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迁中的内地女性与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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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社会变迁影响婚姻家庭多元化社会的婚姻特点
  
  中国内地改革开放30年,已经融入世界地球村,人权和自由意识苏醒,自由导致多元,男女的共同解放导致多元化时代来临。这和世界性政治进步、经济发展、以人为本的观念普及有着至关重要的联系。这样剧烈的社会变迁,不可遏止地影响和改变着女性,同时改变着婚姻与家庭。
  回顾历史我们看到:当一个国家落后和野蛮的时候,每个女人都可能成为商品和奴隶。例如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例如贫困国家和落后地区。女人过什么样的日子,全凭出身和运气。婚姻对她们至关重要,是她们一生的赌注,是生存的唯一指望,因为那就是她的饭碗和命运。但是无论命运如何凄惨,她们都没有权利和力量改变“宿命”。
  当一个国家发达而且文明的时候,每个女人都可能自食其力,主宰自己的命运和生活。即使出生在贫苦家庭,也有机会通过努力改变人生。她们依靠自己创造设计生活,婚姻对她们是锦上添花,无关生死。如果不满意可以通过离异结束不如意的日子。她们成为社会的主人,有权利和权力来逐步改变男女不平等和不公平的事。
  当我们与发达国家越来越多地接触、交往、融和后,就越来越多地受到欧美的影响,因为他们给发展中国家及女性带来更多的思想启发和人生改变,例如如何消灭男女不平等、城乡差别、阶级差别……给人民创造更美好的生活。让我们看到前进的目标。
  二十世纪末,社会民主党已经在大多数欧洲国家竞选执政,使欧洲和平进入民主社会主义的历史性阶段。在民主社会主义国家以体力劳动为主的蓝领阶层急剧缩小,以脑力劳动为主的白领阶层迅速扩大。据2003年9月一位旅行者随机采访的资料显示,在法国小城波尔多市,70%以上的普通市民月收入约1500欧元(欧元与人民币的比价为1:9),在郊区和乡间工作的人月收入为1000~1200欧元,白领阶层月薪为1800~2000欧元,医生、律师、教授更高些。21世纪初,德国蓝领工人只占工薪阶层的6%。这少数人的生活水平也超过了罗马尼亚总统。工人阶级用不着起来革命,随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就“解放”了。
  由此可见三大差别的缩小,不是寄托在资本主义的彻底灭亡上,而是寄托在资本主义的高度发展上。共同富裕不是让有产者变成无产者,而是让无产者变成有产者;不是让富人变成穷人,而是让穷人变成富人。这是社会民主党人治理国家的总的思路。基本上消灭了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和体脑劳动的差别,消灭了男女不平等现象,铸就了民主社会主义的辉煌。
  一个社会的经济民主自由文明程度,往往影响到生活观念和方式。有好的以人为本的政治制度,就会有人性化的生活和婚姻制度,也才会有女性的解放。
  以瑞典为代表的民主社会主义制度为例。瑞典在传媒中不允许有伤风化的黄色和暴力镜头出现。赌博、妓女是被禁止的。但是性是可以公开讨论的话题。离婚不再被认为是非常痛苦和难以解决的,只要有一方提出,另一方则难以反对而予拒绝。1996年的全国调查数据为:18~74岁女性,保持婚姻的比例为52%,同居未婚的为23%,有较长期性伙伴的为15%,临时性伙伴的为10%。越年轻,有配偶的越少。年轻人结婚率较低,有短期性伙伴的较多,20岁以下女孩子怀孕生育的情况几乎没有。堕胎率超低,每个妇女一生平均堕胎0.6次。
  可见,不好的社会女人是不幸的,好的社会女人可以主宰自己的幸福,所以女性的婚姻和幸福和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和文明程度紧密相关。
  在全球化浪潮影响下,有专家预言——中性时代已经成为世界潮流,所谓中性不是专指男女生理特征、着装打扮上不分男女,而是特指心理特质和人格独立上男女逐步趋同。
  中性时代的婚姻是由中性男女组成的。他们婚姻的特点是:彼此相爱互助但是不相互依赖,绝不成为对方脖子上的石头;他们相爱但是不相互监督,懂得真爱需要自我约束;他们认为自尊才能赢得尊重,因此当爱情消失,不会企图用要挟来控制对方;他们相信自己的能力和魅力,明白情感会递减的规律,如果不能保持爱的温度,也不必哭喊哀求,无非是改弦更张重新开始。明白现代社会婚姻已经不是一个人一辈子生老病死的归宿,人们赖以生存的是社会职业、生存技能、社会保障和保险、养老机构、信用体系等,人必须越来越依靠自己和社会,而不能再依赖婚姻。他们懂得其实幸福的婚姻是各自独立的婚姻,需要有相对独立的时间和空间。适度地给彼此成长的自由呼吸的空间,会让人生变得丰富而充实,也会因为生活和心情舒畅,“距离产生美”而巩固婚姻。
  中性女人越来越不靠美貌贤惠来取悦男人获得生存,无论爹妈给的容貌如何,都会自觉依靠智慧和知识融入社会,实现自身社会价值来主宰自己的命运,提高生活质量,因此和男人的关系是平等和相互尊重的,虽然她们也有千般柔情、万般情趣、让自己气质如兰的一面,却只是因为热爱生活。
  中性时代,婚姻也已经不是人生最重要的和生死相许的事,追求职业成功、享受包括爱情在内的丰富多彩的生活,成为短暂人生的目标和乐趣。与之适应的发展趋势是结婚的年龄会偏大,生孩子更少,离婚更多,选择独身或中途独身的会增加。即便结婚也可能有相当一部分人保持一种较为松散的婚姻关系,如周末夫妻、婚内分居的SOLO一族,各自有独立的住房与财产、独立的社交圈、保持各自的爱好与兴趣、养育子女时的协商与分权。这样的“半糖主义”的婚姻才适应中性时代的特点,才有持久的生命力。
  中国内地婚姻现状与未来
  现在中国处于21世纪初叶,21世纪的百年中婚姻家庭可能出现什么样的变化,许多学者在全国妇联召集的研讨会中提出自己的看法:
  “21世纪总的来说婚姻呈多元化趋势。一夫一妻制不是永恒的、天经地义的,它开始时是为继承私有财产而产生的,也将随着私有制的削弱,妇女解放的发展而变化。”
  “今后家庭形式应该是一束,很丰富,而不会是单一的,不一定非要家庭这个形式。比如有的人习惯了原来的家庭生活方式,不离婚,但与婚外感情并存;主要在于不依赖他人生存,有自己的权利,生活个性化。”
  “历史告诉我们许多东西是不能设计和计划的,是不可避免地在变化的。多样化的生活是自由的结果,是现实。每个人对爱情、家庭是否幸福的感受只有自己知道。价值大小是个人的判断,没有办法比较。”
  “政治可以避开,婚姻无法躲避,它可能是人们最大的幸福或不幸的源泉。因此在21世纪更加引人关注。”
  中国内地具有明显的城乡差异、地区差异,妇女解放程度也不同步,因此情况复杂,不能一概而论。城市经济、文化有向发达国家趋同的态势,农村则呈现由农业为主向与第二、三产业并进的方向发展,在此基础上,城乡婚姻家庭状况在21世纪将出现不完全相同的发展态势。根据目前掌握的数据和综合一些专家学者的意见,具体来说,在城市:
  1.择偶更注重情趣相投,男女青年将更希望对方与自己有更多的共同语言。青年人心目中的理想伴侣,是富有幽默感,懂得尊重人,生活充满乐趣。而政治观点、宗教信仰、家庭背景的影响将有所淡化。但是个人和家庭经济状况还是婚配的重要条件。因此城市大龄白领女性择偶难的问题还会持续。
  2.性教育将逐步普及,中国大城市随着女性独立性提高,封建“贞操观”影响的削弱,试婚可能增多。年轻人认为出于对婚姻的慎重,试婚是有功能的,同居数量有可能上升。一般说来,城市化程度越高,同居率越高。目前婚前性行为在北欧达到95-99%,89%的青年在婚前就过性生活。许多父母持不干预态度。
  3.婚姻质量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使人们对婚姻不再凑合,婚姻调适方法的学习将使家庭生活更丰富、愉悦、幸福。婚姻中男女更加平等,家庭暴力减少,男性将更多学习两性相处的知识,与女性共同承担家庭义务。婚姻缔结的目标从“经济共同体”、“生育合作社”逐渐过渡到对情感、性、心理需求的满足。感情是否亲密、和谐,双方是否能从婚姻中得到快乐,已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结婚理由。
  4.核心家庭继续增多。目前核心家庭已达60%以上,今后还会继续上升。
  家庭结构小型化,每家3~4人。婚姻的期望将随着小康生活的来临而变化。双方更加注重的是:保持亲热的情感关系和性关系,遵守婚姻协议,互相谅解宽容。
  5.家庭理财方式将由短缺经济造成的一人为主向约定制或AA制过渡。
  婚前财产属于每个人自己,婚后夫妇双方都可以在银行开设账户,独立进行经济核算。按婚姻协议,夫妻各自承担自己在家庭生活中的经济义务。家务劳动社会化、家用电器普及化,家务劳动强度降低、时间缩短、夫妻因家务劳动导致的矛盾减少。
  6.晚婚晚育人数增加,自愿不育有上升趋势。
  育幼尤其是教育独生子女问题,无论在家庭还是社会都已经出现盲区和各种问题。而且在21世纪,数千万独生子女面临择偶、婚嫁、抚养自己的孩子、赡养老人等问题,会有他们独特的问题需要关注。
  7.离婚率仍会呈上升态势。1979年中国内地离婚31.95万对,离婚率是5.04%,而2008年,是226.9万对,离婚率是21.6%,其曲线在逐年上升。
  已婚者对婚姻质量不满,并且调适不好时,比较容易决定解除婚约。“协议离婚”、“试离婚”成为文明、理智分手首选方式。若因为孩子、老人等因素离婚不易时,有些人往往借助婚外性作为补偿,有的干脆以钱买性,这也是性工作者被需要的原因之一。
  情感越丰富的人,激素水平越高的人,对情爱要求就越多,因此这类人往往“喜新厌旧”的速度越快,会觉得婚姻越不幸福、越痛苦,离婚的可能性越大。离异后的男子一般很快就有了新欢,因为男人怕孤独,独立生活能力较差,但是再婚离异的概率也比较高。女性则不然,对第二次婚姻比较谨慎,因此也比较稳定。
  仍有一些年龄大,个人生存能力低、自立有困难、对配偶仍有爱意、为孩子着想的人把希望寄托在法律限制离婚的保护上。
  8.赡养老人,尤其是老人的精神慰藉将因儿女工作负担重、生活速度快而受忽略。养老问题逐渐凸显。西方是社会养老,亚洲是家庭养老,中国是二者兼有,逐渐增大社会养老比重。有独立经济收入的老人逐渐改变要求子女养老方式,逐渐接受独立生活,间或有子女探望,或养老院公寓式生活。
  9.情感生活多样化:单身不婚、单亲家庭、同居、婚前性行为、不婚生育、同性“婚姻”、女大男小、一夫“多妻”、一妻“多夫”、无性婚姻等非传统生活方式都可能成为人们多样化选择的内容。人们更注重个人的幸福,认为情感生活的方式是个人的事,与社会稳定无关,不愿压抑自己勉强遵循社会传统的生活模式。
