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大安市人民检察院与大安市林业局不履行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中,一审法院和终审法院均对行政公益诉讼的起诉条件进行了阐述,体现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条件的特殊性,须履行诉前程序为其最特殊的起诉条件。关于行政行为未经过争议期,检察机关能否提起公益诉讼问题,两级法院具有不同观点。一审法院认为此时应驳回起诉,终审法院则持相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