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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基本保持相对平稳的态势。去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42254起,死亡4777人,受伤26325人,直接经济损失30305.9万元,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6%和4%,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9.9%和18%。全省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更健全、更落实。
福州市结合本市特点,在全市建立起安全指标控制体系。莆田市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发展、综治考核、整顿与规范市场秩序、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三明市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制度。南平市及时调整了安委会,由陈桦市长亲自担任安委会主任,各位副市长为副主任,切实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二)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更深化、成效更明显。
在前两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去年针对安生生产工作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和深层次问题,各级各部门都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专项整治成果。
煤矿与非煤矿山整治方面,全省共关闭“死灰复燃”煤矿482个(次),关闭、取缔各类非煤小矿山696个。全省431个煤矿的安全程度评估工作全部结束,并对全省2137家非煤矿山进行安全现状评估,占总数的77%,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矿山安全评估任务。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方面,对全省9505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换发了甲类经营许可证502分,乙类经营许可证597份,对2250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评价,对456家生产、储存性企业进行了安全评估,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安全评估任务。
道路与水上交通整治方面,去年在机动车辆大量增加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都有明显下降。全省182处事故多发路段,已整治151处、整治率达82.96%。交通部门投入1200万元,解决渡口渡船安全隐患,并在重点县市开展了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福建海事局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10项整治,取得明显效果。省海洋渔业部门组织开展了四次全省性渔业生产安全督查,进一步落实渔船进出港证、编组队生产、值班了望等制度,强化渔业生产安全管理,使渔业生产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遏制。
民爆器材与烟花爆竹整治方面,全省共取缔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点741个,收缴各类爆竹28万多件、原材料4.4万多公斤和5000多公斤炸药等,查处涉爆案件1009起、违法人员705名,取得了较好成效。
公众集聚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方面,共查出违法投入使用建筑20855幢、发现火灾隐患14379处、有3257幢违法投入使用的建筑补办了消防验收手续,共取缔违法经营场所233家、吊销工商执照58本、责命停产停业109家、行政拘留18人,有效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
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方面,全省共查封、拆毁土锅炉1102台,土制压力容器429台,液化气钢瓶28187只,使在用设备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学校专项整治方面,全省共查处校园及周边非法经营文化场所600多家,清理网吧500多家、饮食摊点5000多家,查处了无证经营店524家,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安全学习环境。
(三)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力度更大、效果更好。
去年,省政府安委会先后组织了11次全省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察,李川副省长多次带领省、市有关部门领导,开展明查暗访。各级、各部门也都加大了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安全问题,都建立了整改责任制,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四) 安全生产基础更扎实、更牢固。
制度建设方面,省里正在制定《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等四项规范性文件。厦门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等五项制度。
队伍建设方面,去年福州、漳州等市都相应增加了安监局人员编制,厦门、漳州、莆田市安监局和泉州市、三明市等有关县(市、区)还成立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
基层建设方面,开展了创安全生产合格乡镇(街道)试点活动,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教育培训方面,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康杯”竟赛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意识。去年,省总工会与安监部门密切配合,在全省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全省有13189家企业参赛,所有参赛企业连续三年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连续五年没有发生特大伤亡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
(五) 重特大责任事故的查处更严格、更到位。
省安监会同监察厅等有关部门直接组织调查的重、特大安全事故12起,有117名相关责任人被追究行政责任(其中行政处分90人、通报批评27人),有33名相关责任人被追究法律责任。
存在的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领导,特别是一些基层和企业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现象仍有不同程度存在。
二是:一些领域还存在安全监管方面的空白、空档,造成事故多发。
三是: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事故隐患还大量存在。
四是: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一些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仍存在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更健全、更落实。
福州市结合本市特点,在全市建立起安全指标控制体系。莆田市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发展、综治考核、整顿与规范市场秩序、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三明市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制度。南平市及时调整了安委会,由陈桦市长亲自担任安委会主任,各位副市长为副主任,切实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二)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更深化、成效更明显。
在前两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去年针对安生生产工作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和深层次问题,各级各部门都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专项整治成果。
煤矿与非煤矿山整治方面,全省共关闭“死灰复燃”煤矿482个(次),关闭、取缔各类非煤小矿山696个。全省431个煤矿的安全程度评估工作全部结束,并对全省2137家非煤矿山进行安全现状评估,占总数的77%,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矿山安全评估任务。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方面,对全省9505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换发了甲类经营许可证502分,乙类经营许可证597份,对2250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评价,对456家生产、储存性企业进行了安全评估,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安全评估任务。
道路与水上交通整治方面,去年在机动车辆大量增加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都有明显下降。全省182处事故多发路段,已整治151处、整治率达82.96%。交通部门投入1200万元,解决渡口渡船安全隐患,并在重点县市开展了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福建海事局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10项整治,取得明显效果。省海洋渔业部门组织开展了四次全省性渔业生产安全督查,进一步落实渔船进出港证、编组队生产、值班了望等制度,强化渔业生产安全管理,使渔业生产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遏制。
民爆器材与烟花爆竹整治方面,全省共取缔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点741个,收缴各类爆竹28万多件、原材料4.4万多公斤和5000多公斤炸药等,查处涉爆案件1009起、违法人员705名,取得了较好成效。
公众集聚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方面,共查出违法投入使用建筑20855幢、发现火灾隐患14379处、有3257幢违法投入使用的建筑补办了消防验收手续,共取缔违法经营场所233家、吊销工商执照58本、责命停产停业109家、行政拘留18人,有效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
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方面,全省共查封、拆毁土锅炉1102台,土制压力容器429台,液化气钢瓶28187只,使在用设备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学校专项整治方面,全省共查处校园及周边非法经营文化场所600多家,清理网吧500多家、饮食摊点5000多家,查处了无证经营店524家,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安全学习环境。
(三)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力度更大、效果更好。
去年,省政府安委会先后组织了11次全省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察,李川副省长多次带领省、市有关部门领导,开展明查暗访。各级、各部门也都加大了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安全问题,都建立了整改责任制,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四) 安全生产基础更扎实、更牢固。
制度建设方面,省里正在制定《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等四项规范性文件。厦门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等五项制度。
队伍建设方面,去年福州、漳州等市都相应增加了安监局人员编制,厦门、漳州、莆田市安监局和泉州市、三明市等有关县(市、区)还成立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
基层建设方面,开展了创安全生产合格乡镇(街道)试点活动,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教育培训方面,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康杯”竟赛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意识。去年,省总工会与安监部门密切配合,在全省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全省有13189家企业参赛,所有参赛企业连续三年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连续五年没有发生特大伤亡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
(五) 重特大责任事故的查处更严格、更到位。
省安监会同监察厅等有关部门直接组织调查的重、特大安全事故12起,有117名相关责任人被追究行政责任(其中行政处分90人、通报批评27人),有33名相关责任人被追究法律责任。
存在的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领导,特别是一些基层和企业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现象仍有不同程度存在。
二是:一些领域还存在安全监管方面的空白、空档,造成事故多发。
三是: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事故隐患还大量存在。
四是: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一些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仍存在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