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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超越了血缘。在得知养育三年的儿子并非亲生后,这位父亲及其家人仍执着地选择了用心血建立的亲情。
婚姻当儿戏,三年后归来“偷”走亲儿
今年35岁的阳海原是湖南省怀化市一家事业单位的公务员。1998年9月,26岁的阳海辞职南下深圳,成立了一家信息咨询公司。不久,阳海与他公司的业务员申晓珍相恋了,两人决定于2000年3月回阳海老家怀化结婚。
2000年1月,阳海认识了一位叫柳玉的富婆,于是态度坚决地向申晓珍提出分手。见无可挽回,深受伤害的申晓珍只好含泪离开了阳海。同年5月,阳海和柳玉结了婚。谁料不久,生性风流的柳玉又喜欢上另一位年轻帅哥,甩了阳海。离婚后,阳海将公司转让后回到怀化开了家建材专卖店。
2001年4月的一天,申晓珍突然来到阳海家。见到阳海,申晓珍马上扑进他的怀里痛哭流涕,诉说了自己对阳海的思念,并说这次来就是要与他重续前缘。
阳海非常后悔自己当初的举动,见申晓珍不计前嫌主动上门,便重新接纳了她。9天后,阳海与申晓珍结婚。同年12月,申晓珍生下儿子阳洋。2002年3月,阳海将专卖店转让后,到贵阳与人合伙开了一家贸易公司。
2002年5月的一天,阳海的母亲给在昆明订货的阳海打电话说申晓珍突然离家出走了。妻子为何要离家出走?是不是在家与父母闹了不愉快?心急如焚的阳海急忙拨打申晓珍的手机,可已经关机;打电话向岳母询问,岳母也不知道申晓珍的去向。
多方寻找无果,一怒之下,当年8月,阳海通过法院公告形式与申晓珍离了婚,儿子阳洋判归阳海抚养。
此后,在生意闲暇之余,阳海与父母总是带着阳洋逛公园、遛马路、在河滩上玩泥沙、捡鹅卵石。阳洋的天真活泼也给阳海全家带来了欢声笑语,冲淡了申晓珍离奇失踪给全家造成的痛苦。
2005年11月的一天,正在浙江义乌进货的阳海突然接到母亲的电话:“申晓珍回来了,还说要与你复婚哩。”阳海听说后第二天就坐火车赶回怀化。
当阳海兴冲冲地走进家门时,母亲就哭开了:“儿啊,申晓珍真不是人,她回来说是要与你复婚,谁知她竟将孩子给偷走了!”
原来,申晓珍回到家后告诉两位老人,说她这几年在广州打工,由于阳海在她孩子出生才几个月就外出经营,让她很伤心,才离家出走的。几年来,她感到后悔了,一直不敢回家。这次回来主要是考虑与阳海复婚。申晓珍泪水涟涟的模样让两位老人放松了警惕。没想到,申晓珍趁两个老人不注意,将阳洋“偷”走了。
六神无主的阳海只得到派出所报案,民警说:“亲生母亲带走自己的儿子,怎么立案?”阳海心情沮丧地回到家。听母亲说申晓珍曾经在广州打过工,阳海急忙赶往广州,寻遍了广州的大街小巷,也没有发现申晓珍与儿子的踪迹。
祖母“卧底”“偷”回孙子,真相曝光惊醒梦中人
二十多天后,申晓珍竟然自己回来了,可没带回阳洋。愤怒的阳海厉声质问她到底想干什么。申晓珍也不示弱:“阳洋是我亲儿子,我带他一阵就不行吗?实话告诉你,他现在在广州,我这次回来就是要把儿子的户口迁到广州!”阳海断然拒绝,双方发生激烈的争吵。
几天后,申晓珍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阳洋归她抚养。
法院认为,申晓珍带走阳洋已成既定事实,如果继续判决阳洋由阳海抚养,判决将失去实际意义。因此,法院将阳洋判归申晓珍,同时确定了阳海的探视权。几天后,申晓珍将阳洋的户口转到了南京。
说是迁往广州怎么却是迁往南京?为了弄个明白,阳海好不容易从法院的案卷里查到了申晓珍的住址与电话。
让阳海感到不可思议的是,申晓珍的暂住地址不是广州而是深圳一个花园小区!
