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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逻辑应以传统逻辑的精华为其主体,适当吸收数理逻辑的基础知识,形成二者融合的教学体系;逻辑形式中不仅应包含有演绎推理,而且应包含归纳推理;三段论规则可以区分为构造规则、一般规则和导出规则,它们在层次上是不同的;矛盾律与排中律的适用范围并没有宽与窄的区别;充足理由律可以保留,但它不是普遍的逻辑规律,而是论证的规律;在论证中,应当把论证方法与论证规则协调起来,以消除逻辑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