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最终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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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中总会有这样一个少年,他让你哭,让你痛,让你奋不顾身,让你念念不忘,而这一切存在的意义只不过是为了教会你如何成长,教会你爱。
  回忆盛行,如果已没有你
  林梓珏。写下这个名字的时候,我无意识地勾了勾嘴角,然后下一秒便轻轻皱起了眉。
  我记得,2005年的最后一场冬雪落下,你唯一一次俯下身来亲吻我的脸颊,昏黄的路灯下你习惯了微笑的嘴角轻轻绽放开温暖柔和的光。你安静地瞅我一眼,再一眼,然后极轻地说,小叶子,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就忘记我,然后好好地生活。
  林梓珏,对不起,请原谅我无法做到压抑自己不去想你,纵使时光已如导弹般摧枯拉朽地将我从悲伤中拉离,纵使身边已有了安静沉稳的男子相偎相依,纵使,你悄无声息地离开梅安,已经那么那么些年。
  不要说我愚蠢,不要笑我固执,只不过,这么多努力,这么多的悲喜,这么多的回忆,满满地堆积在心底,舍不得丢弃。就如同你所说,我终究是个倔强的小孩,倔强到如此的没有出息。
  小叶子。2000年的夏末你开始习惯这样称呼我,可事实上你所认定的那次初见,不过只是九年后我们意外而狼狈的一场重逢。骄傲如你,优秀如你,理所当然的忘记了我,于是我也就不再说,不再在你的面前提起。
  可是,林梓珏,那些被刻意埋藏在心底并且时常拿出来温习的过往秘密,随着岁月的堆积慢慢化成了无始无尽的回忆,而你却始终不曾知晓,那个小小的我,就已经如此的,喜欢你。
  鸟窝王子和那道眼角的伤
  林梓珏不记得了许多关于我的事,可是我又怎么会轻易地忘记,毕竟在人生最初的七个年头,这个人称鸟窝王子的小魔头几乎盘踞了我的整个世界。
  林梓珏初建鸟窝帮的时候,我还被婆婆浸在装满井水的木桶里,怀抱着半个脑袋大小的西瓜,啃得满脸汁水。我是亲眼看着他爬上那颗粗壮高大的杨树顶端,将底下所有孩子都望尘莫及的一个喜鹊窝轻轻松松端下来的。阳光的碎片在他漆黑明亮的眼眸中反射出星辰才有的光芒,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突然就想到了外婆故事里所说起的骑士,黑衣骏马,英勇神气。林梓珏不穿黑衣服,他也没有白骏马,可是我不介意,我依然在他端着鸟窝经过木桶的时候努力仰起头来,学着婆婆故事里的公主那样冲他微笑。可是林梓珏并没有注意到我,他是那样骄傲的享受着其他孩子的恭维以及崇拜,不曾低下头来。于是,那个夏日的午后,尚未经人事的我深怀着连自己都说不清楚的委屈,在摄氏34度的高温下对着他们早已望不见的背影哭的热气腾腾。
  后来我就一直在想,林梓珏与我是不是因为错失了生命中最初的这场回眸,所以才会在以后的岁月里一错再错终不得圆满。
  鸟窝帮日益壮大的日子里,我几乎每天都会捧着半个西瓜颠颠的跟在这群野孩子后面,像个铃铛一样,看他们爬上爬下乐此不疲。林梓珏依旧常常对我视而不见,或许在他眼中,我与任何一个崇拜他的小屁孩儿没什么两样,小小的瞳中绽着些许羞涩,些许花痴的光。这种欢喜那样的肤浅,肤浅到只够填满一个年近八九岁孩童的小小虚荣而已。