  西方终生未娶、未嫁者逐年增加,以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为例,1970年占32.8%,至1991年已达48%。但是他们并非一直独身,他们中不少人过着同居生活或有自己的性伴侣。CCTV—2《第一时间》 2007/1/10报道:英国单身人数达到51%,其中包括没有结婚和离婚的。中国城市中一些年轻人也开始尝试这样的生活方式。
  10.社会对婚外恋继续保持宽容态度,随着国家对个人自由的管理放宽,对隐私权的保护,婚外恋会增加,被发现的概率降低。人们对婚姻的忠贞更多的来自于自我约束,而不是迫于外在压力。人们要求婚姻的质量和情感,要求性的权利和享受,有了更多选择的自由和自主意识。社会舆论也不再认为无爱而勉强维持婚姻是道德行为,对有爱导致的婚外情宽容乃至同情。更多的人对他人隐私不予置喙。
  领袖和公众人物私生活将更受民众关注和评论。对领导的个人道德修养的要求提高。
  11.随着改革开放的扩展和深入,与国际合作交流活跃,跨国跨地区婚姻数量持续增加。但是人们逐渐从以经济着眼的、以移民为目的的、盲目的“老少配”,“女嫁男”,向真正相互了解后,情投意合的结合过渡,从把婚姻作为寻找富裕生活的跳板,到真正为了爱情而结合。
  12.同性恋等不同性爱方式“浮出水面”,人们对于不侵犯公众利益的个人行为采取宽容态度,同性恋有可能逐渐公开,同性婚姻正在争取获得法律承认。
  13.民间妇女自救互助组织以及婚姻介绍和咨询机构逐渐增多。
  在农村:
  1.婚姻自由将随着经济状况好转提高,农村女性将有更大的选择空间。尤其是“打工妹”,她们眼界开阔,有了经济自立能力,在婚姻选择上必然更要求自主和幸福。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她们的要求与强大的传统势力的钳制之间还将持久地较量。城市现代文明的熏陶使她们既不甘心于嫁给农民,城市男青年又因为城乡差别难于接纳她们。
  2.早婚多育将随着农村经济条件的好转、妇女地位的提高、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健全、生殖健康的普及而减少。2009年开始试行的农村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将保证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2020年全部可以像城里人一样每月领取养老金。对农村生育观念和男女不平等的改变有巨大作用。
  3.由于贫困和性别比例失调,越是贫困的人家,娶媳妇需要花费的金钱越多,娶不起媳妇的人越多,“马太效应”明显,因此仍有相当数量的农村男性难以结婚成家。因为农村“成家立业”、“生儿育女”的极端重要性,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买媳妇相对便宜、便捷,尽管有风险,拐卖妇女仍有市场。因此酿成的刑事案件增加。
  4.离婚在农村仍是一件困难的事,尤其牵涉到承包地等生产资料,结婚的巨大费用,子女的抚养等现实困难,农村离婚率不会大幅度上升。参加第二产业劳动的女性相比较而言有更多家庭权利,为了保证家庭的完整,男性对待妻子会更加平等,尽量避免离婚。
  5.婚外恋对于农村妇女既是一种强烈的诱惑又包含着危险,往往导致她们承受动荡不安的生活和悲剧结果。
  总之,21世纪的婚姻家庭制度变迁,在中国内地将朝着多元的、理性的、进步的、以人为本的、男女更加平等的方向发展。
  
  二、多元化的婚姻家庭形式
  
  婚姻是必需的吗?传统观念认为是毋庸置疑的,婚姻是一个人的归宿,孩子是自己生命的延续。因此每年走进婚姻中的伴侣都大有人在,2008年中国内地结婚数为1049.9万对,当然和借奥运之喜有关。
  而具有现代观念的人认为:爱情是永恒的,婚姻不是必需的。婚姻不是人生发展中的首要选择,也不是人生价值的唯一和最高体现。婚姻应该是人的联合体,有利于人性的全面发展,不应该是丧失独立人格的依附关系。因此中国内地结婚率在2000年后实际是逐年降低的,例如1981年是20.9‰,到2005年降低为12.6‰。在这种观念影响下,人们发挥了各自的创造力,多元化的婚姻形式产生了。
  (一)多样婚姻和家庭
  松散的Solo式婚姻
  在法国,有些成年男女既不结婚,也不同居,只与一名固定的、忠诚的异性保持密切关系,同时依然生活在各自“小家庭”内。他们是放单的恋人,在英国被称为“分居共过”,在法国被称为“半同居”,还有一个更形象化的字眼,叫Solo(英文原意是独奏的、独唱的、单独地)。Solo家庭通常有一些相似的特征:夫妻双方都接受过高等教育;生活在经济、文化发达的大城市中;他们可以方便地获得各种资讯;两人所从事的工作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职业声望;具有丰厚的收入;一般而言,夫妻双方都有属于自己的住房。
  这或许将是中国部分人的生活方式?通常人们认为只有年轻人才选择时尚生活,某位记者说他了解的Solo族中,从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到五十多岁的中年夫妻都有。
  2002年,黑龙江省婚恋家庭研究所在哈尔滨市作了一项关于Solo家庭的质性研究,以深度访谈的形式对12对夫妻进行调研。在这些人中,有四对是年轻夫妇,均为1976年到1978年间出生的独生子女。除此之外,剩下的8对都是结婚在10年以上的“老”夫妻,平均年龄都在40岁以上。这其中又分两种类型:一种是丁克家庭,家里有两处以上的住房,有令人羡慕的工作和丰厚的收入,双方的感情也很好。但在相处10年后,彼此都觉得生活有了乏味的感觉,于是选择Solo,在自己的小圈子开始“独立”的生活。
  45岁以上的中年人是过来人,曾经结过婚,或者同居过,后来又分手了。像法国俗语说:“被热水烫过的猫看到冷水也怕”。他们和情人保持一定的距离,各人在各人的家里过日子,定时约会。这类大龄单身分两家居住,当然谈不上是试婚或前奏,只是充实生活的基本内容。
  另外一种则是离婚家庭,而且以在机关工作的人员居多,男女双方的条件都非常优越,但因为彼此都有孩子,担心和对方的孩子处理不好关系而选择做“周末夫妻”。
  最近又有了“已婚单身族”的叫法,说的是白领夫妇都很忙,加班多,虽然结婚了,却常常不能在一起,聚少离多。小敏结婚两年了,却像单身的时候一样生活,自己觉得不用天天和老公绑在一起,不用和柴米油盐打交道,很愉快轻松。夫妻彼此理解,有需要时可以自由活动,找朋友聚会,心理上没有孤独感,和配偶到一起的时候反而有“小别胜新婚”的快乐。
  之所以选择这种生活方式的人越来越多,而且觉得怡然自得,和社会发展提供的物质条件和多元化思想,以及人们的观念和生活条件改善,分开也有房可住,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女高男低、女大男小的婚姻
  传统观念认为女人找丈夫一定要靠得住,不言而喻要男大女小,男比女富,即使像杨振宁和翁帆的82对28,相差54岁的婚姻也可以接受,如果反过来就觉得不可思议。
  然而这种观念在逐渐改变,女大男小、女比男富的婚姻越来越多,著名演员吴琼比丈夫大15岁;影视演员张海燕比丈夫大11岁。香港歌星梁雁翎,选择了一个月薪千元的放射科大夫做丈夫,让很多人跌破眼镜,因为在大家的观念里,像这样一个漂亮、有钱又有名的女歌星,怎么着也得嫁一个富商才行。可是梁雁翎说得好:“我自己挺有钱的,还要他有那么多钱干嘛?只要两个人在一起觉得幸福就行了。”全球首屈一指的成功女人惠普CEO卡莉·费奥莉在接受采访时,就曾不无骄傲地说:“积极向上的态度,对工作的热情以及一个富于牺牲的丈夫是我成功的关键。”
  “走婚养老”和“搭伴养老”
  中国1999年就进入老龄化社会,到2008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经占人口总数的11.3%,有1.47亿之多,其中有4千多万是丧偶的单身老人,这些人中70%是女性,30%是男性。2009年7月CCTV《新闻》报道:北京60岁以上老年人口254万,占总人口的15%,预计2020年将达到20%。上海60岁以上老年人口300万,占21.61%,政府采取措施鼓励生育二胎,作为应对措施。他们的养老方式和生活质量已经成为新的关注点。
  通常将“养老”理解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大方面。随着和儿女同住养老模式的动摇,许多老人的赡养也逐渐以分开居住,经济分担和精神慰藉的方式为主,老年人到了晚年,单独居住,纵然经济上并不贫困,但精神上却开始变得孤独、寂寞、消沉。因此,当代老年人需要的不仅是物质供养,更多的是家庭亲情与子孙慰藉,在某种程度上说感情慰藉或许比经济支持更重要。
  天津社科院老年婚姻专家郝麦收教授认为,据不完全统计,天津约有12%的丧偶老人选择了“走婚养老”这种婚姻模式。“走婚养老”就是再婚老人轮流在双方家庭生活的一种方式,突出的优点在于可以实现共同承担生活费用的责任和经常更新环境的目的,不断加深彼此感情。 郝麦收教授认为,社会在进步,观念在改变,婚姻家庭不应该只允许一种模式存在,丧偶老年人完全有权选择适合自己情况的婚姻方式,“走婚养老”符合目前现实生活的实际情况,深受老年人欢迎,社会应当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丛大爷两年前痛失老伴,情绪低落,同住一家公寓的李大妈常对他热心帮助,两人建立了感情。工作人员多次鼓励二老结为夫妻,由于双方子女的不明确态度一再推迟。今年春节后,二老一块离开公寓,有时在这个家住一段,有时在那个家住一段,过起了间断性的同居生活。李大妈这样谈起自己的感受:孩子们对我的再婚并没有出面干涉,至于没有表示态度也有他们的苦衷,如今他们事业有成,有自己的生活圈子,再接受一个父亲感情上比较困难。老人用自己的委屈小心呵护着子女的自尊。
  退休工人王大爷和费大妈选择同居则实为无奈之举。王大爷有一处住房,老伴去世后一直单独居住,子女偶尔看望化解不了老人孤寂心情,老人没心情时一天窝在床上,饭也是高兴吃才吃。邻居们看在眼里,热心地帮老人介绍了丧偶多年的费大妈。二老都有搭伴过日子的想法,没想到王大爷的儿子认为费大妈年纪轻一些,身体也比自己的父亲好,要是二老结婚,房子以后就自然落在了费大妈的名下,坚决不同意。家里有房不能住,二老含泪收拾东西到城乡结合部的一家老年公寓过起了同居的日子。二老同居一房,一人一床,过起了搭伴养老的日子。
  无性婚姻
  社会学家认为,夫妻间如果没有生理疾病或意外,却长达一个月以上没有默契的性生活,就是无性婚姻。若以这个标准来衡量,中国将有1/4的婚姻归于无性婚姻。
  CCTV《半边天》节目 2006/5/23报道:在一个无性婚姻介绍所,半年时间有72人登记。性是婚姻的基础,为什么有些人却选择了只要生活而不要性生活呢?他们是一些什么样的人呢?
