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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在总结了国际与国内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科学论断是对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为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和总的指导思想,在理论上准确地阐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科学涵义和在实践中坚决而有效地贯彻这一原则,已经成为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所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