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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政府能否运用社会组织整合社会力量、协调社会关系,不仅是一门新学问,更是一种执政能力。早在2004年,广东就开始对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进行改革。2009年,民政部与广东省政府签订了《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赋予广东社会组织改革先行先试的任务。广东由此拉开了社会组织改革创新的大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