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夫妻,还是做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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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叫毛毛的读者发来电子邮件说,她结婚十年了,与丈夫的感情一直不好不坏。原以为一生就可能这样平淡地度过,可半年前,她结识了陈。陈与丈夫同龄,却有着丈夫所没有的激情和活力,陈让毛毛知道,原来生活如此美丽,世界如此精彩,而自己竟然可以一如小女生般阳光、快乐!陈的宠爱让她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更让她感到意外的是,陈并不只想与她做情人,而是想娶她——陈也是有家庭的人,这就意味着,他们要各自先离婚,而后再结婚。
  对此,毛毛很矛盾,一方面,她很想与陈结为夫妻,将现在的幸福演绎成永恒;另一方面,她又害怕离婚给双方的家庭特别是孩子造成的伤害太大,希望就像现在这样,保持双方家庭,只与陈做情人。
  婚后遇到了真爱,我们究竟应该不顾一切地与他(她)结婚,与他(她)共度下半生;还是应该继续承担现有婚姻所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却在情感和肉体上出轨,只与他(她)做情人?
  
  


  只做现世真情人
  吴佳男/文
  
   几天前,一个同事把我和另一个哥们儿叫到一起吃了一顿饭,向我们正式宣告他和妻子离婚了,起因是中间出现了一个女人。他爱这个后出现的女人,他想和她重新建立一个有名分的家。
  一切本该尘埃落定了,但这哥们儿说出来的一个事实吓了我们一跳:这个第三者天生是个无婚论者,她只想和他做情人,不想要那一纸婚书。同事一开始其实也知道她的想法,所以之前一直对离不离婚这事儿犹豫不决。
  就在他左右为难之际,早就发现了蛛丝马迹的妻子先他搬出了围城。
  同事向我们求助,我却只能告诉他往开了想。
  自古,有多少想逃出围城的人,就有多少不幸的婚姻。大凡猴急到想跳出死气沉沉婚姻的男人,多为当初结婚时便有相当的不情愿:家人逼婚、奉旨成婚、怕落个陈世美的骂名、物质势力所迫……这哥们儿就是当初考虑到毕业之初找个人一起打拼,终好过一人折腾这再现实不过的理由而草率成婚的。
  及至婚后,再遇到自己钟爱的女子,很多聪明男人的观点是:情人只争朝夕,婚姻要天长地久。离婚是件太伤筋动骨的事情,牵涉的东西太多,而一旦和后来者做了夫妻之后,也难保就真的美满,最怕那曾经为之疯狂和迷恋的东西,一旦得到,就会变得索然无味。
  婚后,由于生理特性不同,男人和女人对婚姻的期望也完全不同:女人要求的,无外乎男人一辈子的体贴;而男人要求的,则更多是要女人持久地保持新鲜。
  女人要求男人做到的,无可厚非。而男人要求女人的这个“保持新鲜”,才足以致命——男人一旦发现天天睡在一起的女人根本就不能给你真正而持续的激情,试想还有多少男人能听天由命地保持那份违心的道德感?
  第三者只想做情人,不做夫妻,自有其道理。她其实是早已将那假模假式的婚姻看了个通透——难道她会等你若干年后对她也有了厌倦,接着去找寻生命中的第四者、第五者的时候,再去体会你第一任妻子曾体会到的无奈与凄苦吗?既然那一纸婚书根本缚不住男人的心,那还要来做甚?
  真情人要的,除了那些浅薄到极点的刺激与新鲜,无外乎自由,身体的自由,爱的自由,和那留给对方的自由。而这互相给予的爱的自由,可能才更接近爱情本身。李碧华当年就有预言:当时之所以有天长地久,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遭受更多的诱惑,那些天长地久若不在那一世,就很可能成为不得已而为之的相守。
  诱惑也罢,真爱迟来也罢,别在意形式,只把握这属于现世的爱情,就够了。
  
  