  张小珊是18岁发现自己生理异常的,那年她上大学一年级,迟迟不来月经,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医院检查,得出的结论是:先天性无阴道、无子宫、无卵巢,俗称“石女”。这种情况的出生概率是1/5千。她及家人非常痛苦。
  杨文斌生殖器短小,无法勃起,无精子,医学上叫先天性克氏综合症。大学时期,他曾一度想自杀。2004年底经过南京无性婚姻介绍所搭桥,他们俩认识了,感觉相见恨晚,2006年春节结婚。他们的婚姻是有爱无性的,他们很高兴“没有性生活也可以有个家”。
  记者从南京市卫生局了解到:南京700万人口中,有病历记录的性功能障碍患者高达10万人。
  更多的是“无爱或无知”导致的婚内无性,包括性虐待等不和谐状况、性欲低下等健康原因以及住房条件差。
  张女士32岁,是一位出纳员。她说:我害怕和丈夫在一起,结婚后才知道性生活时他呈现一种疯狂状态,他会先虐待我,用掐、咬、打的方式折磨我,然后再性交。我身上被他用烟头烫的地方,10年了都印记尤在。他用火烧我的头发,用鞭子抽然后再做。直到有一天我觉得这日子太痛苦,没办法活了,吃安眠药自杀,父母才知道。我被抢救回来后,坚决和他离了婚。现在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不敢再有性,又希望有个家庭生活,所以要找无性的人为伴。
  玮玮37岁,是某机关工作人员。她为当总经理后忙于工作而无暇理会自己的丈夫感到疑惑。“在别人眼里我们是郎才女貌的一对,夫妻俩牵着聪明漂亮的女儿走在大街上,总能迎来不少羡慕的目光,我们有装修得颇具情调的大房子,有崭新的汽车,可夫妻感情却过早地陷入了平淡。说起性生活,不怕你笑话,一年只有一两次。除了应酬,偶然按时回家,他不是听音乐看碟片,就是看杂志读小说,每天早晨还要出去晨练,可就是对我没有‘性趣’,难得主动碰我一下。不仅如此,他连恋爱时常有的亲吻、拥抱也省略了,难道我们的夫妻性生活从此就画上句号了?”
  不婚有家的单身妈妈
  2002年10月24日报载:新近审议通过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中国吉林省首先允许未婚30岁以上女性可以做单身妈妈。首先提出此动议的是大学教师等知识女性,第一她们在经济上不需要依赖男人也可以生活,因此在选择配偶的时候更加挑剔,不愿意凑合,往往时光荏苒,错过最佳择偶期,又不想降低标准,因此成为“剩女”。第二在心理上,婚姻的固定性和相对的束缚,也让更追求自由的现代人越来越不愿意勉强自己了。一个不愿意迁就的现代人,可能就是一个不婚人。第三她们希望有自己的孩子,有一个相对完满的家庭生活,现代科技可以满足她们即使选择生育,也可以不选择婚姻的要求。
  2002年《中国青年报》统计资料说,北京30~50岁的单身人数有50万,其中60%是女性,而这中间有40%是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其中希望不婚有家有孩子的不乏其人。
  美国“现代舞之母”伊莎多拉·邓肯,当她还在襁褓中时,父母就离异了。此后的生活使她在12岁时就意识到“如果婚姻本身只是女性迫使男人承担起抚养孩子义务的形式的话,那么我要反对结婚。”她认为每一个妇女都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决定要几个孩子,而不受社会的歧视和伤害。而邓肯本人,当她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时,却没有结过一次婚。
  在中国内地这是引起巨大反响的事,在许多发达国家却司空见惯,他们那里生养孩子的经济负担由国家承担,男人最重要的职责被减免了,在家庭中的重要性自然降低,变得可有可无。《纽约时报》根据人口统计分析,发现2005年美国妇女有51%独自生活,没有配偶。这可能是美国有史以来独自生活妇女人数首次超过有配偶妇女。中央社记者 2007/1/21 日专电:根据澳洲去年人口普查资料,澳洲不婚女性人数已经超越已婚女性。
  (二)特殊婚姻
  同性“准婚姻”
  据社会学家调查中国同性恋者人口数量为3600~4800万。其绝对数可谓庞大。中国历史上对同性恋的打压与其他国家比较起来不严厉,自1985年以来对同性恋更是逐渐持宽容和尊重其权利的态度。警方表示,同性恋没有法律界定,只要不影响他人,警方一般不予干涉。1997年,中国新刑法颁布,删除了数十年间常常被用于惩处某些同性性行为的“流氓罪”、“鸡奸罪”,从而实现了现实中的同性爱非刑事化。按照中国现在实施的刑法,成年同性间双方自愿的私下性行为不属于法律干预范畴。2003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社会科学院李银河研究员委托一名政协委员将“同性婚姻立法”的建议带上了全国两会,一时间震惊海内外。李银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她要将同性婚姻立法一年接一年地提下去,直到它通过为止。之后的五年中,李银河果然没有食言,每年两会期间,她都会委托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将“同性婚姻立法”带上全国两会,引起了广泛关注。
  尽管同性婚姻合法化还有待时日,一些同性爱者已经和自己的伴侣共同生活,组成同性“准婚姻”,长期共度家庭生活。有的还打算收养孩子。小廖和他的同性伴侣已经在一起居住6年了,他说:“我们彼此非常相爱,谁都不想离开谁。我们共同出首付购买了房子,现在还在还贷。在北京我们的行为没有人议论,因为社会舆论比较宽松,我们也没有大张旗鼓宣扬我们的关系。但是父母对我们都有压力,虽然他们不知道我们是同志,以为是好朋友,但是他们觉得我们年龄都30出头了,希望我们找对象,过正常的夫妻生活,有自己的孩子。我们都不想老人烦恼,所以只是在应付他们,有时候我们会讨论是不是应该领养一个孩子。”
  婚内婚外多伴侣
  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潘绥铭教授主持的《中国人的性行为与性关系:历史发展2000—2006》调查,是在6010名18~61岁的人中展开的,内容包括“婚前性行为”、“同性恋”等敏感话题。其中最引人注意的,当属“中国人的多伴侣情况”调查结果。所谓多伴侣,是指一个人至今为止,与一个以上的异性发生过性关系。2000年,其发生率仅为16.8%;到2006年,发生率已达25.3%,而中国首家性文化博物馆创立人刘达临教授的调查则显示,上世纪80年代末,我国“多伴侣”发生率仅约6%。
  在潘绥铭看来,“多伴侣”的内涵并不单是“婚外情人”、“滥交”等,还包括再婚、试婚分手等多种可能性。毫无疑问,其发生率迅速上升意味着人们对性关系的看法愈发开放和宽容。
  例如有的分居或离异的人和单个或多个情人保持松散的性关系。不要求对方离婚,也不要求对方和自己过从甚密,保持时间和情感距离,只享受对方带来的新鲜的性和感情。自己生活在自由独立的环境里,自得其乐。不需要对对方负责和彼此监督,好则近烦则远,因为没有独占和过高期望,没有经济纠纷,相处反而融洽持久。
  有的夫妻法律上的身份名义没有变化,实际婚外各自有自己的性伴。有的甚至多得惊人。有的男人和多名女性长期保持情感和性的关系,妻子和丈夫有相同的性观念,能够接受,或者妻子本人也和多名男性保持性关系,有的经常参加多人的性聚会或换偶活动。
  换偶(曾称换妻)
  换偶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性解放的产物,当时热衷换偶游戏的大多是个性叛逆、长发披肩的嬉皮夫妻。近年来,换偶活动(swing)在美国中产阶级间大行其道,据统计,目前全美已有超过500个换偶俱乐部,有些大型的俱乐部甚至会包下一整座大饭店,让多达4000人举行热情如火的换偶派对(sex orgy)。在西方报刊的广告栏中,经常可以看到希望进行换偶活动的人寻找同道的广告。
  参加换偶俱乐部的必须是夫妻,出示体检证明并定期缴纳会费。游戏规则是及时行乐,事后“一刀两断”,不交换姓名和联络方式。参与换偶活动的人多自认“思想开通”,他们坚信人性软弱,与其逃避现实、苦苦压抑,不如和其他想法一样的夫妇进行交换。
