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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的一般性理解中,人们往往将荷裔美国人亨德里克·房龙先生在《〈宽容〉序言》中阐释的精神归结为提倡思想自由,提倡宽容,反对以愚昧无知顽固凶残的态度扼杀真理,并把最后人们冲破律法与迷信专制的束缚、过上幸福生活的结局理解成进步对愚昧的胜利,宣扬了真理战胜无知的观念,从正面肯定真理前进的步伐是不可阻挡的,所有阻碍它前进的制度或人都将被证明是荒谬与错误的,以此劝告人们应该对新事物、新观念的萌发与发展持宽容态度。从发展观的角度来看,这样的界定自有道理。但从文本涉及的环境、人物与精神的关系来分析理解,应该可以得到更大的启发,从多个角度出发来阐释《宽容》精神的实质,可能更符合作者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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