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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按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0〕3号)要求,我部对2018年监测合格和递补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开展了第九次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