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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警察巡逻综合执法是在职能单一的警察巡逻"警种化"情况下提出来的,经过职责"社会化"的探索后回归到"勤务化"进程。职责"社会化"的警察巡逻综合执法存在削弱治安管理功能、违反职权法定原则、带来新的职权冲突、违反法治精神等缺陷;"勤务化"的警察巡逻综合执法具有提高行政执法效率、遏制执法行为腐败、促进警察机构精简等优势。"多警合一"的模式推进了警察巡逻综合执法职责"勤务化"的发展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