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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虽然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有了长足的发展,并且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从其个人理财产品的研发和销售情况都可以看出,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还存在这不少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营销宣传力度不够 ,售后服务基本没有
即使许多人对理财产品很感兴趣,但由于缺乏必要的宣传,对于一些不错的理财产品,实际上了解的客户也不多。部分产品结构设计过于复杂,产品说明书中运用大量专业术语,已经超出普通投资者能理解的范围。虽然在银行的营业厅里,都摆放有各种介绍理财产品的小册子或宣传海报,银行门口的大屏幕上经常滚动显示各种新款理财产品。但一些新国债、基金等的收益、风险情况是顾客所不熟悉的,单单看一看宣传册,许多抽象数据,还有复杂的条款是顾客根本弄不明白的,常常需要推销员通俗化的解释才能让人明白。然而由于个人理财业务通路建设的不完备,以及销售人员的管理出现问题,通常却没有人主动向客户介绍。虽然与银行业务有关系的个人客户的基础数据和资金交易情况等资料基本齐全,并有专门的个人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可查询到现有客户的有关信息,但对于这些信息的整理、分析和挖掘仍很缺乏,通常在营销客户时非常投入,但不重视客户的维护和客户的增值服务,售后服务不到位,甚至没有售后服务。
(二)理财产品创新缓慢,同质化严重
由于商业银行的自主创新能力匮乏,个人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所涉及的范围不够广泛,无法给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选择。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波动,使得商业银行开发新理财产品的积极性有所减退,同时由于各家商业银行同类型的理财产品过多,导致投资者不能根据现实需要清晰地选择产品和服务。个人理财业务针对的是个人,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向顾客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然而,大多数银行在产品种类、结构和服务功能上大同小异。在业务范围上更多地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重新整合。另外,金融产品不同于一般商品,其创新往往会被很快复制,被仿制出来的个人理财产品不仅在功能特点上相似,投资收益也大致相当,致使银行在产品创新上很难拉开差距。对于个人客户而言,现在的理财产品另人眼花缭乱,但是缺乏特色的产品着实缺少实际吸引力。
(三)对客户风险提示及信息披露不完善
商业银行在发行个人理财产品的过程中仍然没有及时、充分地披露相关信息,使得产品的基础资产、结构、期限等信息不明确。理财产品不同于银行存款,它具有较高的收益,相应也就具有较高的风险。而大多数银行在履行卖方风险提醒义务上不够积极。一是编写较为复杂的产品介绍和宣传材料时,对风险的说明只是简单的列示,没有提供必要的举例说明。二是新产品信息披露不透彻,产品设计存在一定陷阱。投资者表示:对新产品的这些潜在风险,银行的理财专员多半不会明确告诉投资者,反而会更多的强调产品保值、增值的潜力。三是投资收益披露含糊不清,在向客户推荐理财产品时,往往承诺至少能够获得固定收益,但实际上,产品合约上并不允许所谓"保本条款"。
(四)理财产品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银行风险的管理水平低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虽推出各种各样的理财产品,但事实上差异不大,相互模仿,缺少本质区别,银行的理财服务内容缺少实质性,产品技术的含量低;其次,政策与监管方面的约束过多,如约束理财产品的投资趋向、金融的混业经营等;再次,早期产品的实质问题明显。各家银行为争夺市场机遇,努力推出不同的理财产品,但实际上仅是为了组合货币市场的产品,对国际业务或个人业务进行归类,再标上名称,而实际创新的理财产品不多,和其他银行一样;最终,导致市场中的产品五花八门,能真正选择的不多。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缺乏正常的风险补偿、风险转移和风险分散机制。专业的风险评估技术和手段在个人理财业务上没有被很好地利用。随着市场的不断开放、产品的多元化,风险也随之加大, 对于各类风险缺乏配套机制的支持。
銀行虽已开展多年的个人理财业务,但尚未完全认识理财产品的潜在风险,缺乏重视其市场及法律等其他风险。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预防不足,缺少必需的风险管理技术与手段,负收益或者无收益的信息不断出现,造成客户的资产损失惨重。由于财务风险的揭示不齐全,也会给银行的形象造成影响。商业银行理财绩效的评估和管理体制欠完善,使得商业银行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相对滞后,也制约着商业银行合理、全面地开展个人理财产品的营销。
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健康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理财人员综合素质,积极发展综合经营
由于受到金融法律法规、监管模式、金融市场发展、风险管理与内控机制等因素的制约。我国商业银业综合经营水平较低,还无法真正做到从顾客需求出发。理财产品多为并未触及分业经营底线的中间业务产品,且各家商业银行推出的相关产品同质化严重,非银行理财产品开发进展比较缓慢,未来应积极发展综合经营。还要注重对理财人才的培养,尤其是基层网点理财人员的补充和培训,并健全个人理财业务人员资格考核、继续培训、跟踪评价等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个人理财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确保理财产品销售的规范性,以防范各种风险。
(二)加强银行信息披露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客户投资环境
