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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传统法学以主客二分法为范式的缺陷越来越明显,这促进了以主客一体化为范式的环境法学的兴起。与西方生态主义提倡的自然权利观点不同,中国环境法学的新范式仍然应该以人为本。在当代中国,为了运用法律方法应对环境难题,法律科学的范式应调整和重塑,新型的法学范式应走综合法学的道路,突破传统法学中事实与价值分离的樊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