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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从“十八大”到现在这段时间里,我们的党中央高瞻远瞩,从严治党,将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挺在前面,拨乱反正;我们的人民政府提出简政放权,发挥监督监管职能,服务社会。这些新的理念伴随着一系列的方针政策措施实施开来。所谓纲举目张,社会各行各业,新的办法规范规程条例不断出现。形势不断变化,那么我们监理工作该如何开展呢?
[关键词]当前形势;如何做好;监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33-0398-01
1认清当前形势
1.1建设管理模式的多样化
随着形势的变化,新政策出现的太多太快,新的落实措施跟不上节奏,而出不来,例如:车改,建设管理费使用等问题,造成以前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多少不太贴合,很多的地方出现了不适应形势的空隙,所以,“代建制”和“ppp”模式大热。
(1) “代建制”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004年7月12日)
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
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有关行政部门对实行代建制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不变。
代建合同有“委托代建合同”、“指定代建合同”和“三方合签代建合同”。
“ppp”模式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按照这个广义概念,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与BOT相比,狭义PPP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
广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而狭义的PPP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BT等多种模式。狭义的PPP更加强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的衡工量值(ValueForMoney)原则。
融资
从广义的层面讲,公私合作(PPP)应用范围很广,从简单的,短期(有或没有投资需求)管理合同到长期合同,包括资金、规划、建设、营运、维修和资产剥离。PPP广义范畴内的运作模式有10多种,我们水利上使用最多的主要是以下三种:
建造、运营、移交(BOT)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被授权在特定的时间内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基础设施组件(和向用户收费),在期满后,转交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
建造、移交(BT)
民营机构与政府方签约,设立项目公司以阶段性业主身份负责某项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并在完工后即交付给政府。
只投资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通常是一个金融服务公司,投资建立基础设施,并向公共部门收取使用这些资金的利息。
股权产权转让
政府将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企业的部分产权/股权转让给民营机构,建立和形成多元投资和有效公司治理结构,同时政府授予新合资公司特许权,许可其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经营特定业务
合资合作
政府方以企业的资产与民营机构(通常以现金方式出资)共同组建合资公司,负责原国有独资企业的经营。同样,政府将授予新合资公司特许权,许可其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经营特定业务。
1.2职业资格制度改革
2017年1月5日,人社部发〔2017〕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改革方案的通知》
职业资格制度是目前国际通行的科学评价人才的重要制度。我国自1994年开始推行职业资格制度,二十多年来,在促进职业教育培训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设置过多过滥、证出多门、考培不分、鉴培不分、监管不力、法律法规和技术体系滞后等突出问题。
取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职业资格。监理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聘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的人员担任监理员。
2017年9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在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
截止目前,共取消478项职业资格。
需要强调,取消职业资格不是取消岗位和职业标准,也不是取消相关职业评价活动,而是改由用人单位、行业组织按照岗位条件和职业标准开展自主评价。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28号发布,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第十条第一款“监理單位应当聘用一定数量的监理人员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当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3监理行业转型
2017年7月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建市[2017]145号)
引导监理企业服务主体多元化。鼓励支持监理企业为建设单位做好委托服务的同时,进一步拓展服务主体范围,积极为市场各方主体提供专业化服务。适应政府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按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接受政府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委托,对工程项目关键环节、关键部位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适应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要求,接受保险机构的委托,开展施工过程中风险分析评估、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
创新工程监理服务模式。鼓励监理企业在立足施工阶段监理的基础上,向“上下游”拓展服务领域,提供项目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现场监督等多元化的“菜单式”咨询服务。
提高监理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监理企业加大科技投入,采用先进检测工具和信息化手段,创新工程监理技术、管理、组织和流程,提升工程监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中小监理企业、监理事务所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为市场提供特色化、专业化的监理服务。
2严格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开展工作
2.1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监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1) 签订监理合同后,根据合同要求,监理公司及时印制红头文件,明确监理机构名称,监理人员组成,进场后报项目法人。
(2) 依据监理机构文件,现场布置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既能满足监理机构日常办公和生活需要,又能具备召开监理会议的会议室。
(3) 建立各种监理工作制度,存档或上墙张贴,办公设备购置。
或依据监理合同约定接收由发包人的交通、通信、办公设施和食宿条件等。
1)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2)编制监理规划,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发包人。
3)召开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4)根据监理规划和工程进度计划,结合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5)实施施工监理工作。(质量、进度、安全和信息略)
6)整理监理工作档案资料。
7)参加工程验收工作;参加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工程交接和档案资料移交。
8)按合同约定实施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9)结清监理报酬。
10)向发包人提交有关监理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报告。