信息披露是一个任何金融行业都不能忽视的问题,信息的公开程度直接影响到该行业的规范化和市场化程度,商业银行在推广及运作理财产品时,应及时披露各类相关信息及运作情况。个人理财产品说明书缺乏科学性、完整性,信息披露不明晰,风险提示不充分,问题的源头在商业银行总行,而直接面向客户销售理财产品的则是基层银行。因此,基层银行逐级向上反映,要求其总行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加强后续服务,降低个人理财业务风险。各商业银行应严格遵循银监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一系列监管规定,加强风险提示,以适合不同风险识别能力的客户需要,确保个人理财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推进理财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强金融机构间合作
加大创新力度,尽量避免有重复的产品。在近几年里,理财产品越来越多,尽管名称不一样,但是实质是一样的,理财业务是一种创新化要求很高的金融工具,所以各大商业银行应该在内部创新机制上加强储备,以适应不断发展的金融市场。 在银行业务领域,加强对现有产品种类上的横向组合和结构上的纵向深入,实现理财业务的产品化 。大力发展借助于金融衍生产品开发的个人理财产,提升服务层次和服务能力,努力摆脱产品单一"吸储"功能理念,在非银行金融业务领域,对于已进入的业务领域,应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对于尚无法进入的业务领域,应积极探索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途径。高度重视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发展,科学设计理财产品,在设计理财产品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其风险,并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和风险转移。对于不同类型的投资者,银行需要严格按照其风险偏好程度科学地鉴定其投资方向和方法,力求风险与收益可以在相当的程度上匹配。
(四)加强银行自身风险防控,完善理财产品管理模式
首先,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其次,应该根据理财业务特点,建立并完善理财业务市场风险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和应急预案。做到对理财业务事前、事中、事后风险的全面控制,对冲处置风险要有具体的技术安排;再次是建立风险管控专门机构,由风险管理专家组成权威性风险管理委员会,旨在全行系统范围内进行风险控制。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是一个比较值得关注的业务。从现阶段来讲,理财产品的确受到了商业银行和投资者的广泛关注,但是理财产品在我国的发展仍然处于不发达阶段,尤其是理财产品的自主创新设计方面还应得到更多的重视。本文对理财产品的研究和探索将会对理财产品创新的深入研究提供基础性的理论依据,具有一定的时代意义。
作者简介:袁梅,女,江苏灌南人,1982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金融理财师,现供职于灌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近年来,虽然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有了长足的发展,并且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从其个人理财产品的研发和销售情况都可以看出,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还存在这不少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营销宣传力度不够 ,售后服务基本没有
即使许多人对理财产品很感兴趣,但由于缺乏必要的宣传,对于一些不错的理财产品,实际上了解的客户也不多。部分产品结构设计过于复杂,产品说明书中运用大量专业术语,已经超出普通投资者能理解的范围。虽然在银行的营业厅里,都摆放有各种介绍理财产品的小册子或宣传海报,银行门口的大屏幕上经常滚动显示各种新款理财产品。但一些新国债、基金等的收益、风险情况是顾客所不熟悉的,单单看一看宣传册,许多抽象数据,还有复杂的条款是顾客根本弄不明白的,常常需要推销员通俗化的解释才能让人明白。然而由于个人理财业务通路建设的不完备,以及销售人员的管理出现问题,通常却没有人主动向客户介绍。虽然与银行业务有关系的个人客户的基础数据和资金交易情况等资料基本齐全,并有专门的个人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可查询到现有客户的有关信息,但对于这些信息的整理、分析和挖掘仍很缺乏,通常在营销客户时非常投入,但不重视客户的维护和客户的增值服务,售后服务不到位,甚至没有售后服务。
(二)理财产品创新缓慢,同质化严重
由于商业银行的自主创新能力匮乏,个人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所涉及的范围不够广泛,无法给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选择。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波动,使得商业银行开发新理财产品的积极性有所减退,同时由于各家商业银行同类型的理财产品过多,导致投资者不能根据现实需要清晰地选择产品和服务。个人理财业务针对的是个人,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向顾客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然而,大多数银行在产品种类、结构和服务功能上大同小异。在业务范围上更多地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重新整合。另外,金融产品不同于一般商品,其创新往往会被很快复制,被仿制出来的个人理财产品不仅在功能特点上相似,投资收益也大致相当,致使银行在产品创新上很难拉开差距。对于个人客户而言,现在的理财产品另人眼花缭乱,但是缺乏特色的产品着实缺少实际吸引力。
(三)对客户风险提示及信息披露不完善
