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资国企改革的现实困境与路径优化——深圳国资国企的探索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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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地方公益型国企可持续供给、产业创新引导能力不足、国资预算权经营权分离以及国资监管与公司治理范围混淆等问题仍较突出,阻碍改革深化.40多年来,深圳国资通过公益企业商业化运营、明确股东参控股模式、构建国企持股平台和探索市场化企业管理体制机制等实践,探索出了一条优势互补、协同共进的地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模式.下一阶段,地方国资国企改革应探索公益型国企综合化经营,明确国资服务产业和培育创新定位,优化完善三层国资管理体系,强化国资委统筹战略布局与预算编制职能,构建现代公司法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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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标定位上,我国应建立普遍性调节与差异化调节相结合的调节型现代个人所得税制度.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普遍性调节机制基本确立,以税负结构性配置为特征的差异化调节机制得以确认,科学便捷的税收征管新机制不断完善.但同时,仍然存在综合征收范围不宽、各类所得税负不平衡、调节精准性存在偏差、高收入群体偷逃税行为仍然存在等问题.进一步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应扩大综合征收范围,健全综合课征的普遍性调节体系,完善扣除机制,优化税率结构,形成全面精准有力的差异化调节体系,深化税收征管创新,打造现代化的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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