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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历来是农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法违纪问题的易发多发部位,如何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是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
关键词: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832060
现状:近几年来,针对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部门都加大力度,多次出台有关“三资”管理的政策和办法,大力实施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资金管理审批制、民主管理监督制等一系列制度,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上有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作为基层组织镇级政府既是国家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又是广大基层群众的服务者,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赋予了更深的内涵。笔者长期工作在基层,有着深刻的感触和体会,下面以明村镇为例浅析“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 主要做法
1.1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高镇村两级干部对“三资”管理人事的重要性
多次召开农村专题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会议要求,宣传“三资”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出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我镇农村“三资”管理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相关人员和站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领导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等工作;依托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在原建立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基础上,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在确保“三资”五权不变的前提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资产管理,构筑“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
1.2 加强三资管理,全面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
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必须从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入手,从源头抓起,深入落实,扎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1.2.1 现金管理方面严格实行帐、款分管制度
取消村级现金管理员和会计管理员,镇委派会计负责所辖村庄的帐务核算和管理,并对村集体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各种收入事项由各记账会计到村收取,村级不得收取现金。
1.2.2 加强票据管理,实行销号制
市经管局对各镇统一印制了“农村集体经济统一收款收据”,各村领用的票据统一登记备案,用完之后上交存根并进行销号,换取新的收据,记账会计和保管员定期进行核对,确保收入及时入账。
1.2.3 开支审批制度
严格村集体开支权限,对于村集体进行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整修道路、环境综治及其它生产性项目的支出,要按“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原则,向镇党委提请审批,不得出现超额支出形成新的负债。镇经管工作人员在财务审接时,要将各村本月预算和实际开支情况搞好决算,并填制好决算表。2000元以下的开支由管区书记、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开支,2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由管区书记、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审核签字,报镇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列支。
1.2.4 在非生产性开支方面
取消招待费开支,确属因招商引资、高效农业发展所发生的招待费用,实行特事特批,可由村两委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形成书面申请,报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在租车费开支方面,确属因集体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等所发生的租车费,实行特事特批,必须将事由明确,形成书面申请,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据实报销,除此以外,一律不准报销租车费;在电话费开支方面,村委办公室内的座机电话费实报实销,主要负责人每月电话补助费80元, 村主任、文书、计生主任电话补助费每月30元;在干部报酬方面,农村四职干部报酬的发放,根据年初党委、政府制定的农村四职干部目标责任制及日常工作,经年底综合考核,由党委、政府予以批复发放,除四职干部外其他人员实行误工补贴,比例不超过支部书记60%;在农村集体办公用品的开支方面,全面实行办公用品集中采购制度,由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负责,实行集中采购、集中管理、统一供应;在报刊费开支方面,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批复的报刊费数额列支,任何村庄不得随意订阅其它报纸和刊物,如出现批复外的报刊费开支,由当事人自行负担。此外严禁巧立名目发放福利。
1.2.5 在财政补助资金方面
做好事前申报审批工作,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科学评估预算,制定实施方案,对项目施工前、中、后分别拍照备案,并组织专业人员实地验收、核算,专项资金直接拨到施工单位账户,避免截留、挪用和套取国家资金现象;对涉农补贴款、民政优抚款、干部报酬和各类补偿款,必须登记造册、农户签字、财政审核的程序。