  主持人如是说
  嫁给谁都后悔
  红豆/文
  
  看着这封读者来信,让我想起自己的一位女友。三年前,她爱上了一位比自己大十六岁的大学教授,那时候,她被自己伟大的爱情烧得晕头转向,每次见到我,三句话不到,话题肯定转移到老教授身上,喋喋不休的她两眼放光、面呈潮红,说到动情处,常常是又哭又笑。她坚决地与前夫离了婚——离婚的过程不可谓不艰辛重重,可在我那生性刚烈的女友“不离婚,勿宁死”的决心面前,所有的阻碍都纷纷让路,最后,女友与老教授总算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最近,女友又开始聒噪我。这回不再是倾诉老教授的好,而是字字句句都在抱怨。抱怨他不解风情,从不陪她逛街购物;抱怨两人年龄差距太大,对很多问题的看法存在差异;抱怨他生活能力太差,在家从不帮她做家务……
  面对她的抱怨,我很想甩给她一句“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却终究没能说出来——当初她肯定是不知如此的,女人一旦陷入爱情,智商立即直降为零,那些在旁人眼里昭然若揭的种种不适合,她全看不见,只一门心思地想留住那爱情带来的晕眩,自以为是地认为这一个与别个完全不同,情愿为之赴汤蹈火,在死不辞。
  我并不赞成本来生活平静的女人,在婚后遇到了爱情就一定要离婚——且不说离婚带给他丈夫和孩子的伤害,事实上,我从不认为女人应该为了某种责任和义务而维持婚姻,就算是孩子,也不应该成为失败婚姻延续的理由——但前提应该是,你的婚姻是真的破裂了,你与丈夫是真的没有感情了,就算是没有外因的介入,你们的婚姻也无法维持了。这与当你遇到爱情再回头审视婚姻完全是两回事。
  你可以离婚,但要想清楚,是不是没有另一个人的出现,你仍然要离?
  说明白了,我不希望女人把幻想中的幸福寄托在婚后遇到的爱情上。想想你与现在的丈夫,当初难道不是因为相爱才走到一起的吗?想想你现在对他的失望,难道不是当初的爱情褪色之后才逐渐凸显出来的吗?——你能保证类似的事情不在新欢身上发生吗?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男人。
  既然嫁给谁(娶了谁)都后悔,那么还不如守住眼前的风景,原地不动。
  当婚后遭遇爱情,我们最应该学习的榜样是《廊桥遗梦》里的女主角——碰撞过、迸发过之后,用坚忍和定力将那段激情藏起,藏在任何人都看不到的心之角落——虽终是一生的憾事,可谁又能否认,恰是这遗憾,将那段美丽定格成了永恒?
  
  网言无忌
  禾禾:我选择做情人。和他做了夫妻或许曾经为之疯狂和迷恋的东西,会变得索然无味。有些情感,一但被刻意附加上名目,便失去原本的滋味,比如,从情人变成夫妻。
  猫女:有勇气照顾我一生的男人,我就和他做夫妻。有勇气让我照顾他一生的男人,我就和他做情人。
  Harry:人生只有区区的几十载,要去做自己想去做的,可以放弃一切,那样才是无悔的
  晓风残月:如果是我,我选择做夫妻。经常看到这样的台词:哪怕只有一天时间,我也要做你的妻。要自己想要的,要自己能要的,有何不可?即使将来的现实不如想象中美好,那又怎样?总可以知道爱情会埋葬在什么地方。
  
  情人就是穿小了的牛仔裤
  芳子/文
  
  


  把情人非做成夫妻,这恐怕是所有情人都曾有过的理想。
  先说热恋的情人,只要还恋着,只要还有那么股欲望在心里憋屈着没地儿发泄出去,那大抵是一定是要把情人做成夫妻的!婚外情人的就更不用说了,男的也许除外,有过婚外恋历史的或是有过爱上一个有家的男人的恋情经历的女人都知道,做情人是多么绝世孤独旷世尴尬的一件事!藏着掖着不说,不见阳光不说,随时遭遇曝光不说,那种担惊受怕那种背负不道德的骂名的耻辱,那种不见天长地久的及时行乐的轻慢,是所有有良知的女人所不能够忍受的!还有,做情人,最关键性的耻辱是,你多伟大的爱情都必须在夜晚12点前离开。也许正巫山云雨之时你浓我醉之际,一个炸响的电话就能顷刻间颠覆你所有的信念和武装,他手语你不要出声,他悄悄走到户外,他甚至压低声音但你也能听见他在说,哦,宝贝,我在开会,我有个重要的应酬时,你的尊严此时已消失殆尽,你的爱情此时已变成一堆还冒着热气的牛粪!你就是哭都找不准音了,还言什么大爱真爱?
  除非你真的不在乎什么了,除非你已然把自己做价销售给他了,你要的就是眼下就是当前,你根本就没指望天长地久,那么就铁了心地做情人的也不在少数。只是这种临时的欢颜带着太多露水的色彩,时间长了,恐怕就连你自己都会怀疑,这样的情人,这样的爱,终究是一场游戏。游戏的终了,是各自把手里的玩具一推,拍拍手说,不玩了,也就鸟兽散。一个玩字,把一场情事划上句号。如此,再等着下一场游戏。所谓做情人不做夫妻,也就是烟雨蒙蒙,也无风雨也无晴了。
  所以我说,做什么都别做情人,要做咱就做夫妻!
  做夫妻好。把爱敞开在阳光下,和他一起晚看斜阳朝赏红日,和他一起挽着手逛早市,一把白菜一把萝卜地爱出个人间烟火气。夜晚在床上,你可以和他百无禁忌地享受生命的欢宴,早晨起来享受他为你热的咖啡和牛奶。一起经历孩子长大,一起去见牙医,肚子疼了把他当暖水袋,发工资了一项一项地对他的账目,给他点小钱都是对他的恩赐。老了,就骂他你个老糊涂虫,边骂边搀着他去医院,就是他先你去了,你也好歹有个念想,因为你住着他的房子,守着他的孩子,你的床头还挂着那老头笑眯眯的照片呢。夫妻,就是灵与肉的厮守,就是天堂地狱间的纠缠。即便是激情已褪的那天,他也会变成你的肉你的手,连人,也是你的人了。
  而情人,就是你那件穿小了一号的旧牛仔裤,扔了不穿,舍不得;硬穿上,勒得你皮紧肉疼。挂哪都影响品位,就是剪了再裁,也缝不成衣服。
  还不如索性把它扔掉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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