商业银行在发行个人理财产品的过程中仍然没有及时、充分地披露相关信息,使得产品的基础资产、结构、期限等信息不明确。理财产品不同于银行存款,它具有较高的收益,相应也就具有较高的风险。而大多数银行在履行卖方风险提醒义务上不够积极。一是编写较为复杂的产品介绍和宣传材料时,对风险的说明只是简单的列示,没有提供必要的举例说明。二是新产品信息披露不透彻,产品设计存在一定陷阱。投资者表示:对新产品的这些潜在风险,银行的理财专员多半不会明确告诉投资者,反而会更多的强调产品保值、增值的潜力。三是投资收益披露含糊不清,在向客户推荐理财产品时,往往承诺至少能够获得固定收益,但实际上,产品合约上并不允许所谓"保本条款"。
(四)理财产品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银行风险的管理水平低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虽推出各种各样的理财产品,但事实上差异不大,相互模仿,缺少本质区别,银行的理财服务内容缺少实质性,产品技术的含量低;其次,政策与监管方面的约束过多,如约束理财产品的投资趋向、金融的混业经营等;再次,早期产品的实质问题明显。各家银行为争夺市场机遇,努力推出不同的理财产品,但实际上仅是为了组合货币市场的产品,对国际业务或个人业务进行归类,再标上名称,而实际创新的理财产品不多,和其他银行一样;最终,导致市场中的产品五花八门,能真正选择的不多。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缺乏正常的风险补偿、风险转移和风险分散机制。专业的风险评估技术和手段在个人理财业务上没有被很好地利用。随着市场的不断开放、产品的多元化,风险也随之加大, 对于各类风险缺乏配套机制的支持。
銀行虽已开展多年的个人理财业务,但尚未完全认识理财产品的潜在风险,缺乏重视其市场及法律等其他风险。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预防不足,缺少必需的风险管理技术与手段,负收益或者无收益的信息不断出现,造成客户的资产损失惨重。由于财务风险的揭示不齐全,也会给银行的形象造成影响。商业银行理财绩效的评估和管理体制欠完善,使得商业银行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相对滞后,也制约着商业银行合理、全面地开展个人理财产品的营销。
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健康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理财人员综合素质,积极发展综合经营
由于受到金融法律法规、监管模式、金融市场发展、风险管理与内控机制等因素的制约。我国商业银业综合经营水平较低,还无法真正做到从顾客需求出发。理财产品多为并未触及分业经营底线的中间业务产品,且各家商业银行推出的相关产品同质化严重,非银行理财产品开发进展比较缓慢,未来应积极发展综合经营。还要注重对理财人才的培养,尤其是基层网点理财人员的补充和培训,并健全个人理财业务人员资格考核、继续培训、跟踪评价等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个人理财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确保理财产品销售的规范性,以防范各种风险。
(二)加强银行信息披露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客户投资环境
信息披露是一个任何金融行业都不能忽视的问题,信息的公开程度直接影响到该行业的规范化和市场化程度,商业银行在推广及运作理财产品时,应及时披露各类相关信息及运作情况。个人理财产品说明书缺乏科学性、完整性,信息披露不明晰,风险提示不充分,问题的源头在商业银行总行,而直接面向客户销售理财产品的则是基层银行。因此,基层银行逐级向上反映,要求其总行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加强后续服务,降低个人理财业务风险。各商业银行应严格遵循银监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一系列监管规定,加强风险提示,以适合不同风险识别能力的客户需要,确保个人理财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推进理财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强金融机构间合作
加大创新力度,尽量避免有重复的产品。在近几年里,理财产品越来越多,尽管名称不一样,但是实质是一样的,理财业务是一种创新化要求很高的金融工具,所以各大商业银行应该在内部创新机制上加强储备,以适应不断发展的金融市场。 在银行业务领域,加强对现有产品种类上的横向组合和结构上的纵向深入,实现理财业务的产品化 。大力发展借助于金融衍生产品开发的个人理财产,提升服务层次和服务能力,努力摆脱产品单一"吸储"功能理念,在非银行金融业务领域,对于已进入的业务领域,应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对于尚无法进入的业务领域,应积极探索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途径。高度重视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发展,科学设计理财产品,在设计理财产品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其风险,并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和风险转移。对于不同类型的投资者,银行需要严格按照其风险偏好程度科学地鉴定其投资方向和方法,力求风险与收益可以在相当的程度上匹配。
(四)加强银行自身风险防控,完善理财产品管理模式
首先,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其次,应该根据理财业务特点,建立并完善理财业务市场风险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和应急预案。做到对理财业务事前、事中、事后风险的全面控制,对冲处置风险要有具体的技术安排;再次是建立风险管控专门机构,由风险管理专家组成权威性风险管理委员会,旨在全行系统范围内进行风险控制。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是一个比较值得关注的业务。从现阶段来讲,理财产品的确受到了商业银行和投资者的广泛关注,但是理财产品在我国的发展仍然处于不发达阶段,尤其是理财产品的自主创新设计方面还应得到更多的重视。本文对理财产品的研究和探索将会对理财产品创新的深入研究提供基础性的理论依据,具有一定的时代意义。
作者简介:袁梅,女,江苏灌南人,1982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金融理财师,现供职于灌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