1.2.6 在资产、资源管理方面
土地、企业、设施、设备等集体资产出租或承包时,必须制定出租方案,出租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依法签定租赁(承包)合同,进行登记造册。购置处置大型或大批资产、出售树木等,必须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政府审批,同意后在镇产权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或拍卖。招标时由工作区人员和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人员参与监督指导。实施情况应当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1.3 搭建产权交易平台,提高监管水平
在基层资产管理曾经是个老大难,为改变“产权不清、使用不明、效益不高、矛盾不断”的现状,明村镇采取了以下管理措施。
1.3.1 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明村镇在原有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各种运转机制和服务方式,建立健全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把农村产权交易活动特别是土地、大型资产购置和处理等全部纳入交易平台,促进农村产权交易公开、公平、有序进行。目前,明村镇有108个村庄成功加入产权交易平台,发布信息155条,交易 135 起,其中土地流转面积0.16万hm2,置产30宗,总交易额达3286万元。 1.3.2 集中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明村镇全面清查了村级集体资产和资源,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摸清村级“三资”底子和现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建立统一的台账。并完善服务代理程序,记账会计及时调整资产变动情况,将各村的工程、发包、租赁等经济合同纳入账内管理,建立动态监控网络,及时催收资产资源承包费和出租金,确保集体收入及时入账。
1.3.3 规范“三资”档案管理
将发生的各类“三资”管理资料、出台的文件、管理制度、招标文书、承包合同、会计资料等进行整理归档,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
1.4 强化审计功能,完善农村“三资”管理的保障体系
为切实把农村“三资”管理落到实处,明村镇注重强化农经审计职能,相继出台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农村干部责任制审计实施意见》、《农村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加强了对农村干部任期内和离任审计力度,以充分发挥农经审计的监督作用,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4.1 加强部门协调,提高审计质量
在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审计的基础上,强化对农村一事一议、财政资金,资产发包、购建、处置等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纪委、土地、财政、经管等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包村干部每月10日参加各村开展的民主议事和民主理财日,对理财合理单据进行签字认可,对于重大事项,工作区和记账会计全程参与,确保程序合理、公开公平。
1.4.2 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处理力度
2014年聘请市审计局专业人员会同镇经管中心对全镇115个村庄干部任期内财务收支情况依法进行了审计,其中对30个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班子不太稳定、收支数额较大以及干群矛盾突出的村庄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金额累计达2160多元,存有个别村庄发包不规范、合同不完善,存在截留、挪用、变更使用集体资金现象,查出违纪资金142万元,私自违规发放补贴18万元,追缴资金139万元,通报批评6人,网上追逃1人,移交监察部门2人。通过集中审计,强化了财经纪律,对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行为,维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取得了很好的实效。
1.5 加强村务公开管理,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各村认真做到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便于干部执行操作和群众全程监督。实行民主理财制度。全镇115个村庄全部按照程序选举产生3人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每月10 日对本月发生业务主笔进行审核,经办人及时解答理财人员提出的异议,对理财合理单据盖章并签字后方可报账;及时公开“三资”管理中的具体事项和每月10日张榜公布上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对群众关心的事项按照村党组织确定的议事范围、“两委”会商议、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程序进行决策和管理,并通过明白纸、广播等形式及时通知入户,确保村级重大事项科学决策。
2 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笔者在农村财务管理实践中发现,一些村庄和干部在落实涉农政策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卖村集体财产,造成资金和财产的流失和浪费。
2.1 财会队伍不稳定,对政策解读不扎实
在镇级方面具体表现在:会计队伍不稳定,交流更换频繁,业务不精,经验不足,往往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理解力不深,特别是涉及新政策、新规定等方面,由于集中培训学习机会少、时间短,致使有些工作在指导、监管上缩手缩脚,不敢作为;一些工作人员在一个区域或单位工作时间过长,难免出现人情关系,直接影响到“三资”管理的水平。在村级方面:随意撤换、变动村报账员和财会人员,特别是两委换届之后,有些村干部为了自己的势力或圈子,随意撤换财会人员,极易产生矛盾和不良影响,出现不交接、不交帐或接空账、未接帐现象;有些村财会人员存有干部亲属,年龄老化,业务不懂,待遇低下等现象,致使责任心不强,工作情绪不高,难以达到制约效果。
2.2 日常管理混乱,制度落实不到位