  中国内地网络上也有换偶内容的网页,可以作为联系工具。暗地举行的数对夫妇相互换偶的情况时常耳闻。有的夫妇共同商定换偶,在网上寻找有共同爱好的人,有的甚至不远千里到其他城市参加多对夫妻互换的聚会。但是没有合法的俱乐部一类的组织,所以没有出示体检证明并缴纳会费的规定。
  
  三、多元化的性观念和性行为
  
  传统观念中性被污名化,理想的纯洁的情感被高尚化,人被神圣化,传统观念认为只有在婚姻中的一对一的以生育为目标的夫妻男上女下的性生活才是合法的,道德的,允许的,其他皆为“淫乱”,是不道德的甚至有罪的,应该受到惩处,至少应该被鄙视和排斥。而中国经历了四次性革命,已经逐渐颠覆了这种观念,多元化的性行为和性观念逐渐流行,当然鱼龙混杂。
  (一)中国内地的“四次性革命”
  潘绥铭教授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性革命这个词说的是什么意思?短时间内发生急剧的变化,就叫革命。革命这个词不是政治词汇,而是一个中性词,它没有价值观。过去是在性交,现在是在做爱。过去你像猪和狗一样过性生活,现在你像人一样过性生活,这还不叫革命啊?全世界的性革命,都包括性行为这一块,自然也包括夫妻间的性行为。”
  中国人的性观念变化的轨迹:第一次性革命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在中国数千年历史上,第一次合法地宣称:人们之所以过性生活,不再仅仅是为了生儿育女,而是为了表达爱情和寻求身心快乐,有没有快乐而不是有没有子女,开始成为夫妻衡量自己的婚姻质量的重要标准。
  第二个分水岭出现在九十年代末,就是强调性是自己的权利,并不以任何事情为前提。许多青年男女说出‘性’这个字,不再满脸通红。
  中国第三次性革命的特点是人们对性的观念发生了彻底的改观。性生活、性体验不再是夫妻的专利,对性与爱情、性与婚姻,可以把它们看成是有关系,也可以视为没关系。
  第四次“性革命”和西方同步。更多的是改变了一群人的生存状态,分开居住不仅仅是一次性生活上的革命,同时也是调节家庭关系的一种新尝试。
  潘绥铭教授认为:性革命已经基本成功,这是一个总体上的判断。为什么说成功?大概是这样几个因素:一是参加“这些活动”的人比例比较高,但这不意味着他们是总人口中的多数。比例高,说明他们不像以前政治语言所描述的那样是“极少数人”。“这些活动”,是指什么?这在调查报告中有。比如说多伴侣性行为和婚内性生活的多样性。另外一方面为什么说它成功呢?是说反对它的力量越来越小。性革命不同于政治革命,政治革命的成功是建立一个新政权,而它没有这种指标。它只能说,越来越多的人不反对了。这其实是一个重要的成功标志。
  (二)多元化的性观念
  中国传统性道德,不论具体内容如何,一直有两大前提:首先是把社会(甚至国家)与个人对立起来,其次是把个人在性方面的表现与整个人格统一起来。它假设:如果个人在性方面“越轨”,那么就必然危害社会,甚至危害国家;同时此人也就必然一无是处,甚至是整体烂掉。因此,不仅社会和国家有权力来管制和惩罚这样的个人,而且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力去“各人自扫门前雪,专管他人床上事”。
  改革开放后人们日益认识到,这两个假设其实都是荒谬的。于是传统性道德不得不逐渐冰消雪化。人们正在建设着一种崭新的性道德和性观念,而且是从中国国情里产生出来的。问题是:主流社会和主流舆论仍然不肯承认那也是一种道德,更谈不到去认识和学习了。
  性没有罪
  性曾经被污化到谈性色变的程度,可是无论怎样诋毁性生活,它依然是人们婚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是爱情表达的正当方式,是幸福的组成部分,正所谓“食色性也”不可移易,就像吃饭睡觉一样正常和必要。很多专家冒着不被理解的风险为性正名,为性划界,提出自己的见解,极大地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性观念。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银河认为:
  我知道,有许多宗教认为性是罪,但是我恰恰认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对于中国目前性状态的看法根本不是“无奈”(尽管性是罪,人们实在要犯这个罪我也没办法),也不仅仅是“观察”(我看你们怎么犯罪,怎么堕落)。我认为人们的这些做法根本没有罪。我不仅“观察”,我还要勇敢地传播“性不是罪”这个理念。原因并不是我希望所有的人都变成只有性欲和食欲的动物,没有精神追求,也不是我希望大家都去得性病,而是希望大家把对自己身上挥之不去的性欲的罪恶感觉去掉,改变这个扭曲的观念,在短暂的人生中生活得快乐一些。
  人为了性欲的满足有时会得性病(在保护措施不够好的情况下),这并不使性成为罪,就像人为了食欲的满足有时会得病(如肝炎、心血管病)并不会使吃饭成为罪一样。
  “聚众淫乱”不仅是无受害者的性活动,而且没有商业性,只不过是一些个人违反社会道德的私下行为。所谓“群奸群宿、聚众淫乱”不过是西方社会正常生活中屡见不鲜的“性聚会”(sex orgy)而已。在此类活动的参与者全部是自愿参与的这一前提之下,法律绝不应当认定为有罪。因为公民对自己的身体拥有所有权,他拥有按自己的意愿使用、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
  换偶活动对传统婚姻关系和理念有冲击,此类婚姻关系当中没有通常一对一关系中的嫉妒,而且是将性与爱分离开来的。它创造了一种新型的婚姻关系,是我国婚姻关系模式多元化的一个证据。裸体浴场也是如此,有人讨厌人的肉体,有人比较喜欢它,有人甚至非常喜欢它,想多多欣赏人体之美。我想,中国人在未来的时代会越来越喜欢性和人体之美,并且会用更直白更多元的方式表达出他们对性的健康的喜爱之情。
  淫秽品和卖淫两项属于商业化的性活动,对人们性观念的冲击很大。如果在私人住宅放映淫秽录像带这种没有盈利目的纯属娱乐性质的行为要受到有罪判决,全国就有相当大比例的公民都应受到有罪判决。因为社会调查统计表明,有相当大比例的公民看过淫秽录像带。当这些公民在家中观看淫秽录像带时,都犯了传播淫秽品罪,是应当作有罪判决的。一项法律,如果严格执行,则涉及很大比例的公民;如不严格执行,则形同虚设,这一法律条文的弊病是非常明显的。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和很多事是令人厌恶的,比如说照裸体像,还要去卖给别人;比如说那些淫秽的录像带和淫秽的扑克牌。这些事很不体面,层次很低,为稍微趣味高尚一点的人们所不齿。但是厌恶不可以成为法律的依据。趣味和道德不关法律的事。有人愿意过趣味高尚的生活,听高雅的音乐,看高雅的绘画,读高雅的书,他们当然有权利这样做;有人愿意过趣味低下的生活,听淫秽的音乐,看淫秽的图画,读淫秽的书,他们也有权利这样做。所谓自由就是选择的自由。人有选择高雅的权利,也有选择淫秽的权利。如果不给人选择的权利,就没有自由可言。
  例如有的人认为:“早上起来做做爱,锻炼身体又补钙;中午时分搞一搞,增加感情实在好;晚上睡前叫叫床,明天体力无比强;半夜起来打一炮,免疫增强不感冒。”可能就被主张性纯洁高尚的人所不齿,但是可以“井水不犯河水”。
  自愿的性活动非罪化
  性行为本身是自然的,与对和错无关。然而,“万恶淫为首”的敌视性的道德观念,却令人奇怪地肆虐霸道了几千年,至今阴魂不散,不仅扭曲了性道德,而且扭曲了人们的基本道德观和人生幸福观。性欲是生命之欲,是创造人类生命的过程;性满足是幸福的根本,是人道的主体;性权利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李银河认为:“成年人之间的自愿的性活动的非罪化,不论其中有无金钱交易。这一政策最大的好处是可以节省大量警力去对付有受害人的犯罪。”也可以减少在“扫黄打非”名义下对公民正当权利的侵犯以及借履行“职务”之机的犯罪。
  爱会导致长期关系,性却可以是短期的,甚至是一次性的。它可以是一种游戏,是对身体快乐的单纯享受,是一种单纯的感官经验。例如一夜情。但是因为它的短暂就罹罪吗?
