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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各地乡镇财政所接受国债部门的委托,较好地完成了广大农村繁重的国债发售和兑付任务,但在会计核算上,乡镇财政所至今尚无一套相应的帐务处理办法。多数地方以表代帐,其余也只有现金收支明细帐,对于资金的来源和运用、国债的发售和兑付、利差的收和支,在财政所的帐面上均无反映,也不利于对实物的盘点。笔者认为,一般乡镇可以在财政所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