  于是,为了引起林梓珏对我的注意,我背着婆婆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那天我是那样不计形象而又义无反顾地扒掉了鞋子,抑制住内心极大的恐惧,爬上老树去够我能力所及之外的那个鸟窝。我甚至不记得自己是怎样掉下来的,短暂的自由落体之后,我小小的脑袋压在了林梓珏软软的肚皮上,而我尖尖的手指甲则狠狠划伤了他小王子一般漂亮的眼角。
  林阿姨的耳光呼啸着抽下来的时候,我紧紧咬住嘴唇没有哭。可是后来,当我瘸着扭伤的脚踝一步一步挪回家的时候,我抱起被子哭得昏天暗地。没有人知道,那时候小小的我竟是那样的蠢,那样的笨,我无休无止的泪水仅仅只是因为恐惧自己失手造成的罪孽,会在林梓珏漂亮的眉眼间留下哪怕丝毫丑陋的印记。
  后来没过几天,单身的妈妈便带着我嫁到了梅安。我甚至来不及跟鸟窝帮的那群野孩子们告别,来不及好好地对林梓珏说一声,对不起。
  如果我是莫小叶,如果你是林梓珏
  直到很久很久的以后,我都时常在想,在人生最初的七年里,林梓珏和我到底算不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呢?这是一个如此纠结的问题,可我却忍不住一而再再而三的想起。我是那么的固执,固执到一定要为年少时那份小心翼翼的欢喜找到一个貌似合理的依据。
  1991年到2000年,从乡野田间到小城梅安,我的生活发生了很多的改变,比如说,我的名字从沈七喜变成了莫小叶,比如说,我的身边突然多出了一个没有血亲关联的父亲,再比如,我开始只能想念那个被众多孩子追捧却始终对我视而不见的小小少年。我那么用功的念书,拿年级最棒的成绩,我慢慢学会在人前长久的沉默和微笑。我猜小王子一般的林梓珏一定想不到,竟会有这么的一天,野丫头沈七喜出落成了乖乖女莫小叶。
  是的,林梓珏不会想到,就如同我想不到时隔九年,竟还会在梅安的街头与他无比狼狈的再一次遇见。
  那天丢了背包的我无措地站在快餐店门口,满心委屈地接受围观众人的数落,老板娘翘着兰花指无比刻薄地指责我说,就你这幅德行还敢来我店里白吃白喝!
  我想当时的我表情一定狼狈至极,否则那个拎着烧麦从隔壁店里出来的男孩明明已经走过了我的身边又怎么会突然退了回来,然后用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我。我扭过头去狠狠地瞥了他一眼,表情冷冷的。他嘴角含着抹意味不明的笑,动作利落地从口袋里翻出一张崭新的票子说,她的钱,我来付。
  照理说,对于他算得上英雄救美的举动我应该感激涕零,最少也该目光谦恭地对他说句感谢,我相信他也是这样认为的,所以才会在围观人群渐渐散去之后依旧满脸期待地杵在我的面前。我眯起眼睛瞅瞅他,懒懒地笑了一下说,我不认识你,你为什么要平白无故花这些冤枉钱?他也笑了,伸出一只手指放在我鼻子下面左右晃了晃说,记住了,少爷我叫林梓珏,双木成林,玉中之王,从今往后,你可不能再说不认识我。
  夏日的午后,空气仿佛停止了呼吸,嘈杂的蝉鸣渐渐变得很远很远,远的好像倒退回几个世纪。阳光的碎影烙印在少年青涩的眉眼间,那里浅浅的蛰伏着一道淡淡的伤疤,无声地昭示着一段早已被失落的过往。
  那天,林梓珏提着一笼彻底凉透的烧麦若无其事地跟在我身后,直到进了校门。一路上我的思维都异常错乱,我不知道该不该对他说起,我就是乡野田间那个野丫头沈七喜,就是一直仰望着他而他却始终视而不见的姑娘沈七喜。我怕他会记得我,可我更怕,他早已忘了我。临走前,林梓珏把手里的烧麦和身上剩余所有的钱统统塞给我,他说,给我你的电话,少爷我可从来不做冤大头这种蠢事。我抬起头,瞅着他懒懒笑着的嘴唇,突然就觉得有些恍惚,我说,林梓珏你的眼角怎么会有一道疤呢?他摇摇头表情极淡地回答,很久以前的事情都不太怎么记得了。于是我没有再说什么,接过他递来的中性笔,在他摊开的手掌心迅速写下一串数字,然后犹豫了下,最终又在后面一笔一划地补写下三个字:莫小叶。
  如果他已不记得,那么那些过往,那个名字,对我而言又有什么意义?
