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撮合精神病人婚姻行为的认定

来源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angfei330654395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案情]王某、齐某、金某相邀喝酒时,金某了解到王某尚未成婚。便与齐某策划将其邻居家一呆傻妇女黄某(系有夫之妇。后经司法鉴定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介绍给王某为“妻”,并对王某说反正你在外地,把她领走先过着就是了。王某听后颇感兴趣,齐某即令其妻将黄某及五岁女儿一同叫到了家中。当王某见黄某标致可人即表示愿意将其领走时,金、齐二人便对黄某采取欺骗手段谎称王某是大老板、很有钱等,哄劝其跟王某走并做其“媳妇”。在金、齐二人轮番欺骗与劝说后黄某表示同意跟王某走时。王某随即出去找来了出租车,金、齐二人便将黄姓母女哄骗上车并催促快走。就在出租车刚要起动之时金某要求王某感谢.王某遂将随身携带的手机和自行车留给齐某。王某与黄某多次发生关系,后将黄姓母女送回家时被警方抓获。
  本案争议焦点罪名为拐卖妇女罪和强奸罪。
  [速解]本文认为,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首先。金某与齐某的行为不符合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特征。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卖、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本案金、齐二人并无为获取财物而出卖黄某及其女儿的动机,他们的目的就是要使王某将黄某带走并与之发生性关系。至于金某要王某“表示”的动机,是属于以“帮了忙”而向当事人索取好处的一般违法行为,不符合《刑法》第240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特征,不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
  其次,本案是一个完整的犯罪过程,其中金、齐、王三人所起的作用是互为因果的。是先有金某、齐某以欺骗手段使黄某跟王某走的过程,而后才有黄某被王某强奸这一结果的发生.即王某的强奸罪得以成立是与金某、齐某所实施的“帮助”——欺骗与劝说是分不开的,他们二人显然是这起强奸罪犯王某的帮助犯。因此,对金某、齐某的行为也应当定性为强奸罪。
  综上,从本案这种恶作剧似的犯罪的主、客观要件上看,金、齐二人在主观方面上并无出卖黄某以获取财物的目的,而客观方面则是利用被害人呆傻进行欺骗,使王某得以将其领走并达到了与之发生性关系的目的。因此,对王某、金某和齐某三人的行为均应定性为强奸罪,其中金某与齐某是王某的帮助犯。
其他文献
"中国式过马路",最大的原因在于我们的路权分配以及信号灯设置的"无礼"。正所谓,"文化无高下,制度有优劣"。好的制度,并不一定高素质的保障,却是高素质的前提。"中国式过马路"不能一
[案情]因发生经济纠纷,赵某委托张某向王采追还60000元定金。某日,张莱看到李某驾驶着王某的一辆北京现代越野车,在行驶至某交叉口时车停了下来。张某顺势坐到副驾驶的位置上,要求还钱,并且拔掉了车钥匙,无奈之下,王某、李某下车离开。张某报警后要求把车放在派出所。派出所不予接受并要建议到原纠纷所在地的市法院解决问题。张某随即到该市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时,因没有钱交诉讼保全的费用。只好把车开到了外地老家。李
2014年8月20日至22日,第六届中国国际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博览会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成功举办。东方时尚首次亮相博览会,便赢得了广大观众及各参展商的一致好评。黄蓝格调的展位,
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之后,经济走势发生了阶段性的变化。以2015年为界,新一届政府的宏观调控方式经历了以供给学派为主,转向偏重凯恩斯主义的微妙变化。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将向
<正>一个时期以来,国内法学界一些学者撰文认为,中国检察官存在公诉人和法律监督者角色冲突,应当把去掉公诉人的监督身份。[1]还有部分学者撰文围绕中国检察权到底是行政权、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根据我局自身发展的需要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一九八四年五月,成立了江汉石油管理局审计处,并在下属十六个厂、处组建了审计机构,十
进入新千年来.我们发现,像福建南平这种以突发性、极其残忍性为特点的暴力性罪案呈现出日益增加的态势。其中不少的伤害案件,其暴力性、残忍性达到了令社会触目惊心的程度。从犯
列宁考察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政治视角经历了初步产生、广泛运用和逐步成熟三个阶段,其核心是:政治与经济是辩证统一的,无产阶级政治领导的根本目的不在于政治本身,而在于利用
采用溶剂热法一步合成了TiO2-GNs纳米复合材料。利用XRD、SEM、TEM和BET等测试手段对材料的结构和形貌进行了表征,结果表明,复合材料中TiO2以锐钛矿型纳米颗粒均匀地负载在石
结合观测异常及其垂直梯度的特点,给出了一种新的快速曲化平方法,这种方法利用了位场的调和性质,借助了三次样条优良拟合特点。模型计算表明,该方法计算速度快,精度较高,充分发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