  一个女性有没有权利同“多名男子”发生两性关系?这是一个女性的基本权利问题。女性自愿与男性发生性关系的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不是惩罚。不是宁可让人性压抑,也要保持“纯洁”。
  性压抑的结果有两种,一是被扭曲,一些母亲让自己的儿子变成乖乖仔,男性变得很乖,很文明很绅士,但是其野性也就被消磨掉了,对性的要求很弱,因此在取悦女孩子和结婚后的性生活上都处于比较无能的状态,被了解情况的女性所不齿,被妻子看不起,妻子因为性不满足感到痛苦。
  知识分子类型的女性往往自我压抑最严重,感觉迟钝,自我保护的本能非常顽固。在性爱中反应迟缓,无论她们多么美貌或者多么富有才识教养,注定不会得到男性青睐。造成终身隐痛。
  二是没有压抑住,有可能去强奸或者攻击没有抵抗能力的幼女,触犯刑法,做出犯罪的事。
  中国有性工作者出现后,某权威机构的统计发现强奸案明显减少,妓女成为“保护良家女的庇护伞”,并且减少了犯罪,是有特殊社会意义的。这种成人间自愿的性交易没有受害者,可以借鉴一些国家的办法:例如娼妓可以在地下刊物中做广告,可以在按摩房、成人书店或特殊伴侣机构找到顾客,可以建立性俱乐部。这样就使那些想找娼妓的人能找到他们,同时也使不想找他们的人能够避开他们。
  目前在中国内地,无论“小姐”还是嫖客,如果被警察抓住,最高罚款是5000元,同时最多拘留15天,还要通知家属。有专家提出:性行为确实具有一些特殊性,但是,决不能从道德上罪恶化妖魔化、法律上遏制打击性行为。相反,首先要确立自愿的性无罪的价值观:同时,为性行为建立合理的规范,用健康的道德约束和积极的法律强制,确保对性伙伴的尊重和新生命负责任的抚养。在此前提下充分尊重性权利、保障性自由。
  性欲差异不标志道德高下
  社会传统观念中一般会把性欲强的男人看作“色狼”、女人看作“荡妇”,认为他们无耻、道德败坏,这样的人做配偶一定会出轨做坏事。但是如果男人阳痿,社会评价像个“坐怀不乱的圣人”,妻子却会很痛苦,觉得自己在“活守寡”;女人性冷淡,像个目不斜视的“贞洁烈女”,丈夫也会很郁闷,觉得守着老婆性饥渴。实际上性欲差异与道德并无联系。
  有些人从来没有体验过什么是爱情的狂喜,什么是失恋的心疼,从来没有过迷恋的感觉,他们不能理解为什么有的人会为了爱情失去理智,认为这样的人是道德品质不好,应该用严厉的惩罚来让他们收敛自己的放纵。他们自己过着波澜不兴的平稳生活,他们结婚是为了找一个生活伴侣。专家说这样的人在婴儿期垂体功能不健全,引起了荷尔蒙问题,PEA含量过低,因此带来“爱的盲点”。
  据一些精神病专家的经验,男性在“花心”程度上有很大的差别,与他们的荷尔蒙含量多少有关。有的人浪漫成性,他们渴望恋爱,经常朝三暮四,坠入情网。有的人对于异性的相思达到病态的,自己不能控制的程度,经常发生令人兴奋却可能带来灾难的浪漫轶事,他们体内往往PEA的含量很高。对于这样的人用MAO抑制剂治疗后,能够改变他们对于爱情的需求感觉和行为方式,使他们开始镇静和谨慎地选择伴侣。可见激素水平才是产生差异的原因。
  所以“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女人往往喜欢幽默有趣活跃的男人,希望自己的丈夫既有情趣又忠诚不贰,可是选来选去,发现总是有让自己不安的蛛丝马迹。这是因为在男人群中,圣人几乎不存在,男人的本质就是如此,不这样做的男人,或者他是在装,或者他在拼命压抑,或者他性无能,或者他了无情趣,总之没有十全十美的、女人想象中的好男人。最好的也莫过于口是心非的,有贼心没贼胆的男人。
  所以聪明的妻子是会适时拉紧或者放松缰绳的女人,是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女人,是懂得男性特点,并且理性对待的女人,而不是动不动就给男人戴上道德败坏的帽子的女人,不是动不动就闹离婚,就歇斯底里大发作的女人。其底线在于丈夫的做法不过是“解馋”,没有威胁家庭完整,经济供养,夫妻生活,孩子教育。这时候就要维持他装出的好丈夫,好父亲的形象,不要侦察、追踪、调查、揭秘、审查,因为他肯定会有猫腻,在妻子的火眼金睛下必然露馅,一旦图穷匕见,就会破罐子破摔,或者一蹶不振,彼此都不会有好结果。
  性感受与性层次
  发生婚外性和情感乃至离婚的最理直气壮的理由是“对他(她)没(性)感觉了。”有的丈夫不能勃起,有的妻子感到痛苦。可是事实证明第二次婚姻也迟早会面临性厌倦的问题。什么原因导致的性感减退乃至丧失?
  决定人的性感受也就是性敏感度的大致有这样几个方面:个人性经历,越多越不敏感;个人性经验和技巧,越多越容易掌控性生活氛围和节奏,挑起性欲望;个人的性欲望和性要求(与激素多少有关;与年龄有关),越强烈越敏感,越迟钝越不容易激发;个人对性的观念和知识,越认为性是不好的越没有感觉;个人所接受的性影响和情感分化程度,情感越丰富,性感受要求越细腻,既容易激发也容易受挫;夫妻感情越亲密,性感保持时间越长;性幻想越丰富,越容易激发对性的要求和感受;对同一人性敏感度呈现逐步递减效应。
  第一次性经历最强烈难忘,如果是相爱的人,自己是在强烈的激情中发生性关系,其印象最深刻而美好。但是这种感觉会经过岁月的磨蚀和重复的过程而逐步减弱,平淡到厌倦时,会对其他异性产生兴趣,但是不如第一次强烈。好比听相声,看小品,看书报影视,都是第一次反映最强烈,其后次之,到一定程度厌烦。但是隔一段时间又会有所恢复,也就是夫妻之间的“距离产生美”、“久别胜新婚”。
  人们在性方面的认识有一个误区——有性就一定有爱,没有性就一定没有爱。以为只要把住了性这一关,没有婚外情,没有妓女,就会天下太平。实际上性关系发生在生理、心理、心灵三个层次上,有性不一定有爱,无性不一定无爱,其感受强度以及作用是不同的。
  生理层面:比如嫖娼,其实妓女是最不可能破坏婚姻的,即使买春,也只是金钱与性服务的交换,在客人心里是很难看得起妓女的,甚至把她们当作可以合理摧残的对象。一个26岁有性虐待倾向的男青年说:“我找过不少小姐,我对她们当然谈不上什么感情,而且也没有什么忌讳,反正谁也不认识谁,不过是一次交易和买卖。发泄完之后,可能一辈子也见不到了,她骂我恨我我也听不见了。所以我对她们非常狠毒,真可以说是‘兽性大发’地虐待她们。”
  一些因为利益关系、家族关系、年龄所迫而组合的婚姻,因为没有感情,性关系往往也保持在生理层面。一位妻子说:“我丈夫不喜欢我,但是我对夫妻生活有需要,经常是我主动撩拨他,他虽然是被动的,也可以勉强做。”一位被拐卖的女子,被迫有了性关系,但是心里是仇恨对方的,最后杀了“丈夫和婆婆”出逃。
  心理层面的性关系,比如恋人、夫妻之间经过沟通和了解产生了爱情,经过相互帮助和付出产生了恩情,经过互相给予快乐和享受产生了依恋,使他们不愿意彼此分离。他们的爱是情爱与性爱的统一。
  李志军曾经是一个英俊潇洒的年轻军官,他还没有结婚,就在一次排雷事故中被炸成盲人,他的女朋友王萍没有离开他,20多年过去了,李志军和王萍的爱情和事业都经受住了风雨的考验。
  但是并不是有了因为爱而结合的婚姻,性关系就一定会保持在心理的层面,如果不珍惜曾经的爱情,用粗暴、冷漠、厌弃等态度对待配偶,比如发生家庭暴力、婚内强奸、一方有婚外情、平时两个人之间的情感伤害,都有可能使爱情衰减,甚至变质。一位45岁的女干部的丈夫有了婚外情人,在持续的四年里,她说她越来越恨他,恨不得立刻让他倒霉,被车撞、被打残、甚至死了她都不会伤心。
  此外,在婚姻中不持续投入感情,认为老夫老妻了,还有什么好说的,没有沟通,没有感情交流,时间久了,也可能退到生理层面,性生活越来越乏味,越来越少。
  心灵层面之爱发生在刻骨铭心的爱情关系和母亲与幼小的孩子之间,爱到为了对方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乃至生命都在所不惜。
  “梁祝”、“罗朱”的故事,“廊桥遗梦”的故事,以及一些脍炙人口的爱情故事,之所以经久不衰地感动着人们,就在于他们的心灵之爱的珍贵,和人们对于这种爱情的向往和追求。在这样的爱情中,性的重要性已经让位给爱。
  梁山伯与祝英台实际上还没有发生性关系,他们还处于情感的爱恋中,但是他们爱情的深度已经达到宁可去死也不愿意与他人结合的程度。“廊桥遗梦”的故事之所以打动人,在于他们不合法但是至死不渝的爱情。他们的身体可以因为社会和家庭的责任而分离,他们的心灵却紧紧相守,直到死亡来临。没有性但是情爱不变。
  (三)多元化的性行为
  过去中国人的性生活遵守整齐划一的规则——结婚前保持处子之身,结婚后男主女从,没有婚外感情关系,性上忠实于伴侣,养育孩子,直至终老。现在则基本颠覆。
  婚前性行为
  在发达国家,婚前性行为达到90%以上。成为非常普遍的现象。
  中国同样逐渐提高,例如广州作为比较开放的一个大城市,调查发现婚前性行为达到86%。
  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所所长潘绥铭在2000年和2006年两次对中国人的性行为与性实践进行的调查中,国人的性伴侣、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都有了明显的增加。比如,国人婚前性行为比例由32.9%增加到了43.5%;男性大学生婚前性行为的比例更是由20%提升到了36.6%,女性大学生的比例由12.8%增长到了26.8%。
