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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属于群众性自治而不是地方性自治,其制度安排主要是用于解决农民之间、农民与村集体之间的关系,而不是着力调整农民与国家的关系。村民自治面临的困境极其复杂,必须从自治的本质内涵上加以解析,坚持多视角看待。要在结合国家政治制度、体制背景和村治实践的前提下,在仔细分析村民自治区域内各种关系和自治的内在逻辑基础上,谨慎地进行乡村治理的模式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