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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建设部城乡规划司获悉,2008年,城乡规划将重点抓好五项工作。第一,抓紧修订《城乡规划法》配套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抓紧制定或修订有关实施《城乡规划法》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使《城乡规划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具体化。积极推进地方规划条例或实施办法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修改与《城乡规划法》不相适应的配套制度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