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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型大学建设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本文以组织社会学新制度主义为理论视角,以制度合法性机制和制度趋同性理论为分析框架,对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组织转型的逻辑动因、路径选择和创业型大学的趋同特征进行理论阐释,并提出相应建议.本文认为,研究型大学转型为创业型大学是基于制度合法性基础,在制度环境下主动适应而做出的调整,但在此过程中容易出现变革方式和内容趋同的现象,导致应用研究与基础研究关系的失衡,重视创业文化而忽略学术文化.建议要厘清大学发展定位,兼顾行政管理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平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