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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GIS技术,将象山县土壤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行政区划图相叠置,确定全县耕地地力评价单元985个。根据象山县实际情况和浙江省确定的15个耕地地力评价因子,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评价因子权重和隶属度,根据综合地力指数等级将耕地划分为三等六级。评价结果显示:目前县内现有耕地20 742hm2,其中一等耕地全为二级,面积为458 hm2,占总面积的2.21%;三级耕地面积为13 337.3 hm2,占总面积的64.30%,四级耕地面积为6 712.6 hm2,占总面积的32.36%;五级耕地面积为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