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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6年修订)》。该规范从人与自我、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人与自然四个维度研究确定学生在学校、家庭和社会学习生活中所涉及的基本行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小学生必备的、关键的行为要求。该规范共包括爱党爱国爱人民、勤奋学习、健康身心、勤俭自立、爱护环境、热心公益、文明上网等15条。一方面,保留了热爱祖国、孝敬长辈、尊敬老师、关心同学、尊重他人等原版规范中仍具时代价值、体现传统美德、应长期坚持的内容;另一方面,对保留内容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同时强化了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