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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每年都有相当一部分人失踪,据《人民法院报》公告,仅2008年10月到2009年4月,我国就有981人被宣告失踪或死亡。在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如果被宣告死亡,其利害关系人能否将其作为保险事故向保险人进行索赔?目前,我国保险法和民法中都没有明确的界定,使宣告死亡在保险运用中遇到了一些难题,比如宣告死亡应该如何确定具体死亡时间,宣告死亡期限与保险期限的冲突,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时该如何处理保险金?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