  圣诞烟火,我依旧那么寂寞
  大我两岁的林梓珏在梅安唯一的一所大学里念临床医学,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那时候我正在不分昼夜地与马列毛邓做艰苦卓绝的斗争,反反复复地默写《诗经》《离骚》《长恨歌》,反反复复地背诵光荣革命鸦片战争。
  林梓珏的短信息常常不分时候的发过来,一遍一遍固执地陈述着他想吃的水果,爱听的CD,新上映的电影,以及他默默单恋着的女孩。他一边打着自己心里的小算盘,一边不住地怂恿我,翘课吧小叶子,你功课那么好,少上一节两节没关系的。你来,我想西岭南路那家秘制四神汤想得舌头都要抽筋了。我望着手机屏幕上林梓珏臭屁到不行的老脸,抑制一点点崩溃。有什么办法,我就是那么没有出息。
  兵荒马乱的高三,我一而再再而三的逃课,辗转在梅安的大街小巷,为林梓珏找寻他喜欢的小吃,想听的唱片。
  男生宿舍楼下胖胖的管理员阿姨每次见到我都会笑眯眯地打招呼说,又来给哥哥送东西么?有个亲妹妹敢情就是好呢。
  听到这样的话,我总是笑得有些心虚,有些无力。林梓珏有他单恋一年之久的女孩子,随叫随到的莫小叶对他而言,不过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小角色。
  林梓珏喜欢的姑娘叫烧烧,在梅安一间很大的夜店里做兼职模特。高三结束后的那年暑假,我几乎每天都会被他拽着泡在这家名为火树银花的酒吧,他一瓶接一瓶的叫黑啤,我就一杯接一杯的吃冰。
  舞台上的灯光昏昏暗暗,那些高个子矮个子的年轻女孩们晃来晃去,在我眼前晃过了整整一个夏天,我都没怎么记清楚烧烧究竟长着怎样一张妩媚妖娆的脸。有时候她也会得空坐过来,紧挨着林梓珏只喝酒不说话。浓浓的烟熏妆下,一双琥珀色的眼眸笑得忽远忽近。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林梓珏眼看着烧烧笑颜如花地陪老男人喝酒跳舞,心里究竟是作何感想,他会不会也像我一样,明明不得,还念念不忘。
  2002年的圣诞,梅安下了好大的雪,那天林梓珏约烧烧在河滨公园见面。我守着早先预备好的焰火,傻妞一样杵在盖过脚踝的雪地里冻得双手冰冷,鼻涕直流。
  他用力掐掐我通红的脸颊笑得无比谄媚,他说,小叶子,你千万要记住,电话响三声后就开始点火,不能迟一点也不能早半分。我要给烧烧一个无比巨大的惊喜,给她一个永远难忘的圣诞之夜。
  我僵着脖子点点头说,玉中之王你放心,为了你伟大而神圣的爱情,就算把我放到天上,我也去。
  那天,为了林梓珏口中所谓“无比巨大的惊喜”,向来害怕鞭炮的我整整点燃了五百多块大洋的烟花。因为距离远的关系,我听不到他们之间究竟都说了些什么,但最后一盒烟火点燃的时候,我亲眼看见烧烧踮起脚尖在林梓珏唇边轻轻印下一吻。飞溅而出的火星烧坏了我薄薄的羊毛手套,在手背光洁的皮肤上烫了一个又一个小小的水泡。
  头顶上一朵接一朵的烟花开得放肆而张扬,我孤孤单单地站在雪地里,忽然就委屈的哭了。林梓珏,我想这世上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像莫小叶一样蠢到离谱的姑娘,一再为了别人的爱情,自苦自伤。
  他说,小叶子,你不懂那些单恋的伤
  圣诞之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去找过林梓珏。
  手背的小泡一个接一个的破掉,然后开始感染,开始流脓。我捏着鼻子无比沮丧的排队挂号,医院的苏打水味道浓烈直冲脑壳,好在处理我伤口的医生有张年轻英俊的脸。在擦酒精的时候他漂亮的眉毛一直紧紧纠结,我疼得眼泪止都止不住地往下掉。末了他用纱布在我手腕处轻轻打了个结,然后抬起头面无表情地对我说,按时吃药,每天记得过来处理伤口。我肿着兔子一样红红的眼睛点了下头,有些郁闷的问,好了之后会不会留疤?他瞅了我一眼,张张嘴吐出两个字:白痴。
  回学校的路上我就一直在想,对于那个年轻医生的糟糕态度我是不是应该坚决的投诉他,但一想到他好看的眉眼,漂亮的唇线,我又觉得有些不忍。往后的几天里,他在面对我的时候始终板着一张臭脸,好像我欠了他很多钱的样子。手背的烫伤开始慢慢好转,结痂,剥落,生出新鲜的皮肤。最后一次去医院的那天,他冷着脸若无其事地丢过来一管小小的药膏说,去疤的。我傻傻地立在原地愣了好一会,等回过神来的时候,空荡荡的接诊室里早已没了他的踪影。
