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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招”是一种俗称,是指高校使用调剂计划录取考生的情况。而所谓调剂计划则是指除向社会公布的高校录取计划之外预留的计划,这是由教育部按照各个高校每年招生计划的1%予以批准的。
2012年夏天,一个惊人的消息开始在辽宁省教育管理系统悄悄流传:省招考办出大事了。“出大事”的是省招考办公室主任王新春、副主任王哲夫和普招处处长付学东,三人均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陆续被带走调查,从此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
让爱情永远“保鲜”缺点钱
王新春,1973年出生于辽宁省辽阳市一个偏僻的农村家庭。2006年调入自学考试处任主任科员。由于表现突出,王新春在单位一直口碑不错,曾被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工作者。2011年12月,王新春被提拔为省招考办教育考试处副处长。
2008年阳春三月的一天,王新春与一个名叫夏婷婷的女人邂逅,诡异地擦出了火花。夏婷婷是沈阳某大学的教学秘书,身材高挑,容貌出众,说话柔声细语。很快,在王新春的狂轰滥炸之下,夏婷婷倒在了这位有妇之夫的怀抱中。随后,王新春与妻子离婚。
有了私情之后,夏婷婷变得更加时尚起来。她频繁地逛商场,身穿国际名牌,佩戴金银珠宝,购买LV包和高级化妆品,将自己包装成一个“贵妇人”。不仅如此,夏婷婷还开始痴迷旅游,先后飞往北京、上海、深圳、中国台湾、新马泰等地游山玩水。夏婷婷庞大的消费日渐超出了王新春的承受能力。王新春心里清楚,自己个头不高,相貌平平,年龄老大不小,还有一个年幼的儿子,要想让这份迟来的爱情永远“保鲜”,离不开一个字——钱,王新春开始打起了歪主意。
2010年3月4日,沈阳惠友图书报刊批发有限公司经理田桂娟的父亲突然病故,这不仅对田桂娟打击很大,对田桂娟的儿子王坚艇影响也很大。王坚艇从小由姥爷带大,跟姥爷感情很深。王坚艇是高三学生,6月份就要高考了,眼瞅着王坚艇的学习成绩一天天下滑,田桂娟很着急,这时她想起了朋友夏婷婷。
田桂娟给夏婷婷打电话,约她晚上出来一起吃饭。当天晚上,田桂娟对夏婷婷说,你朋友是省招考办的,能不能在录取的时候帮帮忙,比方说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或者辽宁X大学,最好能上辽宁X大学。夏婷婷回家之后,就跟王新春说起田桂娟儿子的事。王新春告诉夏婷婷,现在说这些都为时尚早,得等成绩出来后,看看孩子的考试成绩和当年的录取情况再定。夏婷婷给田桂娟打电话转述了王新春的话。
2010年高考后,王坚艇估了560分,填志愿的时候田桂娟打电话向夏婷婷咨询,夏婷婷说你孩子想上辽宁X大学的话,你就第一志愿报辽宁X大学吧。这样王坚艇就在一本A段填报了辽宁X大学、东北大学和大连理工大學三所学校。高考成绩出来后,王坚艇考了553分,田桂娟感觉心里没底,立刻给夏婷婷打电话,把王坚艇的考试分数和考号告诉了她,同时说有什么需要(指花钱)尽管吱声,不用客气。夏婷婷说办这个事可能需要一些费用,具体要多少到时候再联系。田桂娟充满期待地说:“钱不是问题,只要孩子能上理想的大学,花多少钱都行,姐就等你电话了。”
7月初的一天,夏婷婷给王新春打电话,把王坚艇的高考成绩、考号和填报志愿情况告诉了他。此时的王新春已经离开了沈阳,在辽阳市的辽化宾馆(辽宁省高考录取现场)集中封闭。王新春当时分在普通调档组,负责考生档案的调档工作,就是把考生的电子档案发到录取的学校。王新春在高考录取现场看了一下,当年各高校录取分数线普遍偏高,王坚艇的成绩上不了一本A段中的辽宁X大学、东北大学和大连理工大学之类的学校。王新春就打电话告诉夏婷婷,这三个学校都去不了。不过可以通过“点招”的方式上辽宁X大学,但需要30万元给学校和办事情的人“打点人情”。
王新春所说的“点招”是一种俗称,是指高校使用调剂计划录取考生的情况。而所谓调剂计划则是指除向社会公布的高校录取计划之外预留的计划,这是由教育部按照各个高校每年招生计划的1%予以批准的。调剂总的原则是在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用,不得降低标准指名录取,允许高校使用调剂计划录取在本校120%调档比例内的考生、高分落榜的考生以及在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的体育特长、艺术特长、政治思想品德突出的考生。例如辽宁X大学是一本院校,是一所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和“985”大学。学校每年除了正常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外,还会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按当年高考招生计划1%左右预留来做“点招”。这所学校这几年的招生计划在4500人左右,其中教育部允许的预留计划大约是45人,学校就用这些名额进行“点招”。
田桂娟听夏婷婷说花30万元儿子就能上辽宁X大学,连忙同意。于是,王新春的操作下,“点招”大功告成。2010年7月13日,田桂娟到家附近的一个银行给夏婷婷的建行卡里转了30万元钱。
检察机关查实,从2005年至2011年,王新春利用在高校招生机构任职、从事招生工作的职务之便,在考生录取、调整专业等方面为多名考生提供帮助,收取了大量不义之财。
接受法庭的审判
2011年,38岁的王新春突然从人生巅峰跌到低谷。2011年年末,辽宁省纪委收到了署名“部分城市招办工作人员”的检举信,举报辽宁省招考办教育考试处副处长王新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贪污腐化堕落、转移巨额资产等问题。2011年12月,辽宁省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接到省纪委信访室转来的检举信后,随即展开调查。在掌握初步证据后,纪委工作人员就王新春涉嫌经济犯罪问题找其谈话,经过一番较量,王新春交代了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的部分犯罪事实。2012年3月12日,辽宁省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将王新春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检察院,检察院于3月12日以涉嫌受贿犯罪依法对王新春立案侦查,3月13日对其刑事拘留,3月27日依法将其逮捕。