报账不及时,票据不规范,部分村庄还存在着“白条”顶库、把关不严、简化程序、变通单据、私设“小金库”等现象;“三资”动态管理不到位,账实不符。从账面上看,部分村存在资产账面价值与实物不符,主要是陈年老账未及时清理核对且未按程序审批后进行调账处理,实物下落不明情况较多。在资源性资产管理方面:有的村存在出租、拍卖土地未纳入台账管理,甚至在处理资产过程中处理不当,受到村霸的影响,扰乱正常程序的运行;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严,预算不合理,特别是在村庄“五化”工程、环境综治、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不能根据村情量力而行,盲目投入,致使债台高筑,导致村庄正常运转得不到保障;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存在经济合同不严谨,主要要素不全,合同兑现力度不够,拖交、拖欠、甚至是拒交,有的村庄的机动地、机井、房屋十多年收不上承包费,长期处于失控状态;有些村庄转移村集体收入,将村集体收入、资产等转移到下属村企或公司,村集体经济业务走公司的帐,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管。
2.3 民主监督不到位,村民知情少
虽然政府都规定了比较完善的村务公开管理制度,但实际工作中落实不到位。村班子不重视。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收入主要来自上级拨入的一些款项,不再向农民收费,而且实行了“村账镇管”,一些村干部就认为没有必要再跟群众公示账务;公示内容不全面不细化,既使公示,也是避重就轻,大多只公示“村账镇管”账务上的收支情况,对详细的收支情况不作说明,村民即使看了,也是 “雾里看花”,摸不着头脑;民主理财流于形式,理财公章由村文书保管,出现不理财、理假财甚至替理财人员签字,失去民主监督、民主参与、民主参与的意义,使得村级财务无法在阳光下运行。
3 对策与建议
上述问题的产生,其主要原因是因为镇村两级干部对“三资”管理工作重视度不够,监管不到位造成的,一些村干部把此项工作当做一种负担和障碍,不支持、不理解,甚至动机不纯,部分村干部当“官”是为了给自己挣面子,图吃喝,利用职务之便赚取一些利益,严重影响到农村财务管理水平。 3.1 切实加强财会队伍建设
提高镇村两级财会队伍建设对贯彻执行好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好集体资产至关重要。要加强现有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参加市级以上举办的培训班进行集中培训,及时掌握新政策、新知识。加大镇与镇之间的异地交流学习,吸取新经验、新办法,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使其能够适应新常态下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更好的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要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的各项待遇,提高职业吸引力,让更多年轻有能力的人加入到农村财会队伍,注入新活力,以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整体水平。
3.2 切实加强农村资产管理
政府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监管力度,认真落实“村账镇管”各项制度,明确代理机构职能,把村级财务管理当做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大事来抓;要规范财务管理手续,会计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把审核关,审查村级报来的每一笔收支单据的合理性、合法性、正确性及真实性,对不规范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对未经村监委会审核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除报账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经手钱物;要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平度市明村镇对农村大宗土地承包、资产处置、资产购置、项目工程等都进行事前招标公示、资格审查、收取押金、电话投标、两级参与的模式,很好的保护了竞标者的信息泄露,防止了外界不稳定因素的干扰,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
3.3 完善民主监督管理机制
村级每年必须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纳入公开范畴,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随时、随地多渠道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对于村级事务超出2000元的事项,必须履行“一定俩议三监督”程序,集中进行民主决策,同时镇包村干部全程参与监督,对未履行程序的收支坚决不予入账;完善民主理财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严把民主理财组织的选人用人关,各项收支必须经民主理财组织审核盖章签字后方可入账;扩大村务、财务公开范畴,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把群众关心的问题随时随地、多渠道公开,彻底杜绝公开不全面、公开不明晰、公开不规范的行为。
4 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建立健全农经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职能,加大对农村集体财务、“三资”管理、离任审计和任期内审计力度。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改变乡镇经管部门单独审计为纪检、司法、土地、财政等多部门参与,积极探讨联合审计、专业审计、异地交叉审计和巡视监管等模式,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注重审计监督前置,加强任期内审计,通过审计农村干部任期内的财务收支、“三资”管理、项目建设等活动,逐步实现从离任审计向任期内审计的转变,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加大查处力度,对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现象,加快制定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违纪者的相关责任,按程序公布处理结果,让相关责任人务必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要加大政策宣传,增加群众维护自身权利的自觉性,增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使其主动反馈信息,进而促进“三资”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5 结束语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本质是民主,监管是手段,关键是机制,宗旨是效益。要不断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做到规范管理,强化监督,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定的基础。
