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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无形文化财实行“名誉保有者——保有者/保有团体——传授教育助教——履修者——传授生”的传承人体系,其中保有者主导着无形文化财的传承、履修者为传承的主体力量,保存会和传授教育馆为传承人的主场.韩国政府为除履修者以外的传承人给予生活费补助,还为各种传承项目提供经济支持.传承人和政府相辅相成,积极促进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和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