王新春的事发,在辽宁省招考办引发轰动。王新春被立案调查后,很快,便牵出了招考办副主任王哲夫和普招处处长付学东,在三人被审查期间,省招考办另一位副主任王新民在省招考办机关车库内上吊自杀。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王新春一案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大、取证难度高。该案有多位证人分布全省各地,从事各行各业。他们与王新春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很多人有顾虑,不愿意说出事实真相。办案检察官不得不进行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打了多场攻坚战,逐一固定证据,终于把案件办成了“铁案”。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2013年4月10日,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辽宁省纪委、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考办及王新春家属共计60余人参加了旁听。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至2011年,被告人王新春在省招办工作期间,利用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机构任职、从事招生工作的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请托,在考生录取、调整专业等方面为考生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同时,利用其在自考处验收印刷品的职务之便,向承揽印刷业务的沈阳光明印刷厂厂长高丽娟索取人民币9.45万元,总计受贿人民币355.45万元;此外,被告人王新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家庭财产、支出总计947.79万元,除去家庭合法收入430万余元、已经查实的受贿金额355.45万元及能够说明来源的收入24万元以外,尚有人民币1138万余元的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
面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在庭审中出示的大量证据,王新春均表示“属实”、“无异议”。王新春的辩护律师提出三点辩护意见,一是王新春到案后揭发王哲夫、付学东犯罪,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建议从轻处罚。二是王新春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可以对其如实供述的部分犯罪从轻处罚。三是王新春所有赃款、赃物全部返还,应当从轻处罚。
多行不义必自毙。最终,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新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王新春表示服判,不上诉。
(《检察风云》2015年03期)
2012年夏天,一个惊人的消息开始在辽宁省教育管理系统悄悄流传:省招考办出大事了。“出大事”的是省招考办公室主任王新春、副主任王哲夫和普招处处长付学东,三人均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陆续被带走调查,从此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
让爱情永远“保鲜”缺点钱
王新春,1973年出生于辽宁省辽阳市一个偏僻的农村家庭。2006年调入自学考试处任主任科员。由于表现突出,王新春在单位一直口碑不错,曾被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工作者。2011年12月,王新春被提拔为省招考办教育考试处副处长。
2008年阳春三月的一天,王新春与一个名叫夏婷婷的女人邂逅,诡异地擦出了火花。夏婷婷是沈阳某大学的教学秘书,身材高挑,容貌出众,说话柔声细语。很快,在王新春的狂轰滥炸之下,夏婷婷倒在了这位有妇之夫的怀抱中。随后,王新春与妻子离婚。
有了私情之后,夏婷婷变得更加时尚起来。她频繁地逛商场,身穿国际名牌,佩戴金银珠宝,购买LV包和高级化妆品,将自己包装成一个“贵妇人”。不仅如此,夏婷婷还开始痴迷旅游,先后飞往北京、上海、深圳、中国台湾、新马泰等地游山玩水。夏婷婷庞大的消费日渐超出了王新春的承受能力。王新春心里清楚,自己个头不高,相貌平平,年龄老大不小,还有一个年幼的儿子,要想让这份迟来的爱情永远“保鲜”,离不开一个字——钱,王新春开始打起了歪主意。
2010年3月4日,沈阳惠友图书报刊批发有限公司经理田桂娟的父亲突然病故,这不仅对田桂娟打击很大,对田桂娟的儿子王坚艇影响也很大。王坚艇从小由姥爷带大,跟姥爷感情很深。王坚艇是高三学生,6月份就要高考了,眼瞅着王坚艇的学习成绩一天天下滑,田桂娟很着急,这时她想起了朋友夏婷婷。
田桂娟给夏婷婷打电话,约她晚上出来一起吃饭。当天晚上,田桂娟对夏婷婷说,你朋友是省招考办的,能不能在录取的时候帮帮忙,比方说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或者辽宁X大学,最好能上辽宁X大学。夏婷婷回家之后,就跟王新春说起田桂娟儿子的事。王新春告诉夏婷婷,现在说这些都为时尚早,得等成绩出来后,看看孩子的考试成绩和当年的录取情况再定。夏婷婷给田桂娟打电话转述了王新春的话。
2010年高考后,王坚艇估了560分,填志愿的时候田桂娟打电话向夏婷婷咨询,夏婷婷说你孩子想上辽宁X大学的话,你就第一志愿报辽宁X大学吧。这样王坚艇就在一本A段填报了辽宁X大学、东北大学和大连理工大學三所学校。高考成绩出来后,王坚艇考了553分,田桂娟感觉心里没底,立刻给夏婷婷打电话,把王坚艇的考试分数和考号告诉了她,同时说有什么需要(指花钱)尽管吱声,不用客气。夏婷婷说办这个事可能需要一些费用,具体要多少到时候再联系。田桂娟充满期待地说:“钱不是问题,只要孩子能上理想的大学,花多少钱都行,姐就等你电话了。”