当天晚上,阳海给申晓珍打电话,电话的那端,阳海清楚地听到阳洋哭喊着要爸爸的声音,愤怒的阳海当即在电话里与申晓珍吵了起来。
2006年1月5日,阳海赶到深圳想接回儿子,可当他费尽周折找到申晓珍的住处时才发现申晓珍已搬走了。
2006年3月1日,申晓珍突然从南京给阳海打来电话,说阳洋的户口准备由南京迁往深圳,需要阳海写一份同意将阳洋的户口迁出的亲笔承诺。
阳海答应写承诺,但条件是必须看到孩子。而申晓珍只准阳海一个人赶到深圳看孩子。阳海将计就计,决定趁看孩子的机会将孩子给抢回来。于是阳海雇了一辆面包车,并邀请了几位亲戚赶到深圳。
当阳海等人赶到约定地点时,没见着申晓珍。突然阳海的手机响了:“阳海,你说是来看孩子,为何请来了人和车?是想将孩子抢回去吧?这样的话,我会永远让你见不着孩子!”见被申晓珍识破了,而且申晓珍的新住址没有查清,阳海一行只得返回。
几天后,申晓珍再次打来电话催促阳海书写承诺时,阳海的母亲袁新华抢过电话:“晓珍,你不让阳海来看孩子,我来行不?我一个老太太,没法跟你抢吧。我只要看到了孩子,到时我会给阳海做工作给你写那份承诺的。”迟疑了一会儿,申晓珍答应了。
2006年3月5日,袁新华赶到深圳。奶奶的到来让阳洋很开心,袁新华以此为由就住了下来,试图趁申晓珍疏忽,“偷”走阳洋。申晓珍似乎也看透了前任婆婆的心思,阳洋上幼儿园的接送全然不让袁新华插手,这可急坏了袁新华。
2006年3月28日,申晓珍外出购物去了,家里突然来了一位四十多岁、穿着奢华的中年男人。他一进门就从保姆手里抱过阳洋,一边亲阳洋的小脸蛋一边说着蹩脚的普通话:“儿子,你真乖!”正巧从卫生间出来的袁新华不禁大吃一惊:“怎么自己的孙儿成了他的儿子呢?”正在袁新华疑惑重重时,申晓珍进来了。
见到那位男人,申晓珍顿时大惊失色,在她的责怪下,中年男人很快溜走了。
原来,这中年男人林华原是深圳的一位房地产老板。林华结婚多年可妻子没生孩子,无计可施之际他想到了借腹生子。一个偶然的机会,林华认识了与阳海分手后在一家娱乐城打工的申晓珍。为了报复薄情的阳海,申晓珍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林华。
就在申晓珍怀上了林华的孩子后,林华的妻子发现了丈夫的私情,一怒之下找人将申晓珍赶出了深圳。一个怀了孕的单身女人又无处可去,这时申晓珍想到了阳海,并决定让他做一个顶缸父亲。孩子出生后,申晓珍便离家到深圳,一边打工一边寻找林华,而把阳洋丢给阳海抚养。
2005年4月,由于妻子因病去世,林华打电话给申晓珍,说自己继承了叔父的遗产,马上就要到香港定居了,并说愿意带她和孩子一起去香港定居。于是,申晓珍回到怀化争取阳洋的抚养权。
林华走后,袁新华异常愤怒,她决定,不管孩子是否亲生,她都要立即带走孩子。
这天,趁着申晓珍外出购物,袁新华买通了保姆,成功地将阳洋“偷”回了怀化。在快到达怀化火车站时,袁新华向邻座的人借手机拨通了阳海的电话。听说母亲将儿子带回来了,欣喜若狂的阳海马上向朋友借了一辆车风驰电掣地向火车站开去。
人性判决巧解难题,顶缸父亲也享探视权!
然而,袁新华没有想到,由于太兴奋了,阳海超速行驶导致车祸,双腿被轧断,其中一条腿还进行了高位截肢,同时,他的生殖器受伤,丧失了生育能力。
得知真相的阳海痛苦异常。自己现在丧失了生育能力,今后即使再婚,也不能再生孩子了,如果孩子到了香港,目前凭着自己的能力与条件,今后还能见到孩子吗?孩子可是自己的心肝啊。基于这种想法,阳海决定拒绝为前妻书写承诺。随后,阳海还向南京的户政部门传真过去一份自己不同意将阳洋户口迁往香港的声明。
儿子被前婆母带走让申晓珍大发雷霆,经过一番协商之后,依然没能讨回儿子。2006年11月18日,申晓珍一纸诉状将阳海告上法庭。
2006年12月21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申晓珍要求法院判决阳海停止侵权,并抛出一枚“重磅炸弹”——由于阳洋不是阳海的亲生儿子,请求法院判令剥夺阳海对阳洋的抚养权与探视权。
开始阳海全家还以为是申晓珍为夺回孩子而使出的花招,然而亲子鉴定证明:阳洋确实不是阳海的儿子!
