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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两部制水价政策效应的理论分析基础上,运用湖北漳河灌区农业水价改革调查资料,分析了灌区水价改革的实践效果及其成因。研究表明,两部制水价政策强化了农田灌溉中的水量限制,而忽视了在既定制度约束下农民对水利工程供水的理性需求和灌溉系统的有效供水能力的现实约束。在农业用水交易充满不确定性和水权制度尚未形成的现实条件下,水市场交易的不确定性、水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和农田水利投资的滞后性,导致农业两部制水价改革难以达到节约用水和改善水资源分配效应的预期目标。因此,提出灌区两部制水价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以交易合约化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