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修订《动物防疫法》的建议

来源 :中国牧业通讯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yleSun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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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强制免疫的实施主体问题<动物防疫法(修改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设想的强制免疫实施主体,脱离了西部广大农村现有生产力发展阶段的实际,我国地域辽阔,东西部经济发展和生产力水平差距较大.在东部发达地区,畜牧业生产基本上以规模养殖、集约化生产为主,生产力水平较高.在这些地区,动物防疫已成为业主必不可少的生产成本投入,他们对动物防疫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信赖性.
其他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2004年7月正式实施,明确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行政许可职能,把动物检疫工作列入了行政许可项目.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如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