7月初的一天,夏婷婷给王新春打电话,把王坚艇的高考成绩、考号和填报志愿情况告诉了他。此时的王新春已经离开了沈阳,在辽阳市的辽化宾馆(辽宁省高考录取现场)集中封闭。王新春当时分在普通调档组,负责考生档案的调档工作,就是把考生的电子档案发到录取的学校。王新春在高考录取现场看了一下,当年各高校录取分数线普遍偏高,王坚艇的成绩上不了一本A段中的辽宁X大学、东北大学和大连理工大学之类的学校。王新春就打电话告诉夏婷婷,这三个学校都去不了。不过可以通过“点招”的方式上辽宁X大学,但需要30万元给学校和办事情的人“打点人情”。
王新春所说的“点招”是一种俗称,是指高校使用调剂计划录取考生的情况。而所谓调剂计划则是指除向社会公布的高校录取计划之外预留的计划,这是由教育部按照各个高校每年招生计划的1%予以批准的。调剂总的原则是在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用,不得降低标准指名录取,允许高校使用调剂计划录取在本校120%调档比例内的考生、高分落榜的考生以及在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的体育特长、艺术特长、政治思想品德突出的考生。例如辽宁X大学是一本院校,是一所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和“985”大学。学校每年除了正常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外,还会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按当年高考招生计划1%左右预留来做“点招”。这所学校这几年的招生计划在4500人左右,其中教育部允许的预留计划大约是45人,学校就用这些名额进行“点招”。
田桂娟听夏婷婷说花30万元儿子就能上辽宁X大学,连忙同意。于是,王新春的操作下,“点招”大功告成。2010年7月13日,田桂娟到家附近的一个银行给夏婷婷的建行卡里转了30万元钱。
检察机关查实,从2005年至2011年,王新春利用在高校招生机构任职、从事招生工作的职务之便,在考生录取、调整专业等方面为多名考生提供帮助,收取了大量不义之财。
接受法庭的审判
2011年,38岁的王新春突然从人生巅峰跌到低谷。2011年年末,辽宁省纪委收到了署名“部分城市招办工作人员”的检举信,举报辽宁省招考办教育考试处副处长王新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贪污腐化堕落、转移巨额资产等问题。2011年12月,辽宁省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接到省纪委信访室转来的检举信后,随即展开调查。在掌握初步证据后,纪委工作人员就王新春涉嫌经济犯罪问题找其谈话,经过一番较量,王新春交代了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的部分犯罪事实。2012年3月12日,辽宁省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将王新春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检察院,检察院于3月12日以涉嫌受贿犯罪依法对王新春立案侦查,3月13日对其刑事拘留,3月27日依法将其逮捕。
王新春的事发,在辽宁省招考办引发轰动。王新春被立案调查后,很快,便牵出了招考办副主任王哲夫和普招处处长付学东,在三人被审查期间,省招考办另一位副主任王新民在省招考办机关车库内上吊自杀。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王新春一案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大、取证难度高。该案有多位证人分布全省各地,从事各行各业。他们与王新春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很多人有顾虑,不愿意说出事实真相。办案检察官不得不进行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打了多场攻坚战,逐一固定证据,终于把案件办成了“铁案”。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2013年4月10日,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辽宁省纪委、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考办及王新春家属共计60余人参加了旁听。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至2011年,被告人王新春在省招办工作期间,利用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机构任职、从事招生工作的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请托,在考生录取、调整专业等方面为考生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同时,利用其在自考处验收印刷品的职务之便,向承揽印刷业务的沈阳光明印刷厂厂长高丽娟索取人民币9.45万元,总计受贿人民币355.45万元;此外,被告人王新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家庭财产、支出总计947.79万元,除去家庭合法收入430万余元、已经查实的受贿金额355.45万元及能够说明来源的收入24万元以外,尚有人民币1138万余元的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
面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在庭审中出示的大量证据,王新春均表示“属实”、“无异议”。王新春的辩护律师提出三点辩护意见,一是王新春到案后揭发王哲夫、付学东犯罪,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建议从轻处罚。二是王新春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可以对其如实供述的部分犯罪从轻处罚。三是王新春所有赃款、赃物全部返还,应当从轻处罚。
多行不义必自毙。最终,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新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王新春表示服判,不上诉。
(《检察风云》2015年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