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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单位除了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和不得直接坐支现金外,还要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业务。由于单位与开户银行的账务处理和入账时间不一致,往往会发生双方账面对银行业务记录的不一致而产生“未达账项”。为了能够准确地掌握银行存款的实际余额,防止记账发生差错,各单位必须定期把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出具的对账单进行相互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