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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针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实施以来,在招投标及施工过程的造价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一对应的分析,提出一点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建议。阐明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风险防范的必要性。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问题,措施
1、问题的提出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允许承包商自主报价的、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价格的模式。它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计价依据上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二是在管理模式上实行“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模式。从2003年7月1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这是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一次重大改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这一过程中,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中标后的施工行为,对工期、质量将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合理的工程投标报价是施工企业的生命线,对招投标机制的完善和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仍有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价格的制定和管理上。价格本是竞争的核心,但是在清单的计价方式上,仍然没有完全脱离计划经济的计价模式,存在着与市场竞争机制和价格调节机制不相一致的地方。加之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以及建筑市场主体不很成熟的现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推行和实践过程中,问题尚多。
2、问题的表现
2.1问题一:招标投标工作容易被复杂化
对于招标人来说,首先根据相应的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将其发给各投标人,然后再根据相应的消耗量定额确定标底。对投标人而言,收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后要进行复核,为其不平衡报价做准备,然后再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消耗量定额确定投标价格。相应于计价规范的清单子目,在各省市编制的消耗量定额中的对应子目通常包含有多项子目,清单子目和消耗量定额子目之间以及消耗量定额的各个子目之间的计量单位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也各不相同,这样导致招投标双方的工作量反比原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增加。将清单子目所包含的各消耗量子目的人工费量价之和除以清单子目工程量, 即得出清单人工费的数值,其他材料费、机械费等计算方法同人工费,各项数值相加即为清单子目单价。在具体计算过程中,由于各消耗量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计量单位也各不相同,计算工作繁多复杂,从而可能导致招投标工作时间的延长,体现不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招投标中的优势。
2.2问题二:编制的消耗量定额与实际出入较多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消耗量定额的宗旨是对确定建筑产品的价格起指导性作用,规定招标人编制标底时必须依据相应的计价规范和消耗量定额,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根据本企业定额编制,若无企业定额时也可以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消耗量定额。但目前绝大多数施工企业还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只有依据消耗量定额,揣摩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的心理,投机性地对消耗量定额作一定幅度的调整来确定投标报价,根本没有体现企业实力,这和预算定额计价模式下在取费程序中作一定百分比的优惠下浮有何不同?而且可以预料到企业间相互剽窃定额的现象在所难免,这样又不能体现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反映企业个别成本及体现建筑产品由市场竞争定价的优势。
2.3问题三、评标办法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不相适应
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普遍采用合理低标评标法、平均报价评标法、两阶段低价评标法、综合评分法等,尤其大型工程多采用综合评分法。该法不仅考虑投标价格因素,同时综合考虑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业绩等因素,并将这些因素尽可能加以量化折算为一定的货币额,加权计算得到评定价,最后的中标人不一定是投标报价最低的企业,这种方法和预算定额计价模式下的“技术标加商务标评标法”没有什么实质性区别。这些因素又会导致招投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建筑市场的腐败。
3、措施与出路
3.1措施一: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法规建设,持续发展监理制度和提高监理能力
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是完全以市场为导向的计价标准,它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的法律法规。做好工程计价依据和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预算定额的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调整系数,定期公布工程造价指数,材料信息价格等配套工作。完善纠纷仲裁制度,发挥各地仲裁委员会的作用。完善工程保险制度及实行严格的工程担保制度,加强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的责任关系,既使违约承包商受到及时的处罚,又要使任意拖欠工程款的业主得到处罚。只有建立完善的法制环境,才能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和投资目标的实现,并使建设市场各主体方达到共赢的目标。
3.2措施二:把握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质量,要加强对消耗量定额的科学制定
由于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直接影响到项目造价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到标底的准确性及施工投標单位的投标报价,甚至影响到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工作,所以,工程造价人员必须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从编制工程量清单开始就要把握好清单的编制质量,才能够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严格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和计价规范要求进行编制,从源头上进行风险防范。从事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业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具备编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项目进行经济评价的能力;迫使施工企业制定企业定额反映其在建筑市场的真正实力水平,使确定的中标价能够反映建筑产品的市场价格。
3.3措施三:建立工程量清单的核对和投标报价澄清制度,有效进行风险防范
目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的评标办法大多采用百分制评定。在开标会结束后,由评标专家立即进行评标、定标。采取这种评标定标办法,对遏止及避免评标过程中受外界因素的干扰,保持整个评标定标过程中的独立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一些大型工程项目和装饰装修工程,特别是施工方案优劣直接影响报价的工程,在评标定标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投标单位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或执行市场价格,出现各家投标单位报价相差悬殊较大的现象,很容易造成采用了先进技术工艺、节约了项目造价的投标单位失标或废标,使评标定标失去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合理。通过解释澄清,保证投标竞争公平、评标定标公开、造价确定公正合理。另外,为了更好地控制好工程造价,有效地对风险进行可靠的防范,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发放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进一步的核对和确认,这样中标后能更好地控制好工程的施工进度,又方便了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进行,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就只需对工程变更、签证进行一些调整就可以了。这样,无论是对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来说,都减小了一定的风险。
4、结语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真正贯彻了国家当前工程造价体制改革“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是一种真正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但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法,才造成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推行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因此今后需要:不断完善各种基础性配套工作;
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分担风险;强化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提高业务人员素质,净化行业环境;建立健全完善的工程造价信息系统;积累成功经验。相信,只要参与的各方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形成完全由市场定价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与国际惯例全面接,是指日可待的。