在这个严酷的现实面前,虽然阳海内心受到极大伤害,但多年来建立的父子亲情早已超越了是否亲生的是非之争,阳海一家决心无论如何都要留下阳洋。为了防止申晓珍再次带走孩子,阳海将阳洋送至乡下一个亲戚家里藏匿起来。
此案让承办法官感到十分为难:按照法律规定,抚养权与探视权是父母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但阳海不是阳洋的亲生父亲,且已与申晓珍离婚,一般来说是不应当享有上述权利的。可法官经过调查询问得知,阳洋明确表示不愿意离开阳海,况且目前阳洋事实上是由阳海实施监护与抚养,而法院又不能将小孩作为标的物来进行强制执行交给申晓珍。
此时,林华听说事情受阻后特地从香港赶了过来。他答应出巨资补偿阳海,但被阳海拒绝。阳海提出:“只要保证了我的探视权,其他的都好商量。”
调解中,林华提出,愿意出100万押金作为阳海对阳洋进行探视的经费与保证金,自己每年两次定期将阳洋从香港带到深圳由阳海进行探视,同时,出具书面承诺,如果违约,法院可依此将这押金判给阳海。
林华的提议得到阳海一家的认可。 2007年6月1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阳海停止侵权,申晓珍行使阳洋抚养监护权,阳海有配合的义务;二、阳海每年享有两次对阳洋的探视权(每年的5月1日至7日与每年的10月1日至8日,直至阳洋18周岁止),如对方不配合阳海行使探视权,则由法院按照双方的约定对其进行经济上的处罚。
法院宣判后,经阳海做工作,阳洋同意跟妈妈走。在阳海的配合下,阳洋迁户口的手续全部办妥,阳洋于7月1日跟随亲生父母踏上了赴香港的行程。(因涉及家庭隐私,应当事人要求,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法律链接:
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监护子女的一方享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到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处去探望子女的权利,或者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
本案中,虽然阳洋不是阳海的亲生儿子,但两人在长期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且阳洋的亲生父亲也自愿让儿子接受阳海的探视;同时,阳海对阳洋的探视并未对孩子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反而有利于培养孩子的亲情观念。依据约定高于法定的原则,法院应当判决支持双方的探视约定。
(责编/张俊林)
E-mail:junlin@vip.sina.com
婚姻当儿戏,三年后归来“偷”走亲儿
今年35岁的阳海原是湖南省怀化市一家事业单位的公务员。1998年9月,26岁的阳海辞职南下深圳,成立了一家信息咨询公司。不久,阳海与他公司的业务员申晓珍相恋了,两人决定于2000年3月回阳海老家怀化结婚。
2000年1月,阳海认识了一位叫柳玉的富婆,于是态度坚决地向申晓珍提出分手。见无可挽回,深受伤害的申晓珍只好含泪离开了阳海。同年5月,阳海和柳玉结了婚。谁料不久,生性风流的柳玉又喜欢上另一位年轻帅哥,甩了阳海。离婚后,阳海将公司转让后回到怀化开了家建材专卖店。
2001年4月的一天,申晓珍突然来到阳海家。见到阳海,申晓珍马上扑进他的怀里痛哭流涕,诉说了自己对阳海的思念,并说这次来就是要与他重续前缘。
阳海非常后悔自己当初的举动,见申晓珍不计前嫌主动上门,便重新接纳了她。9天后,阳海与申晓珍结婚。同年12月,申晓珍生下儿子阳洋。2002年3月,阳海将专卖店转让后,到贵阳与人合伙开了一家贸易公司。
2002年5月的一天,阳海的母亲给在昆明订货的阳海打电话说申晓珍突然离家出走了。妻子为何要离家出走?是不是在家与父母闹了不愉快?心急如焚的阳海急忙拨打申晓珍的手机,可已经关机;打电话向岳母询问,岳母也不知道申晓珍的去向。
多方寻找无果,一怒之下,当年8月,阳海通过法院公告形式与申晓珍离了婚,儿子阳洋判归阳海抚养。
此后,在生意闲暇之余,阳海与父母总是带着阳洋逛公园、遛马路、在河滩上玩泥沙、捡鹅卵石。阳洋的天真活泼也给阳海全家带来了欢声笑语,冲淡了申晓珍离奇失踪给全家造成的痛苦。
2005年11月的一天,正在浙江义乌进货的阳海突然接到母亲的电话:“申晓珍回来了,还说要与你复婚哩。”阳海听说后第二天就坐火车赶回怀化。
当阳海兴冲冲地走进家门时,母亲就哭开了:“儿啊,申晓珍真不是人,她回来说是要与你复婚,谁知她竟将孩子给偷走了!”