关键词: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832060
现状:近几年来,针对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部门都加大力度,多次出台有关“三资”管理的政策和办法,大力实施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资金管理审批制、民主管理监督制等一系列制度,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上有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作为基层组织镇级政府既是国家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又是广大基层群众的服务者,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赋予了更深的内涵。笔者长期工作在基层,有着深刻的感触和体会,下面以明村镇为例浅析“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 主要做法
1.1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高镇村两级干部对“三资”管理人事的重要性
多次召开农村专题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会议要求,宣传“三资”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出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我镇农村“三资”管理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相关人员和站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领导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等工作;依托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在原建立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基础上,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在确保“三资”五权不变的前提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资产管理,构筑“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
1.2 加强三资管理,全面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
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必须从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入手,从源头抓起,深入落实,扎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1.2.1 现金管理方面严格实行帐、款分管制度
取消村级现金管理员和会计管理员,镇委派会计负责所辖村庄的帐务核算和管理,并对村集体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各种收入事项由各记账会计到村收取,村级不得收取现金。
1.2.2 加强票据管理,实行销号制
市经管局对各镇统一印制了“农村集体经济统一收款收据”,各村领用的票据统一登记备案,用完之后上交存根并进行销号,换取新的收据,记账会计和保管员定期进行核对,确保收入及时入账。
1.2.3 开支审批制度
严格村集体开支权限,对于村集体进行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整修道路、环境综治及其它生产性项目的支出,要按“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原则,向镇党委提请审批,不得出现超额支出形成新的负债。镇经管工作人员在财务审接时,要将各村本月预算和实际开支情况搞好决算,并填制好决算表。2000元以下的开支由管区书记、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开支,2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由管区书记、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审核签字,报镇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列支。
1.2.4 在非生产性开支方面
取消招待费开支,确属因招商引资、高效农业发展所发生的招待费用,实行特事特批,可由村两委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形成书面申请,报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在租车费开支方面,确属因集体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等所发生的租车费,实行特事特批,必须将事由明确,形成书面申请,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据实报销,除此以外,一律不准报销租车费;在电话费开支方面,村委办公室内的座机电话费实报实销,主要负责人每月电话补助费80元, 村主任、文书、计生主任电话补助费每月30元;在干部报酬方面,农村四职干部报酬的发放,根据年初党委、政府制定的农村四职干部目标责任制及日常工作,经年底综合考核,由党委、政府予以批复发放,除四职干部外其他人员实行误工补贴,比例不超过支部书记60%;在农村集体办公用品的开支方面,全面实行办公用品集中采购制度,由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负责,实行集中采购、集中管理、统一供应;在报刊费开支方面,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批复的报刊费数额列支,任何村庄不得随意订阅其它报纸和刊物,如出现批复外的报刊费开支,由当事人自行负担。此外严禁巧立名目发放福利。
1.2.5 在财政补助资金方面
做好事前申报审批工作,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科学评估预算,制定实施方案,对项目施工前、中、后分别拍照备案,并组织专业人员实地验收、核算,专项资金直接拨到施工单位账户,避免截留、挪用和套取国家资金现象;对涉农补贴款、民政优抚款、干部报酬和各类补偿款,必须登记造册、农户签字、财政审核的程序。
1.2.6 在资产、资源管理方面