  某报社调查:90后还有贞操观吗?记者走访了北京市的一些高、初中学生。
  发现现在年龄在20岁以下的青少年,他们在性观念和性行为方面已经与上一代有了很大差别,他们70%有异性朋友,其中90%发生性关系。而这些真实的情况家长、学校和社会却知之甚少。
  刘迪,男,北京某高中学生。他说:“现在(高中)我们班有45个人,30多人有朋友,朋友有同校的也有外校的,还有网友。大概70%有朋友,他们中90%都把事办了(性生活)。”杨宇,男,北京某职高学生。他说,他的同学中发生性关系的人比较多,有60%到70%。杨宇说自己第一次性体验是17岁。现在发生性关系的频率一周两次到三次,他说:“一般在她们(女朋友)家或我们家。在她们家有人的时候就在旁边屋,不出声不就完了吗。”杨宇说:“我是我们班大哥,消息灵通,什么事都知道。都是同学告诉我的。一般就是说‘我跟××睡过了。’我说,‘真的假的啊?’‘真的啊。’‘在哪啊?’‘在我们家。’我们没钱上外面租房,一般在自己家或朋友家。”杨宇班里一共30人,9个男生有7人直接跟他说自己的性事,女的有2人曾经告诉过他。
  裸体艺术
  以成都美术学院为主体的41位在校男女大学生在 2005年4月13日 ,露天全裸,以身体组成了电子邮件符号“@”。在一个多元文化的时代,行为艺术作为艺术的一种形式已经进入了人们生活。随即在短短数日内引发了社会对裸体行为艺术的巨大争论。尽管这一行为艺术在艺术圈内受到了赞赏,但成都美术学院和参与人员仍然遭受到了学术层面之外的巨大抨击。
  男性被女性“消费”
  随着女性地位的提高和掌握财富数量的增加,对男性的消费也逐渐变得平常。男性性工作者俗称男妓、“鸭子”,除了一对一的约见服务,一般会在一些女子洗浴休闲中心等看到他们的身影。在香港等发达地区,已经有蔓延趋势。包括按摩、推油等变相性服务。有一些对性有特殊爱好的男性,找到了自己的用武之地。
  他们服务的对象有:有钱无性的富婆、被丈夫“性遗弃”的有一定物质基础的女性、妓女、性不满意的妻子、没有男友的女白领……因为现在一般人也能够消费得起鸭子,愿意拿钱买乐,所以没有观念障碍的一般女性也会涉足这种场所。并且呈越来越多的趋势。
  一位日本专家说:“吃软饭”实际是非常不容易的,女性获得性高潮需要男人付出极大的努力,特别是每次都让每个女性获得性高潮,感到满足,绝非易事。“吃软饭”的男人却是靠把女性带领到性高潮为生的,有人觉得这活儿轻松惬意,其实许多即使有学历和地位的男人也不见得有这样的才能。这需要平日艰苦的性训练,娴熟得当的性技巧,还需要了解女性心理,才能得到她们的好感。
  《羊城晚报》 2006/10/26报道“男保姆被性骚扰”的事。
  2004年,18岁的小陈从一所烹饪学校毕业,经人介绍,在一个朋友亲戚家做了男保姆,帮助做家务和接送孩子上幼儿园。月薪1000元。他回佛山后,还想做这份不错的工作,就刊登广告说:“男,20岁,有家政经验,学过厨艺,懂推拿,月薪要求700元以上……”广告刊登后,他接到许多电话,令他始料未及的是,近一半雇主要求提供异性服务。他认为那些准雇主对他提出的要求已经构成“性骚扰”,不得不黯然放弃了做男保姆的念头。
  2004年1月某报报道:云南王某25岁,起诉岳母几年来一直“强奸”他。他说自从2001年与张某自由恋爱结婚后,就与岳母住在一起。岳母45岁,丧偶,经常挑逗自己,并且“强奸”他。本来他以为是一时,又顾虑被妻子知道会被指责勾引岳母,一直忍耐着不敢和妻子说,有一次被妻子碰见,他以为会发生大的纠葛,没想到妻子不但没有责怪他,反而要求他满足母亲。但是时间长了,他终于觉得不能继续忍受,提起诉讼,要求法律保护他的性权利。
  一个中年男性说起他的一次经历:“我是个很花的人,没想到自己差点被女人玩死。我和常住的一个宾馆的服务员都熟识,那天先后有31个服务员轮番‘强暴’我,大概有十多个小时,我实在累了,她们就让我吃药,强行刺激我,不让我休息,我倒成了她们的玩物。可能是疲劳过度,后来突然晕过去,手脚冰凉,怎么叫都叫不醒,大约过了十多分钟才缓过来,差点把小命送掉了。”
  虐恋
  虐恋也叫SM,在许多城市有SM俱乐部或“心理咨询室”,实际上就是提供虐待或受虐服务。网络上也可以搜索到许多有关供求信息,包括以人为狗的性奴役。消费者中白领居多,因为收费比较贵,据说他们是为了减压。
  一位成功的商人说他从大学开始,就强烈地想做“狗奴”,虽然后来结婚生女,这种念头却越来越强烈,最后找到了心仪的“主人”,开始了在人和狗之间转换的生活。妻子后来在他的影响下也变成了女狗,他们共同服务于彼此的主人。据他说他结识了不少这样的人,他去过北京曾经有过后来被关闭的“人狗俱乐部”,据他了解世界各地这样的人狗有很多。网上也有人狗照片和有关广告。
  如果发生在有虐待或受虐需求的人身上,还可以说是两厢情愿。如果发生在单方面,就会给对方造成痛苦。
  2006年白女士咨询:“今年我32岁,丈夫大我2岁。我结婚前有过男朋友,有过性关系。结婚后开始我们夫妻性生活还是比较正常的,有了儿子后,有一段时间他有过婚外性关系,但是他说他感到紧张,所以总是失败,后来他就不去那种场所解决问题了。后来他知道有人追求我,就鼓励我和他们来往。我看他一点都不吃醋,觉得奇怪。他说他希望我能够和他们发生性关系,然后把我们怎么做爱的过程告诉他。他听了以后就特别兴奋,就学着做,而且很容易达到高潮。可是时间长了,我还是受不了,就坚决拒绝了他的要求。他没有办法了,就开始性虐待,他求我,让他打我,在我能够忍耐的限度内,比如打屁股,咬乳房,掐身体……我发出哀叫的声音,他才觉得兴奋,才能够迸发激情,达到高潮。我们现在每天都会有这样的性生活。我心里没有谱,不知道他这样做是不是不正常,会怎样发展,我能够长期忍受吗?”
  另外一位新娘没有她这么好脾气,她新婚期间就被有虐待习惯的丈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旅游回北京后就坚决离婚了。她丈夫说他是被一个年龄大他10岁的情人调教成虐待癖的,他说妻子离婚后,他就去嫖妓,虐待她们。
  网络色情表演
  网络色情表演和裸聊是网络时代的新兴产物。
  中央电视台1套2005年10月报道:公安部门发现网络有色情表演,经过侦察,逮捕了疑犯。
  郑州的疑犯35岁,大专文化,女儿4岁。平时象正人君子,在网上看到别人的表演,觉得不过瘾,就动员妻子参加表演,甚至威胁她,如果不同意,就会影响夫妻关系。她为了家庭完整参与了。他上瘾,回家就控制不住地上黄色网站。
  扬州同样是一个平时有头有脸的男人,经常组织色情表演。被抓后,觉得没脸再活下去,拿头往车上撞,意图自杀。他平时裸聊,孩子原来上重点中学,后来也上黄色网,成绩一落千丈。
  泰州破获的色情网站,平时常常有300—500人在线,全国都有,网站在重庆市,账号在泰州,可以利用视频相互表演,也可以交现金组织秀女表演,下面有5个站长,在上海、天津、海南、安徽、湖北,收入分成。
  2006/1/9CCTV—2《第一时间》报道:海口破获一起裸聊案。发现总部在台湾的裸聊网站,进去看见室内有8名女生正在裸体聊天。调查发现她们都是在校或者刚刚毕业的大学生。通过摄像头表演裸体、艳舞、色情动作等,吸引人交费上网观看。一般判处7天拘留,罚款3千元。
  对于这种虚拟空间的聚众淫乱,人大教授韩某认为:点对点、夫妻、朋友之间的行为不算犯罪,陌生人之间的点对点法律也不干预,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但是幕后有组织的色情活动,向多人发送,通过视频传播,就构成了“组织淫秽表演罪”,这属于非私人空间,已经不属于隐私权的范畴,是违背公共道德的,因此公共权力要进行管理,采取措施。
  多性伴
  如前所述,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所所长潘绥铭在2000年和2006年两次对中国人的性行为与性实践进行的调查发现:国人超过两个性伴侣比例由2000年的16%增加到了2006年的25%。其中有的在婚姻中,性伴侣数量相对较少;更有研究者提出:性法律要宽容地肯定:性行为,不论是主动地寻求性欲望的满足,还是被动地摆脱性压抑的痛苦,都是极有价值的;性行为的差距如同天下万物之别,既有忠贞不渝的爱情与肉体共振的顶级性行为,也有饥不择食的类动物性行为,还有旁人难以理解的非常规性行为;性伙伴也可能有多类型、多级别、多样化。现代社会要宽容地对待各种性现象、性行为,建立起尊重性规律、讲求性道德、符合人性的性法律。
  一位和上百个男性发生过性关系的女性说:“到现在我已经活了40多年了,尤其是离婚后自己生活的10年,碰到过各种形形色色的男人,但真的能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还真不多。走出情与爱的圈子后,和男人的交往也就只剩下‘性’了。这么多年,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对我无情,是我怕,只要发现有动情的,我就快快地逃,再也不敢招他们了,所以后来我身边几乎都是有家的男人了,和他们在一起很轻松,谁也不会侵犯谁的利益,我要独身,他们要家,共同需要的是性。我只知道我自己适应这种生活,因为我不用负担子女,也不用为另一半负责,我也不想拆散任何人的家庭,不会对社会带来危害,更不会因为妒忌去犯罪。我觉得最好的社会制度就是,每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当然是不妨碍别人和不给别人带来危害的生活方式,怎么样能过得更顺心更舒心些,就怎么样过下去。”
