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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要想把小农生产与现代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就需要将个体化的农民组成经济型农会。经济型农会在性质上是经济性结社自由,具有经济和教育功能,其可行性在于域外的农会在发展农业方面有巨大促进作用,而且设立农会也符合我国的农业政策。要构建经济型农会,需要从政府支持和帮助农民组建经济型农会,并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有序加入;构建经济型农会的组织体系;给县级政府农业管理部门新增职能和制定《农会法》等方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