土地、企业、设施、设备等集体资产出租或承包时,必须制定出租方案,出租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依法签定租赁(承包)合同,进行登记造册。购置处置大型或大批资产、出售树木等,必须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政府审批,同意后在镇产权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或拍卖。招标时由工作区人员和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人员参与监督指导。实施情况应当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1.3 搭建产权交易平台,提高监管水平
在基层资产管理曾经是个老大难,为改变“产权不清、使用不明、效益不高、矛盾不断”的现状,明村镇采取了以下管理措施。
1.3.1 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明村镇在原有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各种运转机制和服务方式,建立健全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把农村产权交易活动特别是土地、大型资产购置和处理等全部纳入交易平台,促进农村产权交易公开、公平、有序进行。目前,明村镇有108个村庄成功加入产权交易平台,发布信息155条,交易 135 起,其中土地流转面积0.16万hm2,置产30宗,总交易额达3286万元。 1.3.2 集中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明村镇全面清查了村级集体资产和资源,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摸清村级“三资”底子和现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建立统一的台账。并完善服务代理程序,记账会计及时调整资产变动情况,将各村的工程、发包、租赁等经济合同纳入账内管理,建立动态监控网络,及时催收资产资源承包费和出租金,确保集体收入及时入账。
1.3.3 规范“三资”档案管理
将发生的各类“三资”管理资料、出台的文件、管理制度、招标文书、承包合同、会计资料等进行整理归档,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
1.4 强化审计功能,完善农村“三资”管理的保障体系
为切实把农村“三资”管理落到实处,明村镇注重强化农经审计职能,相继出台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农村干部责任制审计实施意见》、《农村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加强了对农村干部任期内和离任审计力度,以充分发挥农经审计的监督作用,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4.1 加强部门协调,提高审计质量
在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审计的基础上,强化对农村一事一议、财政资金,资产发包、购建、处置等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纪委、土地、财政、经管等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包村干部每月10日参加各村开展的民主议事和民主理财日,对理财合理单据进行签字认可,对于重大事项,工作区和记账会计全程参与,确保程序合理、公开公平。
1.4.2 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处理力度
2014年聘请市审计局专业人员会同镇经管中心对全镇115个村庄干部任期内财务收支情况依法进行了审计,其中对30个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班子不太稳定、收支数额较大以及干群矛盾突出的村庄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金额累计达2160多元,存有个别村庄发包不规范、合同不完善,存在截留、挪用、变更使用集体资金现象,查出违纪资金142万元,私自违规发放补贴18万元,追缴资金139万元,通报批评6人,网上追逃1人,移交监察部门2人。通过集中审计,强化了财经纪律,对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行为,维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取得了很好的实效。
1.5 加强村务公开管理,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各村认真做到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便于干部执行操作和群众全程监督。实行民主理财制度。全镇115个村庄全部按照程序选举产生3人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每月10 日对本月发生业务主笔进行审核,经办人及时解答理财人员提出的异议,对理财合理单据盖章并签字后方可报账;及时公开“三资”管理中的具体事项和每月10日张榜公布上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对群众关心的事项按照村党组织确定的议事范围、“两委”会商议、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程序进行决策和管理,并通过明白纸、广播等形式及时通知入户,确保村级重大事项科学决策。
2 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笔者在农村财务管理实践中发现,一些村庄和干部在落实涉农政策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卖村集体财产,造成资金和财产的流失和浪费。
2.1 财会队伍不稳定,对政策解读不扎实
在镇级方面具体表现在:会计队伍不稳定,交流更换频繁,业务不精,经验不足,往往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理解力不深,特别是涉及新政策、新规定等方面,由于集中培训学习机会少、时间短,致使有些工作在指导、监管上缩手缩脚,不敢作为;一些工作人员在一个区域或单位工作时间过长,难免出现人情关系,直接影响到“三资”管理的水平。在村级方面:随意撤换、变动村报账员和财会人员,特别是两委换届之后,有些村干部为了自己的势力或圈子,随意撤换财会人员,极易产生矛盾和不良影响,出现不交接、不交帐或接空账、未接帐现象;有些村财会人员存有干部亲属,年龄老化,业务不懂,待遇低下等现象,致使责任心不强,工作情绪不高,难以达到制约效果。
2.2 日常管理混乱,制度落实不到位