11)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
若要做好监理工作,其实,最主要的是人的因素:认真负责。一心要做好监理工作,确实喜欢监理工作,每时每刻想着监理工作,并且把监理工作做大做强作为己任。
[关键词]当前形势;如何做好;监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33-0398-01
1认清当前形势
1.1建设管理模式的多样化
随着形势的变化,新政策出现的太多太快,新的落实措施跟不上节奏,而出不来,例如:车改,建设管理费使用等问题,造成以前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多少不太贴合,很多的地方出现了不适应形势的空隙,所以,“代建制”和“ppp”模式大热。
(1) “代建制”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004年7月12日)
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
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有关行政部门对实行代建制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不变。
代建合同有“委托代建合同”、“指定代建合同”和“三方合签代建合同”。
“ppp”模式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按照这个广义概念,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与BOT相比,狭义PPP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
广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而狭义的PPP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BT等多种模式。狭义的PPP更加强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的衡工量值(ValueForMoney)原则。
融资
从广义的层面讲,公私合作(PPP)应用范围很广,从简单的,短期(有或没有投资需求)管理合同到长期合同,包括资金、规划、建设、营运、维修和资产剥离。PPP广义范畴内的运作模式有10多种,我们水利上使用最多的主要是以下三种:
建造、运营、移交(BOT)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被授权在特定的时间内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基础设施组件(和向用户收费),在期满后,转交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
建造、移交(BT)
民营机构与政府方签约,设立项目公司以阶段性业主身份负责某项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并在完工后即交付给政府。
只投资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通常是一个金融服务公司,投资建立基础设施,并向公共部门收取使用这些资金的利息。
股权产权转让
政府将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企业的部分产权/股权转让给民营机构,建立和形成多元投资和有效公司治理结构,同时政府授予新合资公司特许权,许可其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经营特定业务
合资合作
政府方以企业的资产与民营机构(通常以现金方式出资)共同组建合资公司,负责原国有独资企业的经营。同样,政府将授予新合资公司特许权,许可其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经营特定业务。
1.2职业资格制度改革
2017年1月5日,人社部发〔2017〕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改革方案的通知》
职业资格制度是目前国际通行的科学评价人才的重要制度。我国自1994年开始推行职业资格制度,二十多年来,在促进职业教育培训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设置过多过滥、证出多门、考培不分、鉴培不分、监管不力、法律法规和技术体系滞后等突出问题。
取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职业资格。监理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聘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的人员担任监理员。
2017年9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在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
截止目前,共取消478项职业资格。
需要强调,取消职业资格不是取消岗位和职业标准,也不是取消相关职业评价活动,而是改由用人单位、行业组织按照岗位条件和职业标准开展自主评价。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28号发布,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第十条第一款“监理單位应当聘用一定数量的监理人员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当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3监理行业转型
2017年7月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建市[2017]145号)
引导监理企业服务主体多元化。鼓励支持监理企业为建设单位做好委托服务的同时,进一步拓展服务主体范围,积极为市场各方主体提供专业化服务。适应政府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按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接受政府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委托,对工程项目关键环节、关键部位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适应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要求,接受保险机构的委托,开展施工过程中风险分析评估、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
创新工程监理服务模式。鼓励监理企业在立足施工阶段监理的基础上,向“上下游”拓展服务领域,提供项目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现场监督等多元化的“菜单式”咨询服务。
提高监理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监理企业加大科技投入,采用先进检测工具和信息化手段,创新工程监理技术、管理、组织和流程,提升工程监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中小监理企业、监理事务所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为市场提供特色化、专业化的监理服务。
2严格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开展工作
2.1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监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1) 签订监理合同后,根据合同要求,监理公司及时印制红头文件,明确监理机构名称,监理人员组成,进场后报项目法人。
(2) 依据监理机构文件,现场布置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既能满足监理机构日常办公和生活需要,又能具备召开监理会议的会议室。
(3) 建立各种监理工作制度,存档或上墙张贴,办公设备购置。
或依据监理合同约定接收由发包人的交通、通信、办公设施和食宿条件等。
1)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2)编制监理规划,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发包人。
3)召开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4)根据监理规划和工程进度计划,结合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5)实施施工监理工作。(质量、进度、安全和信息略)
6)整理监理工作档案资料。
7)参加工程验收工作;参加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工程交接和档案资料移交。
8)按合同约定实施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9)结清监理报酬。
10)向发包人提交有关监理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报告。
11)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
若要做好监理工作,其实,最主要的是人的因素:认真负责。一心要做好监理工作,确实喜欢监理工作,每时每刻想着监理工作,并且把监理工作做大做强作为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