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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等多项政策中均提出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对此的主流理解是居家、社区、机构均为养老模式。为此,北京提出了“9064”(即居家养老占90%、社区养老占6%、机构养老占4%),上海提出了“9073”等。这种认知导致养老实践走向了社区办机构的错误轨道,阻碍养老社会化发展的进程。实际上,养老实践发展的正轨是各种服务在社区聚合。为此:一要认清政策中提出的是构建“养老服务体系”而非“养老模式体系”,居家、社区、机构仅仅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