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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镇级为评价单元,选择番禺市灵山镇,开展镇域农业现代化水平评价。评价指标采用“广东省2010年珠江三角洲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评价指标体系”。结果表明:灵山镇农业现代化综合评价分数为64.57,在土地生产率、投入产出率、农民人均纯收入、操作机械生态良性化等方面已初步达到农业现代化水平;而在劳动生产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等方面与农业现代化的差距较大。针对这些差距,应采取相应的发展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