参考文献
1、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年版
2、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版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问题,措施
1、问题的提出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允许承包商自主报价的、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价格的模式。它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计价依据上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二是在管理模式上实行“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模式。从2003年7月1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这是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一次重大改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这一过程中,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中标后的施工行为,对工期、质量将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合理的工程投标报价是施工企业的生命线,对招投标机制的完善和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仍有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价格的制定和管理上。价格本是竞争的核心,但是在清单的计价方式上,仍然没有完全脱离计划经济的计价模式,存在着与市场竞争机制和价格调节机制不相一致的地方。加之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以及建筑市场主体不很成熟的现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推行和实践过程中,问题尚多。
2、问题的表现
2.1问题一:招标投标工作容易被复杂化
对于招标人来说,首先根据相应的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将其发给各投标人,然后再根据相应的消耗量定额确定标底。对投标人而言,收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后要进行复核,为其不平衡报价做准备,然后再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消耗量定额确定投标价格。相应于计价规范的清单子目,在各省市编制的消耗量定额中的对应子目通常包含有多项子目,清单子目和消耗量定额子目之间以及消耗量定额的各个子目之间的计量单位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也各不相同,这样导致招投标双方的工作量反比原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增加。将清单子目所包含的各消耗量子目的人工费量价之和除以清单子目工程量, 即得出清单人工费的数值,其他材料费、机械费等计算方法同人工费,各项数值相加即为清单子目单价。在具体计算过程中,由于各消耗量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计量单位也各不相同,计算工作繁多复杂,从而可能导致招投标工作时间的延长,体现不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招投标中的优势。
2.2问题二:编制的消耗量定额与实际出入较多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消耗量定额的宗旨是对确定建筑产品的价格起指导性作用,规定招标人编制标底时必须依据相应的计价规范和消耗量定额,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根据本企业定额编制,若无企业定额时也可以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消耗量定额。但目前绝大多数施工企业还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只有依据消耗量定额,揣摩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的心理,投机性地对消耗量定额作一定幅度的调整来确定投标报价,根本没有体现企业实力,这和预算定额计价模式下在取费程序中作一定百分比的优惠下浮有何不同?而且可以预料到企业间相互剽窃定额的现象在所难免,这样又不能体现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反映企业个别成本及体现建筑产品由市场竞争定价的优势。
2.3问题三、评标办法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不相适应
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普遍采用合理低标评标法、平均报价评标法、两阶段低价评标法、综合评分法等,尤其大型工程多采用综合评分法。该法不仅考虑投标价格因素,同时综合考虑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业绩等因素,并将这些因素尽可能加以量化折算为一定的货币额,加权计算得到评定价,最后的中标人不一定是投标报价最低的企业,这种方法和预算定额计价模式下的“技术标加商务标评标法”没有什么实质性区别。这些因素又会导致招投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建筑市场的腐败。
3、措施与出路
3.1措施一: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法规建设,持续发展监理制度和提高监理能力
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是完全以市场为导向的计价标准,它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的法律法规。做好工程计价依据和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预算定额的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调整系数,定期公布工程造价指数,材料信息价格等配套工作。完善纠纷仲裁制度,发挥各地仲裁委员会的作用。完善工程保险制度及实行严格的工程担保制度,加强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的责任关系,既使违约承包商受到及时的处罚,又要使任意拖欠工程款的业主得到处罚。只有建立完善的法制环境,才能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和投资目标的实现,并使建设市场各主体方达到共赢的目标。
3.2措施二:把握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质量,要加强对消耗量定额的科学制定
由于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直接影响到项目造价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到标底的准确性及施工投標单位的投标报价,甚至影响到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工作,所以,工程造价人员必须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从编制工程量清单开始就要把握好清单的编制质量,才能够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严格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和计价规范要求进行编制,从源头上进行风险防范。从事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业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具备编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项目进行经济评价的能力;迫使施工企业制定企业定额反映其在建筑市场的真正实力水平,使确定的中标价能够反映建筑产品的市场价格。
3.3措施三:建立工程量清单的核对和投标报价澄清制度,有效进行风险防范
目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的评标办法大多采用百分制评定。在开标会结束后,由评标专家立即进行评标、定标。采取这种评标定标办法,对遏止及避免评标过程中受外界因素的干扰,保持整个评标定标过程中的独立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一些大型工程项目和装饰装修工程,特别是施工方案优劣直接影响报价的工程,在评标定标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投标单位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或执行市场价格,出现各家投标单位报价相差悬殊较大的现象,很容易造成采用了先进技术工艺、节约了项目造价的投标单位失标或废标,使评标定标失去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合理。通过解释澄清,保证投标竞争公平、评标定标公开、造价确定公正合理。另外,为了更好地控制好工程造价,有效地对风险进行可靠的防范,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发放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进一步的核对和确认,这样中标后能更好地控制好工程的施工进度,又方便了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进行,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就只需对工程变更、签证进行一些调整就可以了。这样,无论是对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来说,都减小了一定的风险。
4、结语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真正贯彻了国家当前工程造价体制改革“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是一种真正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但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法,才造成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推行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因此今后需要:不断完善各种基础性配套工作;
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分担风险;强化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提高业务人员素质,净化行业环境;建立健全完善的工程造价信息系统;积累成功经验。相信,只要参与的各方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形成完全由市场定价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与国际惯例全面接,是指日可待的。
参考文献
1、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年版
2、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