  木子美等几个“网络明星”,其实也是因为多性伴而引起轰动。这种事情在以前是绝对会被严厉处置的。
  我咨询的多名离异女性,一生中曾经有多个性伴侣的很普遍。她们开始往往是以寻找再婚对象为由和男性交往的,经历了几次不满意的择偶后,发现没有比自由自在地活着更好,可以有多个情人,感情好的时候来往,每次约会都享受他的热情和性。厌倦的时候不用绑缚在一起,自己可以放心接受喜欢的男人……不需要侍候一个男人,不需要忠实于他,也不需要费心看管他。觉得既然不再想生孩子了,婚姻也就不再是目的,觉得自由舒畅的生活更适合自己。
  
  四、健康的婚姻心理有益女性人生
  
  (一)解读女性心理
  内地女性的观念大致可以分为传统型、过渡型和现代型。她们对于婚姻有不同的观念和行为方式。
  在传统型女性的观念里,女人和男人都应该“从一而终”,“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牺牲我一个,幸福全家人”,无论婚姻质量好不好,都应该始终如一。如果被丈夫甩了,对自己是最大的侮辱和否定,对子女是最严重的伤害,也是丈夫道德品质败坏的表现,拼老命也不能让他如愿。为了防患于未然,看住自己的男人,不要被别的女人勾了去,成为她们最重要的生活内容。于是很多女性成了家庭里的兼职“卧底”,人生对她们来说风雨飘摇。
  内地影响非常大的电视剧《中国式离婚》中,林小枫式的歇斯底里和怨妇人生非常形象地解读了这种中年女性的心理状态。女性中的许多人都存在这样两个认识上的误区:一是性应该是纯洁无瑕的,容不得半点亵渎,丈夫犯任何错误都能理解,都可以原谅,就是不能犯“作风方面”的错误,一旦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就会全盘否定对方,把他视为道德有问题,视为对感情的彻底背叛,往往有人激愤中义无反顾地选择离婚,甚至可以放弃部分财产,最后造成经济困窘,生活难以为继。
  有的勉强容忍,虽然没有离婚,也会耿耿于怀,不依不饶,想起来就和丈夫吵吵闹闹,纠缠不休。用“结束性生活”作为惩罚是最常用的武器。时间一长,丈夫会感到这种“无期徒刑”的可怕。即使不想发生婚外情,也会因为缺乏家庭温暖而生“叛逃”之心。
  把爱情看得极端纯洁,把婚外情看得极端丑恶而不能原谅,把离婚当成唯一有效的解决方法,把性生活当成惩罚对方的手段等等,都是传统女性容易使用的对付丈夫婚外情的方法,但是往往同时对自己也造成伤害。她们活得糊涂、依赖和蒙昧。
  现代型女性往往自我解放的自觉性比较高。她们活得清醒、自立、智慧。
  金·坎贝尔(KIM CAMPBELL)是加拿大历史上第一任女总理,曾经两度担任这个职务。她认为“只要有爱就会受伤”,她本人就经历了3次婚姻。她25岁的时候,与一位比她大20岁的数学教授结婚,这次婚姻持续了10年。37岁时,她又与一位律师结为伉俪,4年后又分道扬镳。9年后,在她50岁时,又和一位比她小21岁的音乐家再结良缘。
  对于婚姻她有着更深刻的体会。她说:“随着寿命的延长,婚姻结束的可能性也增加了。在北美,每桩婚姻平均可能维持9年。人们生活的社会化程度越高,他们的婚姻承受的威胁也就越大。离婚的时候非常痛苦,但是当你别无选择的时候,你就得有勇气承受这种痛苦。人们走进婚姻的时候都满怀着希望,不能实现时则痛苦不堪。但是我认为痛苦并不能剥夺我的希望与勇气。”
  40岁的记者小晴说:“对于丈夫,我认为无论恋爱时间多长,真正的相处还是婚后的磨合,能够彼此适应,彼此宽容了,就是成功的婚姻。我不太相信罗曼蒂克的东西,我觉得生活是很现实的,我对婚姻不报很高的期望和很多的幻想。原来对丈夫的期望很高,后来发现他的事是他的事,我的事是我的事。
  作为有修养的女人,第一要宽容,包括投缘的和不投缘的,以及各种社会现象。女人容易在意孩子、丈夫对自己的态度,没有自己的内容,没有底气,老是心虚。如果你自己内心很充实,又在做着自己的事,就不会怕被别人轻视。
  找个有钱的丈夫不可靠,你辛辛苦苦地干才是你自己的,靠别人是靠不住的。那种欣赏你的年轻美貌,一旦年老色衰,他就可以再找个花瓶,因为他要的不是你的感情,这些对女人都不是保障,客观规律是,你年轻的时候再漂亮,到老了也会变。”
  一位女作家说:“我生活上尽量从简,别人说我有福不会享,但是我认为我自己生活得很充实,人们更多的时候是生活在自我感觉中,你认为自己成功就成功,失败就失败,不在乎别人怎么想。对于一个写东西的人来说,如果有人肯看我的东西,我就成功了,读者不会考虑我是什么职称,而是把我当作一个作者。
  我再有钱也不逛歌舞厅,或者买什么名牌,这是很浅薄虚伪可笑的东西,要看是不是物有所值,适合不适合自己。中年女人不应该再有虚荣心了,包括上美容院,或者从穿戴上故作天真,往少女那靠,这很不明智,年龄越掩饰越突出。不如以真正的年龄出现。一张脸并不重要,实际坐下来深谈,你该是什么就是什么,内在的东西可能有更吸引人之处。”
  过渡型女性对待婚姻和情感介于二者之间。
  女人其实也“花心”
  在人们的印象中,绝大部分女人是“守贞”的,“坏女人”很少。其实女人也“花心”,只是因为社会传统的压抑和育儿本能,扭曲和抑制了她们冲动,也因此使许多女性自认为居于道德制高点,其实女人的本质也是“花心”的。
  生物学家在考察动物行为时,极其意外地发现许多放荡行为大多是雌性所为。那么人类中的女性是不是同样有婚外情的内在需要呢?对于生活状况比较原始的非洲部落的考察同样如此,不但男性可以同时喜欢几个异性,女性同样可以如此。其原因有4:她们给情人提供的“特别服务”使她们可以获得额外的食物和遮蔽场所;如果丈夫死去或者变心,可以找到另一个男性补缺;多样化的基因来源,可能使后代质量提高;孩子的遗传不同,保证了其中肯定有人适应变化无常的环境,有利繁衍和生存。
  这种女性的性格特点经过许多世纪的流传,在现代女性的婚外情动机上仍然能表现出来。因此不但男性有对婚外情的需求,有对于性生活多样化的需求,女性同样如此。只不过被压抑了而已。现代社会许多女人追求自由和独立,正是这种动机的反映。
  做一个有魅力的女人
  每个人都希望得到爱,都希望自己的爱永远不变,如果没有人爱自己或者自己爱的人不接纳自己,都是一件令人伤心烦恼的事。所以才有对大龄青年择偶难的关注,才有父母暗地替子女征婚的尴尬……可是爱是自由之神,是不能强迫的,爱由心生,只有你可爱人家才会爱你,只有你持续可爱,爱你的人才永远不会变心,所以不要埋怨别人“有眼不识金镶玉”,而是要琢磨自己怎么样才能够越来越可爱。
  哲学家周国平认为:“一个真正有魅力的女人,她的魅力不但能征服男人,而且也能征服女人。因为她身上既有性的魅力,又有人的魅力。好的女人是性的魅力与人的魅力的统一。好的爱情是性的吸引与人的吸引的统一。好的婚姻是性的和谐与人的和谐的统一。性的诱惑足以使人颠倒一时,人的魅力方能使人长久倾心。”
  魅力女人是这样的:
  事业让女人阳光。女人要有事业做精神依托,只有在事业上不断创造和进步,才有前进方向和动力,有学习和实践的迫切需要,有不断追上时代脚步的自信,才能够不断丰富自己的心灵和精神。
  独立,不依附任何人,包括父母、丈夫、孩子。现代女人一定是具有独立精神的奋斗者,即使不成功,也精神不倒,虽败犹荣,独立才有底气,才敢笑对世间一切艰难险阻。
  精神健康,现代女人不靠别人的施舍生活,必然精神上淡泊名利,活得坦荡、坦然、理直气壮,活得清醒明白,活得真实自然。热爱生活,珍惜每一天,活得充实,不但能够自我调适,及时梳理不良情绪,而且善于利用一切现代咨讯手段帮助自己度过难关。能够抵制让自己堕落的诱惑。
  善待他人,具有悲天悯人的情怀,以正义和公平为自己的处世原则,以带给他人帮助和快乐为自己的夙愿,即使厚利相邀,也绝不伤天害理,欺世盗名。
  宽容而善解人意,现代女人是有修养的女人,宽容是基本素质,包括家人外人,投缘的和不投缘的,不刻薄、不苛求,善于化干戈为玉帛,能够建设性地解决问题。
  了解男人
  许多女人结婚多年,却不了解丈夫的心思,误会多多,因此要从性别和心理角度多了解男性,会减少许多矛盾,增加沟通效果。
  婚姻不是男人的全部:男人觉得爱妻子愿意结婚是真实的,但是不愿意让妻子完全束缚自己,也是真实的,结婚就意味着不离不弃地共同生活一辈子,他还没有做好这样的思想准备。而且也不想自己被人全部占有,即使这个人是自己爱慕的女人。有的男人把事业放在第一位,因此把婚姻是不是能够对自己的事业有帮助作为缔结的理由。
  女性认为结婚了就万事大吉了,男人应该成为好丈夫好父亲,应该除了工作,经常呆在自己身边,分担家务,教育孩子,哄自己开心。可是男人内心深处依然希望能够自由地去运动、游戏、旅行、娱乐、交朋友。所以他们往往千方百计找机会躲避妻子的看管,溜出去做这些事。男人把这些都当成与恋爱差不多重要的生活内容。男性对同性朋友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女性对自己朋友的重视,男人希望妻子带有母性的气息,像母亲一样无条件接受自己的一切,男性选择结婚对象的条件是:肯做家务,脾气好,真心实意爱自己,能够照顾家庭。此外能不能和自己的父母和谐相处,也是很重要的条件,他可不愿意一辈子受来自妻子和妈妈的夹板气,也不愿意让养育自己到大的父母伤心。