  那天,我捧着一本薄薄的病历站在医院大门口整整研究了一下午,才从上面龙飞凤舞的几个汉字中知晓他的名字——苏安槿。
  后来没有林梓珏骚扰的日子,我常常翘掉整堂的大学英语,坐在河滨公园的长椅上,漫无目的的发呆。
  有时候我会想中心医院那个表情很冷漠的实习医生苏安槿,想他瞧不出喜怒的漂亮眼睛,想他总是下意识抿紧的双唇,想他对我说过的刻薄话,想他最后扔给我的那管去疤药膏。
  但是更多时候,我在想林梓珏,整整三个月的时间,我的手机安静沉默的有些不像话。我不知道他和烧烧交往发展得怎么样了,偌大一个校园,两千七百亩的面积,我第一次发现如果想要刻意的逃避,哪怕彼此只有咫尺的距离也可以不再相见。
  我一直记得圣诞那天,站在冰天雪地的河滨公园,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问他说,你可是想好了,真的要这样做么?他仰着脸,一副千帆过尽的模样浅笑着说,小叶子,你不懂那些单恋的伤。
  林梓珏,如果可以选择,我想我宁愿不懂,就像你说的那样。那么,是不是现在就不会有一种痛根深蒂固地生长在我的身体里,绵延而漫长,终不见天日。
  爱是一种固执,固执到成伤
  烧烧给我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多少有些意外。话筒那边与我年龄相仿的她,声音冷漠而疏离。只因为字里话外提到了林梓珏,我便甘心情愿地放弃足足准备四个多月的六级考试,穿越大半个市区去火树银花和她见面。
  昏暗的灯光下,她的彩妆依然浓烈张扬,她把一款DIY的纯银项链扔在我面前的吧台上说,帮我还给他吧,我是不可能变成他希望的那个样子的。我瞅瞅她又瞅瞅那条可怜兮兮的项链,然后摇头,我说,你和林梓珏之间的事情你们自己解决,别来烦我,我没兴趣。她点了一支摩尔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转身走掉了。
  有一瞬间,我突然觉得莫小叶就是个白痴,那是会狠狠伤害林梓珏却毫无愧疚可言的女孩子,可面对她,除了可怜的自卑跟不堪一击的伪装,我竟然什么都没有!
  我恨这样的无能为力,恨这样没用的我。
  那天出了火树银花,我沿着温岭桥走了很久很久。街边的路灯不知道什么时候坏掉了,我突然想起高三结束那个夏天,林梓珏常常喝到烂醉,大多时候都是我连拖带拽晃晃悠悠地把他弄回家,而他就口齿不清地指着脑袋上方明晃晃的双排街灯不住地问我说,小叶子,宿舍厕所什么时候安了这么亮的大灯泡啊……想着想着我就笑了,眉毛却自顾自地纠结成了藤蔓的形状。
  喜欢一个人就舍不得让他难过,想一辈子都看到他幸福的模样。可是关于烧烧的事情,我想了整整一个晚上,想破了脑袋都想不出究竟要怎样对林梓珏说,才能减轻他的痛苦,保护他少受伤害。
  身后,机车的轰鸣由远至近,手提袋被强行拽走的时候,我下意识地转身反抗。匕首闪着寒光划过我仍抓着包带的手臂,有种尖锐的疼,身体失重般摔倒在地。我想起烧烧那条DIY的纯银项链还老老实实地躺在提包的最里层顿时就慌了,于是什么都顾不得地从地上爬起来,沿着摩托车逃逸的方向拼命追去。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追了多远,一个街口?两个街口?或者更多。我只记得当嘈杂的引擎声彻底在耳畔消失时,全身脱力般栽倒在马路边,然后绝望地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已经躺在医院里打点滴了。右小臂缠着厚厚的纱布,皮肤有种撕裂般的疼。
  帮我量体温的医生有张熟悉的脸,漂亮的眉毛依旧紧紧纠结。我瞅了他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问,那个抢我手袋的小贼没有抓到是不是?
  苏安槿白了我一眼,不耐烦地反问说,一个提包有那么重要么?比你自己的命还重要么?你知不知道你手臂上的刀伤有多深?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留了多少血?
