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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会与社会自治理论相互呼应,相辅相成。公民社会对我国农村社会自治的发展意义重大。公民社会的兴起和发展为我国农村社会自治奠定了基础,也为农村社会自治提供了社会权力源泉;公民社会与农村社会自治共同构筑成第三种调整机制;公民社会中发达的社会组织体系成为农村社会自治的核心主体;公民社会下的公众参与机制是农村社会自治民主权利实现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