原来,申晓珍回到家后告诉两位老人,说她这几年在广州打工,由于阳海在她孩子出生才几个月就外出经营,让她很伤心,才离家出走的。几年来,她感到后悔了,一直不敢回家。这次回来主要是考虑与阳海复婚。申晓珍泪水涟涟的模样让两位老人放松了警惕。没想到,申晓珍趁两个老人不注意,将阳洋“偷”走了。
六神无主的阳海只得到派出所报案,民警说:“亲生母亲带走自己的儿子,怎么立案?”阳海心情沮丧地回到家。听母亲说申晓珍曾经在广州打过工,阳海急忙赶往广州,寻遍了广州的大街小巷,也没有发现申晓珍与儿子的踪迹。
祖母“卧底”“偷”回孙子,真相曝光惊醒梦中人
二十多天后,申晓珍竟然自己回来了,可没带回阳洋。愤怒的阳海厉声质问她到底想干什么。申晓珍也不示弱:“阳洋是我亲儿子,我带他一阵就不行吗?实话告诉你,他现在在广州,我这次回来就是要把儿子的户口迁到广州!”阳海断然拒绝,双方发生激烈的争吵。
几天后,申晓珍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阳洋归她抚养。
法院认为,申晓珍带走阳洋已成既定事实,如果继续判决阳洋由阳海抚养,判决将失去实际意义。因此,法院将阳洋判归申晓珍,同时确定了阳海的探视权。几天后,申晓珍将阳洋的户口转到了南京。
说是迁往广州怎么却是迁往南京?为了弄个明白,阳海好不容易从法院的案卷里查到了申晓珍的住址与电话。
让阳海感到不可思议的是,申晓珍的暂住地址不是广州而是深圳一个花园小区!
当天晚上,阳海给申晓珍打电话,电话的那端,阳海清楚地听到阳洋哭喊着要爸爸的声音,愤怒的阳海当即在电话里与申晓珍吵了起来。
2006年1月5日,阳海赶到深圳想接回儿子,可当他费尽周折找到申晓珍的住处时才发现申晓珍已搬走了。
2006年3月1日,申晓珍突然从南京给阳海打来电话,说阳洋的户口准备由南京迁往深圳,需要阳海写一份同意将阳洋的户口迁出的亲笔承诺。
阳海答应写承诺,但条件是必须看到孩子。而申晓珍只准阳海一个人赶到深圳看孩子。阳海将计就计,决定趁看孩子的机会将孩子给抢回来。于是阳海雇了一辆面包车,并邀请了几位亲戚赶到深圳。
当阳海等人赶到约定地点时,没见着申晓珍。突然阳海的手机响了:“阳海,你说是来看孩子,为何请来了人和车?是想将孩子抢回去吧?这样的话,我会永远让你见不着孩子!”见被申晓珍识破了,而且申晓珍的新住址没有查清,阳海一行只得返回。
几天后,申晓珍再次打来电话催促阳海书写承诺时,阳海的母亲袁新华抢过电话:“晓珍,你不让阳海来看孩子,我来行不?我一个老太太,没法跟你抢吧。我只要看到了孩子,到时我会给阳海做工作给你写那份承诺的。”迟疑了一会儿,申晓珍答应了。
2006年3月5日,袁新华赶到深圳。奶奶的到来让阳洋很开心,袁新华以此为由就住了下来,试图趁申晓珍疏忽,“偷”走阳洋。申晓珍似乎也看透了前任婆婆的心思,阳洋上幼儿园的接送全然不让袁新华插手,这可急坏了袁新华。
2006年3月28日,申晓珍外出购物去了,家里突然来了一位四十多岁、穿着奢华的中年男人。他一进门就从保姆手里抱过阳洋,一边亲阳洋的小脸蛋一边说着蹩脚的普通话:“儿子,你真乖!”正巧从卫生间出来的袁新华不禁大吃一惊:“怎么自己的孙儿成了他的儿子呢?”正在袁新华疑惑重重时,申晓珍进来了。
见到那位男人,申晓珍顿时大惊失色,在她的责怪下,中年男人很快溜走了。
原来,这中年男人林华原是深圳的一位房地产老板。林华结婚多年可妻子没生孩子,无计可施之际他想到了借腹生子。一个偶然的机会,林华认识了与阳海分手后在一家娱乐城打工的申晓珍。为了报复薄情的阳海,申晓珍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林华。
就在申晓珍怀上了林华的孩子后,林华的妻子发现了丈夫的私情,一怒之下找人将申晓珍赶出了深圳。一个怀了孕的单身女人又无处可去,这时申晓珍想到了阳海,并决定让他做一个顶缸父亲。孩子出生后,申晓珍便离家到深圳,一边打工一边寻找林华,而把阳洋丢给阳海抚养。
2005年4月,由于妻子因病去世,林华打电话给申晓珍,说自己继承了叔父的遗产,马上就要到香港定居了,并说愿意带她和孩子一起去香港定居。于是,申晓珍回到怀化争取阳洋的抚养权。
林华走后,袁新华异常愤怒,她决定,不管孩子是否亲生,她都要立即带走孩子。
这天,趁着申晓珍外出购物,袁新华买通了保姆,成功地将阳洋“偷”回了怀化。在快到达怀化火车站时,袁新华向邻座的人借手机拨通了阳海的电话。听说母亲将儿子带回来了,欣喜若狂的阳海马上向朋友借了一辆车风驰电掣地向火车站开去。
人性判决巧解难题,顶缸父亲也享探视权!