  总之,男人结婚动机比女人现实和功利,多于爱情。甚至有些男人认为夫妇不需要感情太深,否则容易在降温后导致家庭破裂,只要家庭能够让自己放松身心,失意的时候能够得到抚慰。了解了男人就不会对他们寄予太大期望,感情降温生活平淡时也就不会有太多失望。
  其实女人离开男人的陪伴也可以自得其乐。如果不是害怕丈夫成了断线的风筝,女人本可以很洒脱。女人的快乐源泉很多,例如自己的事业,自己的爱好,自己精神世界的丰富,学习各种知识,不断完善自己,自己朋友的结交,自己家人的关怀,养育孩子,培养孩子,观察孩子的成长,学习抚养教育孩子的知识和理论,关心国家大事,国际风云,建言献策,甚至烹调菜肴,料理家政,锻炼身体,饲养宠物,关心环保……都是学之不尽的内容。这些都可以给人带来轻松和快乐。
  (二)认同正确的爱情观和幸福观
  李银河说:“‘爱’是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在我看来,它不论发生在什么样的人之间(无论是同性异性、年老年轻、婚内婚外、两人还是多人),都是美好的,都是一种不可多得因而值得珍视也是值得尊重的人类体验。”
  幸福是一种由期望决定的感觉
  有一个全国的关于婚姻质量的调查,问到幸福不幸福的问题时,生活极其贫困的甘肃农村的一位妇女说她觉得自己很幸福,问及原因,她说是因为自己不挨打,而周围的姐妹几乎没有不挨丈夫打的。而上海有房有车的年轻女人却觉得不幸福,因为她觉得丈夫家没有给她买她喜欢的钻戒。
  有一道关于幸福的公式是这样的:幸福=物质占有÷物质欲望,即:物质欲望越小,越容易感受到幸福。幸福和物质多少不是成正比的。同理,对生活和他人的期望值越高,就觉得越不幸福,所谓“恩多怨至”,“贪得无厌”;反之,期望值越低,快乐和幸福感就越强,就越“感恩不尽”、“知恩图报”。所以说幸福是人们的一种基于期望值上的感觉,如果你选择幸福,那你就是幸福的;如果你选择怨恨和委屈,那你的怨恨和委屈将永无止境。你对这个世界的要求减少,快乐和幸福就会增多。
  谁都不应该成为配偶的包袱
  受尊敬的妻子才能够保持爱,现在许多女人希望或一直在当“全职太太”,满足于依赖丈夫过清闲自在的日子。可是家庭妇女长时间与社会脱节,完全依靠丈夫生活,当青春已逝,花容失色,爱去情驰,他就有可能觉得你是他的负担,你担心他变心遗弃你,就有可能变得精神不健康,例如忧心忡忡、琐碎多疑、目光短浅、风声鹤唳,生怕有一天他不再愿意背负你这个包袱,你自己也承受不起不当包袱的代价……因此即使他去风花雪月,你明明知道,也只能佯做不知,委曲求全。
  只有自立才能够让自己有一辈子的社会保障,挺起腰板过日子。只有不甘于当一只包袱,才能够得到丈夫发自内心的尊重。而做到这一切不是什么难事。
  宽容婚外情
  著名作家梁晓声对婚外情现象说了一段分析透彻的话:
  “我不承诺我永远爱什么人。不承诺作为丈夫我一生在感情方面绝不会坠陷一次。因为这基本上是人类最大的谎言。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凡综合素质高于低劣水平的男人和女人,几乎无一例外地一生发生过多次婚外恋。区别只不过是——有的仅仅在心理上。
  我主张,无论对爱还是对婚姻,不要太理想主义,更不必赋予其“神圣”的色彩。恰恰相反,要极心平气和地承认其世俗的根本性质。正因为它的世俗属性,所以才要责任和伦理道德去制约。在爱和婚姻方面犯规,一般而言,并不等于犯法。婚变不应该被视为什么人生的末日或深渊;婚外恋之类,也并不一概地意味着道德败坏。里根也离过婚,而美国历史上作用伟大的总统威尔逊,与女黑奴有爱的隐私。前任法国总统也有一个私生女……
  我绝对地理解一个爱我的女人后来怎么又不爱我了这种事情。
  我认为我不再爱我的女人,也是我人性最自然的前提。
  故我觉得此例中男女的婚变。实为大千世界天天发生的寻常事罢了。没什么太值得分析的价值。惟一对他人有益的启发是——当事的男人和女人不闹、不报复、不深怀仇恨与纠缠不清……这是起码的理性。”
  面对分离要“舍得”
  人们经常说“舍得”,但是不懂得它的意思,其实它说的是“有舍才有得”。
  有的感情或婚姻确实已经死亡,当事人尤其是女性却用报复的思维方式考虑问题。
  有的人说离婚给我造成了终生难以痊愈的伤害。我不能自拔,不能从失败的阴影中走出来,不知道没有了婚姻怎么活下去。而且憎恨对方,并且扩大到一切异性,无法让自己平静,更无法重新进入婚姻。
  据统计,能够和初恋情人结婚的人很少,一般人在结婚以前,常常经历一次甚至多次失恋和分手,在“练习爱情”的过程中,有心碎也有成长。离异实际是分手的再度发生,也可以看作是新的成长的开端。就像事业有成功也有失败,人的姻缘也有聚合有离散,这其实是最常见的事。而人正是在处理重大挫败,治愈情感创伤,“屡败屡战”中成熟起来的。
  爱后的两情相悦,终成连理当然是皆大欢喜的喜剧结局。但是并非所有的爱都能够如愿以偿,你爱的人不爱你,或者不能爱你,你信任的爱却被大家质疑。以致酿成一辈子的遗憾。即使真的好梦成真,时间的磨损总是或迟或早地把喜剧改写,或者成为平淡无奇的琐碎日月,或者闹出孔雀东南飞的悲剧。有的人因此不相信爱情,说出这样的心得:“恋爱是失误,结婚是迷误,离婚是醒悟,再婚是执迷不悟。没有情人是废物,情人多了是怪物”。
  现实生活中凭一次婚姻就碰上情投意合的伴侣的情况实在不多,还比如择偶时范围狭小,后来眼界扩大,结识了更加优秀的女性;择偶时受到种种来自各方面的限制,长大要自己改变命运;有的是结婚时不懂婚姻和爱情的真谛,因为幻想伤害了感情……所以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试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婚前同居也有失败的,可见一次婚姻定终身本身就是不科学的。
  台湾婚姻专家曹又方说:“面对爱情的残局,首先要做的是独自活下去,接着是决定停止受苦,最后要学习的则是,遗忘与肯定。”
  绑缚变质婚姻会使人变得冷酷
  北京2004年发生赵青松杀死有外遇的妻子孟东,并且把她冷冻在冰柜里的案例。他说“我就是杀死她,也不愿意失去她。现在她可以永远和我在一起了。”终于案发入狱。
  对于这个问题,美国心理学家黄维仁博士说:“我是不赞成离婚的,离婚对于大人和孩子都是具有杀伤力的,大人表现为免疫力降低,生病,发生车祸,寿命缩短等等。小孩子则会感情受到极大打击,发生行为上的问题,成绩退步,心理变态,内心充满愤怒和被抛弃感。他们长大后,可能会害怕发展亲密感,因为他们害怕被拒绝,被抛弃,不敢生小孩,怕他们经历同样的痛苦。
  但是我不同意用强制的手段把一对有问题的夫妇绑缚在婚姻中,而不去帮助他们解决他们之间的问题。这样表面上还是一个完整的家庭,实际上已经变质了,因此离婚与否不在于形式而在于感情上是不是离婚了。不愉快的生活使人通过酗酒、赌博、家庭暴力、外遇、冷战等等来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折磨对方和孩子,有的甚至发生虐待、凶杀等恶性案件。孩子们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中,同样会在心理上承受极大的压力,他们往往认为是自己造成了这样的结果,经常处于紧张的、备战的状态,时间长了,心理扭曲。他们之中有的人因为心死了,而变得冷酷,没有同情心。
  因此我认为要给死亡婚姻以出路。同时也要看到在离婚的家庭中确实有2/3的家庭是可以不破裂的,对于能够不破裂的家庭,不是告诉他们,你们的家庭还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不准离,以为不准离就完事了,这样消极的堵,只能把悲剧延长。要给他们以积极的引导,要让他们反思以前的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可不可以重新开始,要让他们建立爱的智慧和方法。
  为什么不要用强迫的方式?因为压制只会造成反弹,想让一个人的心软下来,不是靠强迫,心里受伤重的人,心就会慢慢变成石头,越来越硬。用法律惩罚的方式,用硬碰硬的方式,只能让他的心为了抵御而变得更硬。
  只有爱和了解才能使它变得柔软下来。用恩威并施,双管齐下的方法,启发他残存的良知,了解他曾经受到的伤害,治疗他的心理疾患,才有可能改变。
  总之在社会急剧变迁的过程中,女性应该让自己更快更好地适应变化,努力学习和汲取他人的经验,更明智更聪慧地看待婚姻和男性,掌控自己的人生。一个快乐幽默的女人是人见人爱的,是内心充实而温暖的,是可以带给他人愉悦和帮助的,是不需要靠婚姻填补空虚的,是可以靠自己自食其力的,也是可以吸引男人一辈子的。
  (作者单位: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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