报账不及时,票据不规范,部分村庄还存在着“白条”顶库、把关不严、简化程序、变通单据、私设“小金库”等现象;“三资”动态管理不到位,账实不符。从账面上看,部分村存在资产账面价值与实物不符,主要是陈年老账未及时清理核对且未按程序审批后进行调账处理,实物下落不明情况较多。在资源性资产管理方面:有的村存在出租、拍卖土地未纳入台账管理,甚至在处理资产过程中处理不当,受到村霸的影响,扰乱正常程序的运行;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严,预算不合理,特别是在村庄“五化”工程、环境综治、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不能根据村情量力而行,盲目投入,致使债台高筑,导致村庄正常运转得不到保障;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存在经济合同不严谨,主要要素不全,合同兑现力度不够,拖交、拖欠、甚至是拒交,有的村庄的机动地、机井、房屋十多年收不上承包费,长期处于失控状态;有些村庄转移村集体收入,将村集体收入、资产等转移到下属村企或公司,村集体经济业务走公司的帐,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管。
2.3 民主监督不到位,村民知情少
虽然政府都规定了比较完善的村务公开管理制度,但实际工作中落实不到位。村班子不重视。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收入主要来自上级拨入的一些款项,不再向农民收费,而且实行了“村账镇管”,一些村干部就认为没有必要再跟群众公示账务;公示内容不全面不细化,既使公示,也是避重就轻,大多只公示“村账镇管”账务上的收支情况,对详细的收支情况不作说明,村民即使看了,也是 “雾里看花”,摸不着头脑;民主理财流于形式,理财公章由村文书保管,出现不理财、理假财甚至替理财人员签字,失去民主监督、民主参与、民主参与的意义,使得村级财务无法在阳光下运行。
3 对策与建议
上述问题的产生,其主要原因是因为镇村两级干部对“三资”管理工作重视度不够,监管不到位造成的,一些村干部把此项工作当做一种负担和障碍,不支持、不理解,甚至动机不纯,部分村干部当“官”是为了给自己挣面子,图吃喝,利用职务之便赚取一些利益,严重影响到农村财务管理水平。 3.1 切实加强财会队伍建设
提高镇村两级财会队伍建设对贯彻执行好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好集体资产至关重要。要加强现有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参加市级以上举办的培训班进行集中培训,及时掌握新政策、新知识。加大镇与镇之间的异地交流学习,吸取新经验、新办法,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使其能够适应新常态下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更好的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要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的各项待遇,提高职业吸引力,让更多年轻有能力的人加入到农村财会队伍,注入新活力,以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整体水平。
3.2 切实加强农村资产管理
政府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监管力度,认真落实“村账镇管”各项制度,明确代理机构职能,把村级财务管理当做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大事来抓;要规范财务管理手续,会计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把审核关,审查村级报来的每一笔收支单据的合理性、合法性、正确性及真实性,对不规范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对未经村监委会审核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除报账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经手钱物;要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平度市明村镇对农村大宗土地承包、资产处置、资产购置、项目工程等都进行事前招标公示、资格审查、收取押金、电话投标、两级参与的模式,很好的保护了竞标者的信息泄露,防止了外界不稳定因素的干扰,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
3.3 完善民主监督管理机制
村级每年必须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纳入公开范畴,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随时、随地多渠道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对于村级事务超出2000元的事项,必须履行“一定俩议三监督”程序,集中进行民主决策,同时镇包村干部全程参与监督,对未履行程序的收支坚决不予入账;完善民主理财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严把民主理财组织的选人用人关,各项收支必须经民主理财组织审核盖章签字后方可入账;扩大村务、财务公开范畴,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把群众关心的问题随时随地、多渠道公开,彻底杜绝公开不全面、公开不明晰、公开不规范的行为。
4 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建立健全农经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职能,加大对农村集体财务、“三资”管理、离任审计和任期内审计力度。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改变乡镇经管部门单独审计为纪检、司法、土地、财政等多部门参与,积极探讨联合审计、专业审计、异地交叉审计和巡视监管等模式,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注重审计监督前置,加强任期内审计,通过审计农村干部任期内的财务收支、“三资”管理、项目建设等活动,逐步实现从离任审计向任期内审计的转变,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加大查处力度,对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现象,加快制定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违纪者的相关责任,按程序公布处理结果,让相关责任人务必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要加大政策宣传,增加群众维护自身权利的自觉性,增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使其主动反馈信息,进而促进“三资”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5 结束语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本质是民主,监管是手段,关键是机制,宗旨是效益。要不断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做到规范管理,强化监督,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