然而,袁新华没有想到,由于太兴奋了,阳海超速行驶导致车祸,双腿被轧断,其中一条腿还进行了高位截肢,同时,他的生殖器受伤,丧失了生育能力。
得知真相的阳海痛苦异常。自己现在丧失了生育能力,今后即使再婚,也不能再生孩子了,如果孩子到了香港,目前凭着自己的能力与条件,今后还能见到孩子吗?孩子可是自己的心肝啊。基于这种想法,阳海决定拒绝为前妻书写承诺。随后,阳海还向南京的户政部门传真过去一份自己不同意将阳洋户口迁往香港的声明。
儿子被前婆母带走让申晓珍大发雷霆,经过一番协商之后,依然没能讨回儿子。2006年11月18日,申晓珍一纸诉状将阳海告上法庭。
2006年12月21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申晓珍要求法院判决阳海停止侵权,并抛出一枚“重磅炸弹”——由于阳洋不是阳海的亲生儿子,请求法院判令剥夺阳海对阳洋的抚养权与探视权。
开始阳海全家还以为是申晓珍为夺回孩子而使出的花招,然而亲子鉴定证明:阳洋确实不是阳海的儿子!
在这个严酷的现实面前,虽然阳海内心受到极大伤害,但多年来建立的父子亲情早已超越了是否亲生的是非之争,阳海一家决心无论如何都要留下阳洋。为了防止申晓珍再次带走孩子,阳海将阳洋送至乡下一个亲戚家里藏匿起来。
此案让承办法官感到十分为难:按照法律规定,抚养权与探视权是父母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但阳海不是阳洋的亲生父亲,且已与申晓珍离婚,一般来说是不应当享有上述权利的。可法官经过调查询问得知,阳洋明确表示不愿意离开阳海,况且目前阳洋事实上是由阳海实施监护与抚养,而法院又不能将小孩作为标的物来进行强制执行交给申晓珍。
此时,林华听说事情受阻后特地从香港赶了过来。他答应出巨资补偿阳海,但被阳海拒绝。阳海提出:“只要保证了我的探视权,其他的都好商量。”
调解中,林华提出,愿意出100万押金作为阳海对阳洋进行探视的经费与保证金,自己每年两次定期将阳洋从香港带到深圳由阳海进行探视,同时,出具书面承诺,如果违约,法院可依此将这押金判给阳海。
林华的提议得到阳海一家的认可。 2007年6月1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阳海停止侵权,申晓珍行使阳洋抚养监护权,阳海有配合的义务;二、阳海每年享有两次对阳洋的探视权(每年的5月1日至7日与每年的10月1日至8日,直至阳洋18周岁止),如对方不配合阳海行使探视权,则由法院按照双方的约定对其进行经济上的处罚。
法院宣判后,经阳海做工作,阳洋同意跟妈妈走。在阳海的配合下,阳洋迁户口的手续全部办妥,阳洋于7月1日跟随亲生父母踏上了赴香港的行程。(因涉及家庭隐私,应当事人要求,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法律链接:
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监护子女的一方享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到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处去探望子女的权利,或者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
本案中,虽然阳洋不是阳海的亲生儿子,但两人在长期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且阳洋的亲生父亲也自愿让儿子接受阳海的探视;同时,阳海对阳洋的探视并未对孩子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反而有利于培养孩子的亲情观念。依据约定高于法定的原则,法院应当判决支持双方的探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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