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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企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保障和促进劳动者身心健康。[方法]随机抽取长治市204家企业作为调查对象,委派专业人员通过现场实地考察、访谈、查阅有关资料,填写调查表。[结果]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71.5%,职业病危害告知率为43.6%,岗前体检率为40.3%,上岗前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率为41.6%,设置警示标识率为17.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为44.7%。[结论]长治市职业卫生状况不容乐观,今后应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