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商业银行呆帐准备金提取及核销制度制定于1988年,虽经1992年和1998年两次修订,但是与国际惯例相距仍然甚远,与市场经济发展水平也远远不相适应.去年财政部颁发了<金融企业呆帐准备金提取及呆帐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01]127号)(下称新办法).这一办法的出台对于国有商业银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有着积极的意义,现成为各金融企业处理相关问题的制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