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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销售货物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逾期应交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记入的借方对应科目是哪些,会计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文章对此进行系统讨论,导致会计工作者在学习、考试和实务处理时倍感疑惑。笔者认为可以将其记入“其他应付款”、“递延税款”、“包装物”、“营业费用”、“其他业务支出”、“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现拟对其会计处理过程和适用范围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