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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法衔接”是《政务处分法》制定和运行秉持的基本思路.在《政务处分法》立法完成之后,政务处分“法法衔接”的教义学分析才是国家监察体制实践的重大课题.政务处分“法法衔接”主要针对内、外部路径两个方面.其中,内部衔接旨在做好《政务处分法》与其他包含有专门性处分条款的各个部门法律之间的处分衔接,具体表现在政务处分权与处分权的关系、政务处分依据的违法行为的性质以及政务处分内部程序性事项的衔接.外部衔接旨在化解政务处分措施本身与其他法律部门惩戒手段的衔接问题,具体表现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政务处分程序、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的政务处分构成要件以及政务处分从宽制度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