县土地流转工作实现更高层次上的发展。
4 参考文献
[1] 应祥.郎溪县土地流转工作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2(14):345-346.
[2] 曾敏,段建南,李帅,等.目前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与对策[J].江西农业学报,2009(11):192-195.
[3] 陈焱,阮敏,强昌文.股份合作制土地流转中农村集体成员成员权的保障[J].安徽农业科学,2010(28):516-519,523.
[4] 苏丽霞.宜阳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J].种业导刊,2013(9):29-31.
关键词 农村;土地流转;措施;成效;建议;福建将乐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4-0336-01
近年来,伴随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农村劳动力到外地经商、务工的人数激增,农村主要由农业生产向二、三产业转移,这为农村经济发展带来新机遇、新挑战[1]。将乐县各级党委、政府审时度势,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把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同农村土地流转相结合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扶持土地流转,并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服务平台,保持全县土地流转总体态势良好,有力地推动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组织化,有效提高了土地产出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截至2013年底,全县各种形式的土地流转面积约3 660.67 hm2,占耕地总面积的29.3 %,其中集中连片33.33 hm2以上的规模流转10宗,面积达603.92 hm2。
1 主要措施
1.1 加强领导
为了抓好土地流转的管理,规范流转秩序,促进规模流转,将乐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农村土地的流转工作。
1.2 强化服务
具体指导过程中,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依据流转双方的意愿完成单个农户之间零散土地的流转;以农民自愿为第一原则,并同时依据流转农户的数量,形成统一的决议来实施大面积土地的集中流转;可以通过先以其他流转户的好地置换积极性不高的农户差地的方法,然后再请积极性不高的农户参加流转。与此同时,将乐县大力发展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的建立,通过在县级和乡级成立二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并在乡下属的各个行政村中也同时设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通过这种点面结合,全面开花的服务网络,将全县的土地流转平台搭建起来,从而规范将乐县土地流转工作。这些机构的建立可以收集和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制定流转相关的规划,从而使得土地流转程序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起到了土地流转的服务者和监督者的作用。在最终的土地流转服务中通过按照对土地等级划定,提供相关流转参考价格为土地流转双方参考。
1.3 促进规模流转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发现农户间存在小规模、自发性的土地流转,不仅不规范、纠纷多,而且对聚集生产要素、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作用有限。为了提升土地流转效益,发展现代农业,将乐县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出台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引导农户规模流转,培育、引进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做大做强新兴农业产业,大力发展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农业项目,助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如将乐县万安镇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提出要以民为本、以效益为中心,促进土地在流转中升值,给农民如流转业主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2-3]。为促进土地规模流转,农业规模化经营,该镇于2012年引进了利农集团和金森公司分别建立设施果疏和花卉苗木基地,促进土地向产业化集中。其中,利农集团规模流转土地100 hm2,金森公司规模流转土地53.33 hm2,涉及万安、孙坊、寺许等3个村325户农户,公司发展设施农业,年产值达到45万元/hm2以上。在利农集团和金森公司2个农业规模化经营项目中,主要采取了出租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先由用地企业确定用地的规模和范围,由村集体负责与农户签订土地出租合同,再由村集体与企业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年租金按粮食产量的50%计算,由企业支付给农户,村集体另外每年收取750元/hm2的管理费。这种以村集体与企业进行土地流转的方式,避免了企业与各农户之间直接进行土地流转,提高了企业的工作效率,也提高了企业的效益。利农集团和金森公司2个企业均实现了当年投资当年收益。农业企业在规模经营过程中,统一建设大棚,实行专业化、集约化、一体化生产,形成了集种植和产品分级、包装、冷藏、速冻、配送及直销等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有效提升了农业产业化水平。
2 主要成效
随着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土地流转规模逐年扩大,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是提升了农业产业化水平。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化基地,实现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实现了由传统的粗放型向高效益、集约化发展。二是促进了农民增收。通过土地流转,农民既得到了地租收益,又可到企业就业。例如万安镇目前到利农和金森基地务工的农民达500余人。土地出租后部分农民又可安心在外务工,目前全镇外出经商、务工人员达到4 500余人。全镇农民人均年收入已从2009年的8 000元增加到2013年的10 417元。三是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村集体向农业企业收取了一定的管理费用,增加了村财收入。
3 建议
下一阶段,将乐县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一是加大扶持发展经营性服务组织[4]。以农机服务、植保统防统治等为重点,鼓励创办一批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合作社,为农户提供“全程式”或“点单式”服务,提升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水平。二是扎实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要求,加快将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和风险防控力度,为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制度保障。三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土地流转经营模式。借鉴土地流转“沙县模式”,争取在2014年3月底前成立县级土地流转信托有限公司,使将乐县土地流转工作实现更高层次上的发展。
4 参考文献
[1] 应祥.郎溪县土地流转工作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2(14):345-346.
[2] 曾敏,段建南,李帅,等.目前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与对策[J].江西农业学报,2009(11):192-195.
[3] 陈焱,阮敏,强昌文.股份合作制土地流转中农村集体成员成员权的保障[J].安徽农业科学,2010(28):516-519,523.
[4] 苏丽霞.宜阳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J].种业导刊,2013(9):2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