  我咬了咬嘴唇,没有说话。事实上,受再大的伤,流再多的血我都不在乎,只是,所有与林梓珏相关的东西,我一件也舍不得丢弃,哪怕是我爱而不得的,哪怕是别人可以随意丢弃的。
  爱是一种固执,固执到成伤。
  请你忘记我,然后好好生活
  住院的那些日子,苏安槿常常晃啊晃的就晃到了我的面前。他把削好的苹果梨子一块一块切片喂给我,把保温桶里的米粥一口一口吹凉喂给我。我总是觉得奇怪,于是就问他,苏医生你平时都是这么闲么?他正在剥香蕉的手轻轻抖了一下,依旧面无表情地瞥了我一眼,张口吐出两个字,白痴。
  林梓珏得知我住院的消息之后,在一个阳光很好的午后带了两大罐好时巧克力来探望我。烧烧应该已经亲自找他说过了,所以当我支支吾吾地说起那条丢失的DIY项链时,他只象征性地点了下头。
  我瞅着他辨不清喜怒的表情犹豫了好一会儿,才极轻极轻地开口说,林梓珏,其实我也喜欢你。
  他愣了好半天,然后突然挑起嘴角微笑了起来,他说,小叶子,你怎么总是说傻话呢?你那么好,我怎么配得上你。你好好休息,我去外面抽支烟。
  那天,出去抽烟的林梓珏一直没有再回来。苏安槿一边为我的伤口换药,一边一声不吭地看着我眼泪一滴一滴地落下来,好像没了尽头。末了他叹了口气,塞给我一盒纸巾无奈地说,莫小叶,你为什么总是不能让人省心呢,固执得就像个孩子。
  苏安槿,有些时候我宁愿自己是孩子,那么,是不是就可以紧紧抓住自己想要的,无需放手,也不必故作坚强。
  2005年的最后一天,林梓珏约我在河滨公园见面。依旧是冰天雪地一派银装素裹的景象,可彼此间却分明回不到那年圣诞满目烟火时的默契与自然。我想,时间终究改变了他,也改变了我。
  他把一条纪凡希的黑色毛裙送到我面前,笑容温暖而遥远,他说,小叶子,五年了一直没送你件像样的礼物,自己都觉得自己很小气。
  我笑一笑没有说话,事到如今我还能再说什么呢?
  于是,他俯下身来亲吻我的脸颊,昏黄的灯光下,他习惯了微笑的嘴角轻轻绽放开温暖柔和的光。他安静地瞅我一眼,再一眼,然后极轻地说,小叶子,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就忘记我,然后好好的生活。
  如果有爱,那是最终回
  林梓珏具体哪一天离开梅安,我并不知晓。
  坐在火树银花靠窗的角落里,我问苏安槿,是不是林梓珏口中所说的忘记,就是彼此今生永不相见。
  他仰头灌下一大杯生啤,说,莫小叶,只要你愿意,就算天涯海角,我也帮你把那个混蛋绑来。
  我冲他笑笑,然后下一秒便蹲下身难过的哭了。天涯海角,苏安槿用这样一个无比绝望的字眼来形容我和林梓珏之间的关系,远得碰一下,看一眼,都成奢侈。可是谁说不是呢,自始至终,或许我和他之间,永远都只隔着天涯海角,哪怕一丝欢喜,都会成伤。
  二十三岁,我终于开始信奉,如果一个你爱的人对你说希望被忘记,那便是真的累了。他怕在你的人生中曾留下太多太深的印记,一时间无法抹去,他希望你能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此与幸福不离不弃。
  或许吧,在我们的生命中,总会存在这样一个少年,他让我们哭,让我们痛,让我们奋不顾身,让我们念念不忘,而这一切存在的意义不过只是为了教会我们如何成长,教会我们爱。可是,有没有人能告诉我,穷尽心力的爱过之后,那样痛彻心扉的爱而不得,还会不会有足够的力量可以再重新来过。
  他们对我说,最好不要用这种絮絮叨叨的方式讲述一个支离破碎的故事,因为这样自说自话的情感很少有人愿意去懂。那么又有谁能告诉我,我究竟要有多大的勇气,多么勇敢,才可以逆着光阴追回到从前,用一种云淡风轻的口吻对所有人说起,我曾爱过的少年,他有一个玉一样温暖柔和的名字,叫做林梓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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